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央企被实名举报在施工中”偷工减料“ 已沦为“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4-10-03 文章来源:东方财经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一则信息显示,建筑央企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因纠纷官司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约21.21万元,执行法院是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为2024年9月

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已被实名举报四次:

1、被现场技术负责人权某实名举报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 少用水泥多达1123.56吨

2、被知名打假人王海三次举报: 公司董事诈骗公款、向私人账户转账近6亿、高管集团贪腐1400万

被现场技术负责人实名举报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少用水泥多达1123.56吨!

此前一名自称是某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他在网上实名举报 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引发网友热议和广泛关注。

我叫权嗣亮,我实名举报 山西省农业发展中心,晨旭府项目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存在 偷工减料,重大安全隐患,我在 中冶地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一职,在此施工过程当中,此项目 三重维慕设计桩长不达标,水泥用料偷工减料,还有支护灌注桩,桩长不够,钢筋笼缺少,未达到设计要求,未按图纸施工

权某亮称,自己在中冶地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担任现场负责一职,而 中冶地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是冶金总局西北局的下属央企。

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0年,是一家成立了34年的老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是祁正红。

权某亮实名举报的项目是由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山西省农业发展中心晨旭府项目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他自称该项目在施工中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 水泥用料偷工减料,项目设计水泥用量1885.92吨,实际使用762.36吨,仅 仅为设计用量的38.5%,连一半都没用到!少用水泥多达1123.56吨。为了少用水泥,施工方刻制了水泥销售公司的 假公章, 伪造水泥进货单,冒充进货数量。

二是项目 三重维慕设计桩长不达标。以及其他诸如支护灌注桩,桩长不够,钢筋笼缺少,未达到设计要求,未按图纸施工等等一系列问题。

据网上消息,山西省农业发展中心晨旭府项目是一个棚户区改造的 安居工程,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较大的 民生工程

被知名打假人三次举报:公司董事诈骗公款、向私人账户转账近6亿、高管集团贪腐1400万

事实上,在“偷工减料”问题之前,打假人王海就曾多次举报西北岩土相关问题,包括公司相关人员涉及诈骗及公司资产流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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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王海在个人微博举报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董事、法务主任祁某涉嫌职务犯罪, 伙同他人诈骗公款280万元

王海称, 祁某伙同其他高管与挂靠中冶地公司施工的包工头签订虚假的建筑劳务合同,一次就骗取公款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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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王海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在帮农民工讨薪和追讨工程款过程中,发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岩土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账号直接转账给一个小女孩黄某个人账户近6亿元资金。

王海曾于去年12月发布微博称,2011年9月5日河南农民赵爱民与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签订工程(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已投入使用5年5个月,材料、劳务款仅支付60%左右。2019年以来,赵爱民多次催款皆被踢皮球,至今无果。赵爱民年年被农民工讨薪和垫资债主讨债。

▲王海为人讨薪微博

对此,赵爱民告诉媒体记者,至今他还在讨要剩余的工程款。而王海是在帮助赵爱民讨要工程款过程中, 发现岩土公司将近6亿元转至一名女孩私人账户

按照王海一方的说法,2007年岩土公司中标了“金属镁一体化”10余个工程项目,但岩土公司并未参与施工,而是由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陕西长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长嘉公司)挂靠岩土公司,以岩土公司名义施工。实际施工的负责人均是长嘉公司员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将岩土公司账户(账户名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钾项目部,已注销)交给长嘉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掌管,且不对黄某做任何限制,黄某可以任意转账支配岩土公司的资金。正是在此期间, 上述国企账户直接向黄某女儿个人账户转账,金额累计近6亿元。黄某女儿不是岩土公司员工,也不是长嘉公司员工,也未参与工程施工或向工程供应建材。因此在上述工程施工中,涉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为了证实其说法,王海一方提供了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支行向其出具的《举报答复意见书》。该意见书载明:2010年至2018年期间,格尔木分行为岩土公司办理收款人为黄某女儿的转账业务, 累计转账金额未达到6亿元;转账凭证中“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明确注明了转款事由。

▲格尔木支行的《意见书》部分内容

王海一方对媒体记者表示,格尔木市支行的意见书也足以说明岩土公司给黄某女儿私人账户转款事实的存在。基于此,王海向岩土公司进行了实名举报。

针对王海的举报, 岩土公司纪委曾于今年1月向其出具了一份《反馈函》, 称没有发现涉及公司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的事实和依据

▲岩土公司纪委给王海的《反馈函》

对于岩土公司纪委的回复,王海一方认为并没有对其举报的具体事实作出回应,于是继续进行举报。

针对此事,当时媒体记者采访了岩土公司纪委,岩土公司纪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道这个情况,正在按规定处理。如果有最新进展,会和举报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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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期,“王海”微博账号上还发布了张某实名举报 中冶地下属单位高管集体贪污腐败1400万元的来稿。

举报后续

王海在今年8月的举报中也表示,去年10月他爆料西北岩土给个人账户转款的事后,西北岩土当时回复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并会公布调查结果,但结果至今未公布

如今,西北岩土前述举报情况未明,又陷“偷工减料”举报风波,同时公司还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针对“偷工减料”举报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等诸多疑问,有媒体于 9月6日通过官网联系方式致电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不太情况,你从其他渠道再了解一下。”

但多次致电西北岩土官网的联系方式,电话一直提示“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欠费”。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混凝土网、每日经济新闻、山海新财经等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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