齐梅生物调糖奶粉是“神药”?涉嫌将保健品当作药品宣传
近日,一个名为的账号在微信视频号平台发布了多条广告,内容均与黑龙江齐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齐梅生物”)生产的“齐梅牌胰力佳奶粉”有关。该奶粉称可调节血糖,不论高血糖多少年,只要吃两盒便能减轻高血糖人群“自汗盗汗”、“手麻脚麻”等症状,涉嫌将保健品当作药品宣传。
(图片来源:视频号截图)
当地市监管局调查回应称,“企业未发布相关广告,因销售系委托第三方,企业已要求第三方进行督查。”滑稽的是,截至发稿,“齐梅调糖奶粉”视频号发布的最新视频中自称为“齐梅牌胰力佳奶粉老板”的中年男子,在不久前被删除的广告视频中刚以“消费者”的身份出镜并为该奶粉背书。
“降糖”奶粉广告乱象频出
在“齐梅调糖奶粉”微信视频号发布的一条“齐梅牌胰力奶粉”广告中,某广告参演人员面对镜头,并用手举着一张无法被清晰识别的身份证件“实名”称,该奶粉让他的血糖从20多点降到了6点多,并称自己只用了一盒,一年没有反复。广告暗示,不论高血糖多少年,只要两盒便能减轻症状,包括“口干口渴”、“自汗盗汗”及“手麻脚麻”等,并称“吃下去十秒钟就会觉得全身非常舒服”,有“稳定血糖”的效果。
发现·华网发现,该视频号发布的多条广告均存在音画不符的情况。在一条已经删除的广告里,参演人员所念台词如“牛奶的价格,降糖的效果。”、“如果你信我,不到一顿饭钱”等并未配上相应字幕。还有的则是广告配音为“糖尿病”、“我只能说这个方法确实好用”字幕则变成了“高血糖”、“你只有亲自试试才知道”。
其中一条广告还出现了“就以此视频为证,只要你是长期高血糖导致的头晕头痛,疲惫乏力...甚至花了很多冤枉钱都没有改善的,试试这款齐梅胰力佳奶粉,七天,就七天,好不好用你试试就知道了。”的内容,然而包含这条视频在内的多条关于“齐梅牌胰力佳奶粉”的广告视频均已被删除,已无处可考。
该广告在内容中多次强调奶粉通过了蓝帽认证,蓝帽子标志是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而该账号在广告中明示该奶粉有降低血糖、缓解一系列糖尿病症状的功效,涉嫌将保健食品作为药品宣传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有明确规定,不得包含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不得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对保健食品广告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其内容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该标识在“齐梅调糖奶粉”账号中发布的广告内容并未显著标明,除字号过小外,购买链接也对其产生了遮挡。
“消费者”变“公司老板” 涉嫌虚假宣传
发现·华网将上述情况反映至有关部门后,齐齐哈尔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该情况对黑龙江齐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初步调查,调查结果称“企业未发布相关广告,因销售系委托第三方,企业已要求第三方进行督查。”
上海申伦夏海龙律师表示,如上述相关广告行为属实,则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同时也属于虚假广告。且按照商业惯例,商业广告一般由广告主委托第三方制作、发布,广告主作为广告商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广告内容负责,对违规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视频号“齐梅调糖奶粉”于2023年3月24日完成微信认证,企业全称为武汉豪旋达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武汉豪旋达”)。一般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等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齐梅调糖奶粉”视频号新发布的广告中,视频开头便有一名自称为“齐梅牌胰力佳奶粉老板”的中年男子手持该产品为其背书。而在另一条视频中,这名自称为齐梅老板的男子又摇身一变成为消费者,广告配词也从“我不会毁了自己的声誉”变成“本来是给我妈买的,没想到我这个年纪也用上了”。
有患者在百度健康等线上平台向专业医生询问降糖奶粉是否有效,多名医师均回答称此产品不可信,糖尿病治疗应包括饮食治疗、运动治疗和药物等长期治疗及调节,并强调目前治疗糖尿病并无特效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