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的变身术

发布时间:2025-03-22 文章来源:诚搜网

招标投标过程是一个竞争过程,有着严格的规范,以保证它的公开、公平。招标不是“走走过场”,是实实际际的按章程办事。

近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接到涞水县群众投诉,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正在招标,中标人尚未确定,工程确已经开始施工建设。投诉人质疑项目“未招先建”,招标流程或许也将沦为一场“走秀”。

据河北省招投标服务信息平台显示: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批复文号涞水发改投资〔2024〕36 号,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表编号为涞发改招标核[2024]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涞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电力管线,通信管线,路面恢复,公交站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其中电力管线 26146 米;通讯管线 27056 米;人行道路面恢复 49672 平米;;公交停靠站 22 座。招标概算为 2961.83 万元,其中设计费 28.74 万元、建筑工程费 2933.09 万元。标段划分:1 个标段。计划工期:13 个月(含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0 日 8 时 30 分,

投诉人表示: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月10日开始建设,目前从向阳路至太行路冲之大街段路南侧已经全部进行围挡,各种水泥管段已经进行安装,有些管道已经安装完成,现场可以看到覆盖的土质为新土。据现场施工人员介绍施工单位为天辰建筑公司,而对于项目正在招标的这种情况投诉人表示非常疑惑!

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致电项目业主单位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修建的是2024年招标的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投诉人表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的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中显示,该文件是2024年3月份保定城投设计院设计,这与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说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招标日期一致。

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中施工内容:冲之大街长度为4243.845米。主要建设规模: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人行便道、电力通信预埋管道、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配套服务设施等,招标概算为8122.53万元,其中设计费75.27万元、建筑工程费8047.26万元。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含设计周期20日历天)。值得一提的是,招标工期是9个月,中标信息中工期却变成了20个月。

据两个项目的建设规模来看2024年招标的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和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内容基本相似。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招标信息显示设计费用设计费75.27万元;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设计费 28.74 万元,当时为何不把两个项目一同设计?投诉人非常不解的表示, 现场已经开始填满作业,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这个项目施工的时候再一次挖土施工吗?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项目名称相似但实际内容存在重复或交叉,招标人需确保项目独立性,避免通过名称混淆规避监管,导致同一标的被拆分或重复招标。涞水县冲之大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变身”涞水县冲之大街改造提升项目EPC是否存在隐情,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既是甲方也是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和甲方如果明知两个项目不是一个项目为什么项目名称如此相似,是否有交叉招标?套取国家资金嫌疑?在以后的监督过程中如何保障投标人合法权益,保障招标过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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