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农商银行开创“以贷入股”新模式 巨额利息压垮入股民企

发布时间:2025-11-07 文章来源:东方财经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2015年经改制,成为龙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里农商银行”)。

改制过程中,龙里农商银行开创了“以贷入股”的全新模式:将银行的钱“借”给民营企业,再让民营企业用这笔贷款购买本行股份,“帮助”银行顺利完成改制。

开创“以贷入股”全新模式的龙里农商银行。刘虎 摄

根据《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龙里农商银行以“以贷入股”模式,借民营企业之手,将银行贷款转为股份,可谓开全国银行改制之先河。

贵州华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安堂药业”),即是被承诺“分红高于利息”后同意贷款入股的民企之一。结果,分红几乎不见,利息越滚越多,加之企业自身经营遇到困境,终于被拖垮,成为龙里农商行“违法改制”的悲壮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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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违法改制,忽悠民企“以贷入股”

如果没有那次“以贷入股”,华安堂药业或许不会陷入到如今百事皆废的萧条之中。

2013年,华安堂药业响应黔南州龙里县的招商引资政策,从贵州省贵阳市易地搬迁至龙里县。2015年,投资3000余万元的华安堂药业新厂正式投入运营。

民营企业的生产建设,从来都离不开银行的支持,华安堂药业亦不例外。在其建设过程中,龙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曾给予其700万元贷款,以示当地对这一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支持。

曾作为优质企业引进龙里的华安堂药业。刘虎 摄

但很快,华安堂药业就陷入了龙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亲手挖掘的巨大“陷阱”之中。

华安堂药业负责人王金华向笔者介绍,2015年10月,龙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一名黄姓主任找到他,告知其“信用社正在进行改制,要改成股份制银行,争取上市”。

黄姓主任还称,“目前还有一个股东的名额,就需要像你这样的优质企业。”

王金华提出,其资金已全部投入到新厂建设,手头没有闲置资金;黄姓主任则提出一个“充满诱惑性”的方案:由信用社借钱给企业,企业再以借款入股。黄姓主任还表示,该笔借款将在利息上给予优惠,承诺“股份分红肯定高于贷款利息”。

一则“能帮银行的忙、搞好与银行的关系”,二则“分红高于利息,稳赚不赔”,三则“可拥有‘银行股东’这一‘高端’身份”,王金华便答应了信用社的这一要求。

2015年10月,龙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了764万余元贷款,又指导华安堂药业将该笔贷款汇入龙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完成入股。

华安堂药业向龙里农商行贷款、再入股的相关凭证。受访者供图

自此,华安堂药业拥有了改制后的龙里农商银行2.04%的股份。彼时,王金华并未意识到,这种“以贷入股”的操作系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更未意识到,所谓的“分红高于利息,稳赚不赔”,是银行为诱其入股的“空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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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借贷入股背负高额利息,十年净亏500多万

彼时的华安堂药业,拥有多个获得国家药品批号的药种,其生产药品被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和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获得过中国乡镇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贵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荣誉,是龙里县重点引入的优质企业。

企业负责人王金华,亦是贵州省的知名民营企业家,多年来,先后获贵州省劳动模范、新世纪首届贵州省优秀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等诸多荣誉称号,担任过贵州省商会副会长、贵州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等。

王金华获得的诸多荣誉。受访者供图

诸多荣誉称号及身份中,“龙里农商银行股东”这一身份,是最“晦气”的一个。自从成为该银行的股东,华安堂药业不仅未能从中获益,反被巨额的利息压得喘不过气。

王金华向笔者介绍,2015年进行“以贷入股”时,龙里农商银行玩了一些手段:银行先是将764万余元款项打入到华安堂药业会计陈某的个人账号,再要求陈某将该笔款项转到华安堂药业公司账户,继而从华安堂药业公司账户汇入农商银行,用于购买股权。

王金华还说,2016年10月,龙里农商银行又以“用本行股权在本行质押贷款不符合规定、需应付上级检查”为由,要求华安堂药业将该笔贷款转至黔南州长顺县农村信用社(下称“长农社”)。

2016年10月14日,在龙里农商银行的指导下,华安堂药业从长农社获得680万元贷款,很快又转入龙里农商银行,用于偿还此前贷款;其中的85万元差额,则由华安堂药业自行填补。

华安堂药业配合龙里农商银行“转贷”的凭证。受访者供图

此后多年,华安堂药业向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与罚息合计高达600余万元;但作为龙里农商银行的股东,其获得的分红合计仅约80万元,“净亏500多万元。”

