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确山县安置房乱象调查:未批先建烂尾群众权益谁来保障?

发布时间:2025-11-07 文章来源:诚搜网

在法治社会不断推进、保障民生权益愈发受到重视的当下,河南确山县一处安置房项目却出现了严重的违规问题,众多群众的利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他们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群众利益究竟该何去何从,成为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近日,确山县的群众以实名的方式,勇敢地向相关部门举报了位于确山县朗陵大道西段的西郊四组安置房在筹建过程中疑似存在的严重违规情况。据了解,确山县的这处安置房所使用的土地属于当地政府出让土地,按照正常的流程和规定,开发商应当在缴纳足额的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完善其他相关手续之后,才能合法合规地开始建设工作。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开发商在未满足这些基本条件时,就匆忙开工建设,这种未批先建的行为,从一开始就为项目的后续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从时间线来看,该项目自2013年启动土地征收工作,历经三年,到2016年才完成土地征收。同年,楼盘正式开建,原本群众满心期待着能够早日入住新家。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从开工至今,该楼盘一直未能正常交付,疑似已然成为了“烂尾工程”。当地的被拆迁居民为了支持城市建设,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他们以每人4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积来抵被拆迁房屋面积和拆迁期间的安置费用。然而,从2016年到2025年9月底,漫长的九年时间过去了,安置房依旧未能交付到他们手中,这些被拆迁居民不得不长期在外租房居住,承受着高额的房租压力和居无定所的痛苦。他们中的许多人原本生活就并不富裕,拆迁后更是陷入了经济困境,生活苦不堪言。

目前,确山县盘龙街道办牵头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他们让安置户开始认领钥匙,允许装修房屋并入住,甚至还协助安置户进行安置房的交易买卖。然而,当我们来到现场实地查看时,却发现了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楼房内的消防设施不完善,没有相关的验收标记,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居民的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小区的其他基础设施也十分欠缺,道路坑洼不平,绿化几乎为零,停车位严重不足等问题比比皆是,这样的环境,根本达不到交付的基本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安置房交易有着明确的要求,若安置房占用的是国有土地且已取得房产证,理论上可正常上市交易,但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通常为房产评估价的1% - 3%,而且,此类房屋需在房产证满5年后方可进行交易,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若安置房位于集体土地上,那么其流转就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非集体成员购买此类安置房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这是为了保护集体土地的权益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部分地区还规定,未满5年的安置房禁止交易,即使签订了合同,也难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维护安置房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楼盘房屋的法定交付标准也有着严格的要求,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交付必须满足一系列核心条件。首先,工程验收必须合格,这包括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要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消防验收是保障居民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环保验收则关系到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其次,文件必须齐全,包括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及试验报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这些文件是保障房屋质量和后续维护的重要依据,最后,要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明确了开发商对房屋质量的承诺和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则为居民提供了房屋使用的相关指导和注意事项。

然而,盘龙街道办作为该安置房属地的管理部门,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反而以消除信访事件等借口,违规协调安置户入住未达交付标准的楼房和安置房买卖事宜,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他们的做法可能会导致一系列后续问题,如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然而,盘龙街道办作为该安置房属地的管理部门,本应严格履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确保安置房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设和交付,但实际情况却令人失望,他们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以消除信访事件等借口,违规协调安置户入住未达交付标准的楼房和进行安置房买卖事宜,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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