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信托翻车?28亿宝能项目爆雷:投资者打响知情权争夺战
近日,知情人士向资管有道透露,20余名投资人近期前往中铁信托成都总部,要求查阅信托底层合同及信托流水账簿等相关文件却遭拒。此后,他们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局等部门投诉,目前已获受理告知书。
与此同时,中铁信托发布《情况说明》称,中铁信托非常重视投资人的知情权,已向投资人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已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向投资人提供了备查文件。中铁信托支持投资人依法合规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在不损害其他方权益的前提下,行使其知情权。
投资者知情权的范围到底在哪里?中铁信托是否存在风控漏洞与责任缺失?中铁信托拒绝查阅底层文件是合法合规还是故意隐瞒?
资管有道查阅到一则上海金融法院典型案例,该案例从法官的视角描述了信托投资者知情权的界定与边界,或许可供参考。
投资者探寻真相遭拒
6月9 日,2余名投资人怀着忐忑与愤怒,前往中铁信托成都总部。他们投资的 “宝能广州汽车产业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如一颗投入心湖的巨石,激起千层浪。
该项目共发行2 期,成立于2020年2月11日,期限18 个月,业绩比较基准年化6.5%,募集资金本应用于宝能广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运营,如今却逾期规模超28亿元。
投资者们期望通过查阅底层合同及信托流水账簿等文件,了解资金的真实去向和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却被中铁信托无情拒绝。
无奈之下,投资者于6月10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举报,四川局迅速受理此事项并出具告知书,给予了投资者一丝希望。
与此同时,中铁信托发布《情况说明》称,中铁信托非常重视投资人的知情权,自中铁信托・宝能广州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铁信托・宝能广州汽车产业园项目 (二期)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文件向投资人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已通过推介PPT、成立公告、季度资金管理报告、临时公告、400电话应答、月度处置进展进行信息披露,充分保护了投资人的知情权。
中铁信托表示,信托文件对于投资人备查文件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约定,公司已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向投资人提供了备查文件,我司一直以来均支持投资人依法合规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在不损害其他方权益的前提下,行使其知情权。
上海金融法院典型案例
在信托纠纷中,投资者要求查阅相关文件是否合规?
资管有道查阅到一则上海金融法院典型案例,该案例从法官的视角描述了信托投资者知情权的界定与边界,对解决同类争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21年6月23日,周某与某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认购R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50万元。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司定期发布季度管理报告,2022年12月发布临时报告称计划面临延期风险并展期,后二审期间再次延期。同时,信托公司曾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因信托计划延期兑付,周某起诉请求披露相关信息,一审被驳回后上诉至上海金融法院。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十条赋予委托人知情权,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查阅相关文件。《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也规定受益人有权向信托公司查询与其信托财产相关的信息,信托公司应在不损害其他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供。
但委托人知情权的行使并非无边界。法院在界定其范围时,需结合委托人本人的财产权益是否受到影响、信托公司已披露文件是否足以满足委托人的知情权、信托机构的经营管理成本、知情权是否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等因素综合判断。例如,对于涉及他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文件,受托人在合理情况下可不披露;若已披露文件能满足委托人知情权,委托人再要求额外文件可能不被支持。
在该案中,法院最终支持了周某部分诉求。
应予披露内容:抵押物他项权利证明、标的项目相关证件及资本金比例凭证、《尽调报告》、信托专户相关银行业务回单、《金钱账户质押合同》、信托计划定期财务会计报告。这些内容与信托计划成立条件、信托利益实现密切相关,或能反映受托人是否尽职。
不予披露内容:受托人的工作记录和底稿、底层资产部分情况、信托专户其他委托人银行流水等。这些材料可能涉及他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且已披露文件能满足周某知情权。
行权方式:周某有权对可查阅文件进行抄录、复制,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方式、时间、地点,涉及隐私和商业秘密部分需脱敏处理。信托公司已回应周某质询,满足其质询权。
法官表示,委托人知情权范围在实务中无定论,通常投资者期望更多信息披露,而受托人常以已履行披露义务抗辩。界定委托人知情权边界,要明确正向边界(法定和约定披露范围)、反向边界(不侵犯他人和受托人合法利益),披露方式以双方协商为主。本案裁判规则平衡了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利益,有助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息披露,维护委托人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中铁信托是否违规?
回顾中铁信托宝能项目,中铁信托在多个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中铁信托-宝能广州汽车产业园项目共发行2期,首期成立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资金募集加入时间一直持续到2021年4月。
投资者表示,中铁信托在风控和尽责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在资金募集期中,宝能已出现债务违约事件,集团负债率远超房地产行业60%左右的警戒线,财务状况岌岌可危。但中铁信托仍选择放款,且在2021年4月仍为此项目募集资金2.394亿元,6个月后便公告项目暴雷。
因此,投资者质疑中铁信托对宝能集团资金链风险评估存在显著缺陷,未将集团关联风险纳入风控评估模型,对股权质押效力审查不足(例如质押的宝能汽车股权,子公司无盈利,真实实收资本不明,股权实际价值接近零),对项目真实性核查缺失,形式化抵押评估,未测试工业用地价值波动等风险。
同时,在投资者要求查阅底层合同及流水账簿等相关文件时,中铁信托拒绝提供,这一行为是否涉嫌违反信托法中关于保障委托人知情权的规定,未能履行受托人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需要有关部门的认定。业内目前没有一致的标准和行业规定,资管有道认为,只有监管部门和法院才有权做界定。
加强监管、完善风控、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是信托行业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那些奔波在路上的投资者身影,怀揣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如同在迷雾中点亮的微光,既映照着个体权益的坚韧,也拷问着行业生态的明天—— 当每一份信任都能被郑重安放,金融市场的土壤才能真正长出参天大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