对“分红远远低于利息”之事,王金华说,这明显与当年邀请企业入股时承诺的“分红高于利息”不符,感觉像是进入了一个圈套。

“虽然感到不公平,但因企业一直在正常经营,因此并未过多计较。”王金华说,他也曾找到龙里农商银行沟通过,但因当年负责相关事宜的人员均已调任,本着“以和为贵”,他也只能“无奈地打碎牙往肚子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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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经营遭遇困境,银行“过河拆桥”阻碍企业自救

龙里农商银行的官网称,该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责任制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由龙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而来。

2015年11月8日,龙里农商银行召开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3月23日,龙里农商银行正式挂牌开业。其官网还称,龙里农商银行的发展愿景为“建设有温度、有速度、有深度的百姓银行”。

但在王金华看来,龙里农商银行绝非一家“有温度的百姓银行”;该银行的做法,令作为其股东的华安堂药业感到齿寒。

龙里农商银行大门口悬挂着“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的横幅。刘虎 摄

王金华向笔者介绍,由于疫情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因素,华安堂药业经营逐渐陷入困境。自2021年开始,华安堂药业已无力承担那笔作为入股资金的贷款的高额利息,随后,龙里农商银行、长农社开始争相起诉华安堂药业,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

“他们曾经承诺的高于利息的分红,我们没见到,他们不管;而我们无法偿还贷款,他们就罚息和提起诉讼。”在王金华看来,龙里农商银行的做法,可谓“下手狠辣”。

“目前华安堂药业尚欠龙里农商银行本金1290余万、历史欠息和罚息300余万;欠长农社本金500余万、利息和罚息150余万。”王金华说,长农社与龙里农商银行的勾结转贷配合,是利用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垄断优势,不顾企业的生存死活,背信弃义行为。

华安堂药业与龙里农商银行2021年法院调解书中的一份。受访者供图

随后,华安堂药业所持有的龙里农商银行股份被申请拍卖;在华安堂药业提供了足值抵押物的情况下,法院应银行的诉求,将华安堂药业股东的个人账户及全部股权予以冻结,“切断了股东拆借资金及股权融资渠道。”

今年6月,王金华历经辛苦找到成都一家企业、达成1000万元“先债后股”的投资协议,约定以华安堂药业已抵押给龙里农商银行的土地、厂房“顺位资产”(抵押权外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但龙里农商银行却拒绝配合办理顺位抵押手续,致使投资无法落地。

“顺位抵押的方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亦不会给龙里农商银行带来任何经济损失。”王金华说,如此合理合法的方案,却被自己曾经帮助过的龙里农商银行悍然拒绝,彻底堵死企业自救,是典型的“过河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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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局诈骗”民营企业,涉事银行被举报“诈骗犯罪”

以高分红为诱饵,引诱民企资金入股、甚至借贷入股,龙里农商银行“违法改制”之举,致使华安堂药业等民营企业不堪利息之重负。

王金华说,其轻信龙里农商银行,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也给了我深刻的教训。我们做中小企业的,不能随便相信银行,他们更加无情无义。”

天眼查显示,龙里农商银行的多个股东,均出现了股权被冻结的情形,包括华安堂药业、龙里宏基商贸物流公司、深圳四海友富贸易公司等。

龙里农商银行的多个股东股权被冻结。图据天眼查

天眼查还显示,2017年10月,龙里农商银行因触犯《反洗钱法》第32条,被处以罚款30万元,相关董事、高管、直接责任人员被处以总计6万元罚款。

试图自救的华安堂药业,在自救方案遭龙里农商银行拒绝后,开始对“无情无义”的龙里农商银行进行举报及刑事控告。

华安堂药业在控告材料中称,龙里农商银行与长农社恶意串通,捏造虚假事实,以“以贷入股,保证企业稳赚不赔”为诱饵,致使该公司受骗上当,分红极少、利息极高,致使企业陷入致命漩涡。

华安堂药业表示,希望相关部门成立专班彻查此案,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严惩设局诈骗民营企业的违法机构及人员。

现年71岁的王金华,在其创办的华安堂药业厂区内。刘虎 摄

华安堂药业指出,龙里农商银行“以贷入股”的操作模式,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其违规操作放贷,捏造虚假的放贷用途,更以“转贷”形式逃避监管,致使相关企业受骗入局、损失惨重。

“作为金融机构,龙里农商银行以‘分红高于利息’为诱饵,诈骗企业巨额资金,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华安堂药业在举报材料中表示,希望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对犯罪单位依法予以严惩。

笔者获悉,11月4日,华安堂药业已正式向贵州省银监局、贵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龙里县公安局、黔南州公安局等递交了举报控告材料。(作者 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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