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卓精科联席主承销商参股:对清华大学依赖 涉嫌利益输送

发布时间:2024-04-08 文章来源:中沪网

华卓精科以光刻机双工件台为核心,并以该产品的超精密测控技术为基础,开发了晶圆级键合设备、激光退火设备等整机产品,以及精密运动系统、隔振器和静电卡盘等部件衍生产品。

中沪网通过查阅招股书和相关资料发现华卓精科还存在以下问题,联席主承销商参股华卓精科,为其留大幅利润空间,对清华大学依赖严重,涉嫌利益输送,应收帐款、存货“双高”不下,经营活动现金流每况愈下。

联席主承销商参股华卓精科,为其留大幅利润空间

2017 年 4 月 12 日,华卓精科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股票发行方案,拟发行不超过 4,710,000 股(含),每股价格为 6.97 元,发行方案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

2017 年 4 月 28 日,中金公司与华卓精科及朱煜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认购 100 万股,认购价格为每股 6.97 元,总认购价款 6,970,000 元。本次定向发行其他发行对象包括朱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大华大陆、天津清研、汇天泽、武汉至华,认购价格均为每股 6.97 元。

此外据披露华卓精科 2017 年 4 月第一次向中金公司定向发行时,中金公司有继续对华卓精科进行投资的意愿,但由于华卓精科当时的规模较小,未来业绩预期尚有较大不确定性,故提出以华卓精科持有的钢研新冶 300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方式,向华卓精科提供 1,000 万元债权性投资并在未来享有认股权。

基于上述约定,2017 年 4 月 28 日,中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金浦成”)与华卓精科签署《股权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华卓精科将其持有的钢研新冶 300 万元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转让给中金浦成,转让价款为 1,000 万元,转让期限自交割日起 12 个月,华卓精科应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款的总额回购上述股权收益权。华卓精科实际控制人朱煜及其配偶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其所持华卓精科 574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金浦成作为担保措施。

2018 年 5 月,在前述《认股协议书》约定的认股行权期内,华卓精科拟进行定增,拟发行价格为每股 15 元。中金公司提出根据上述《认股协议书》约定,按照拟发行股票价格的 80%(即每股 12 元)出资认购华卓精科发行的新股。

华卓精科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拟发行股票不超过941,666 股(含 941,666 股),认购对象为中金公司,每股价格 12 元。2018 年 7 月 6 日,中金公司与华卓精科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华卓精科以每股 12 元的价格向中金公司发行股票 941,666 股,对应认购价款总计11,299,992 元。

中金公司作为华卓精科发行上市的联席主承销商,华卓精科向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按照同期发行价格 80%发行股票定价转让股权,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发行股权一般都是针对公众采取同等价格,为何对中金公司要按照同期发行价格 80%发行股票定价转让股权,且华卓精科对相关事项解释道“第二次向中金公司发行股份,本次发行仅有中金公司一名认购对象”,难道说公司是一天做一个决定吗?公开发行股票的周期只有一天?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这当中不得不让人怀疑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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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清华大学依赖严重,涉嫌利益输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清华大学作为共同专利权人拥有的专利共计 162 项,其中协议转让方式获取的专利 115 项、委托开发方式获取的专利 30项、合作研发方式获取的专利 17 项,公司与清华大学共有专利共计 162 项,其中应用于公司产品的专利有 133 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中涉及或应用与清华大学共有专利技术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及毛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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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卓精科生产光刻机双工件台、精密运动系统和隔振器的过程中涉及华卓精科与清华大学共同所有专利技术的应用。报告期内华卓精科与清华大学共有专利技术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469.15万元、7440.47万元和11458.16万元,占华卓精科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7.15%、61.51%和75.21%,占华卓精科营业收入毛利比重为87.51%、60.68和73.53%,也就是说华卓精科近3/4的收入来源与清华大学有关,未来如果华卓精科专利技术方面和清华大学产生纠纷,那么对华卓精科来说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据披露2017 年至 2020 年,公司需支付的专利提成费用分别为 79.92 万元、112.04 万元、111.61 万元和 114.58 万元,累计计提 418.15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卓精科已向清华大学支付技术转让费 400 万元,其中 2015 年 11 月支付技术转让费 100 万元、2017 年 9 月支付技术转让费 3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卓精科已向清华大学累计支付专利提成费 303.56 万元,其中 2018 年 12 月支付专利提成费 79.92 万元、2019 年 5月支付专利提成费 112.04 万元、2020 年 4 月支付专利提成费 111.61 万元。

华卓精科业务相关毛利率几乎都维持在50%以上,而四年内向清华大学累计计提 418.15 万元,一年仅百万左右的费用是否合理?

此外华卓精科实际控制人朱煜为清华大学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鸣为华卓精科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顾问,在清华大学担任副研究员 ,杨开明为华卓精科董事、技术顾问,在清华大学担任副研究员 ,王磊杰为华卓精科顾问,在清华大学担任助理研究员。

可谓说华卓精科与清华大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华卓精科也是依靠清华大学获得了成长,而华卓精科多位高管又都在清华大学任职,结合华卓精科对清华大学一年仅支付百万左右的费用,华卓精科是否存在依靠在清华大学任职而为华卓精科谋取利益的行为,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具有合理性。

应收帐款、存货“双高”不下,经营活动现金流每况愈下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外协加工成本金额分别为900.93万元、2,033.62万元及3,386.57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1.28%、29.65%及40.45%。外协加工占比连年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295.74 万元、5,153.52 万元和11,863.24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67%、5.90%和 9.44%。报告期末,华卓精科在产品库龄1年以上的金额分别为1,366.14万元,占在产品金额的比例为19.09%,处在连年上升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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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216.34 万元、8,605.77 万元和 11,891.3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90%、14.70%和13.23%。

报告期内华卓精科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875.89万元、15,064.36万元和1,286.49万元,各期净利润为1,512.36万元、2,087.24万元和1,242.8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据业内人士表示,应收账款和存货往往是企业财务造假的高发会计科目,让人对其财务真实性产生了质疑。这是否也意味着,华卓精科为了冲高业绩而进行会计处理,将部分会计年度的应收账款计入当期收益呢?公司应收账款占同期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过高,这相当于部分收入是“纸上富贵”,实际贡献给业绩的收入十分有限。同时,出现了应收账款“高账龄”状况,则较为容易形成坏账并不得不进行资产计提,这也应该引起监管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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