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减美医美因夸大宣传半岛超声炮的预期用途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5-11-11 文章来源:美奢观察

近日,北京加减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因在美团平台中对“半岛超声炮”和“黄金微针”等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适用范围与其注册证书中不一致,且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遭到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线上店铺,店铺名称为“加减美医美连锁品牌(西城院区)”,为公司自主运营,对其上线的服务内容及产品负责。 

经调查,当事人线上店铺上架的服务标题中有“黄金微针”和“半岛超声炮”字样;搭配“眼部抗衰”“抗衰痘印痘坑修复”字样。

其中,“黄金微针”是注册证编号是粤械注准20182010997,产品名称为高频电灼仪,属第二类医疗器械。

“半岛超声炮”的注册证编号是湘械注准20212090940,产品名称是超声治疗仪,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商品名称。

信息显示,两款医疗器械的商品名称均出自当事人购买合同。上述服务链接均由当事人手动录入美团平台,标题字样、链接内详情页适用部位均可调整。其中,有链接的标题为“抗衰痘印痘坑修复套餐|五代黄金微针+第二代半岛超声炮”及“眼部抗衰套餐|逆时针 黄金微针眼周”。 

因当事人对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适用范围与其注册证书中不一致,且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

此外,该机构还称“美国品牌|50U|咬肌”和“国产品牌|50U”两款药品可以“除皱”“瘦脸”。经查询上述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其适应症均不存在“除皱”“瘦脸”“瘦咬肌”等。当事人对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适应症(适用部位)与其使用说明书中不一致,且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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