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曲山煤电厂删帖遮不住污染:企业环保责任岂能缺位?

发布时间:2025-11-26 文章来源:舆情调研

      深夜偷排的污水浸透农民林地,刺鼻异味弥漫乡间;面对曝光非但不整改,反而以“侵权”之名删帖掩丑——河曲山煤电厂的系列操作,既是对生态环境的公然践踏,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粗暴侵犯,更触碰了环保法治的红线。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的今天,这样的行为既令人愤慨,更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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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行为本身已涉嫌严重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排放废水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农民的林地是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污水排放不仅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植物生长,更可能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其造成的损害兼具即时性与长期性。电厂选择“半夜偷排”,显然是明知故犯、蓄意规避监管,这种对法律敬畏之心的缺失,比污染本身更令人忧虑。

  相较于偷排行为,试图删帖掩盖真相的操作,更凸显了企业责任意识的全面失守。山东邹城某企业曾因污水外溢后批量删帖引发舆论讨伐,最终非但未能平息事态,反而因侵犯公众知情权遭致更强烈的谴责。河曲山煤电厂重蹈覆辙,本质上是误将公关手段当作免责法宝,忽视了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真相从来不会因删帖而消失。这种“错上加错”的行为,不仅暴露了企业面对问题时的恐慌与傲慢,更将自身置于公众信任的对立面——环境污染尚可治理,信任崩塌难以重建。

  企业如此行事,背后是环保成本与经济利益的失衡算计,更是法治意识与社会责任的双重缺失。部分企业始终将环保投入视为“额外负担”,认为偷排能降低运营成本,删帖能规避处罚风险,却忘了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的基本义务,忘了生态保护是不可逾越的发展底线。殊不知,环保合规不是制约发展的“枷锁”,而是企业可持续经营的“护身符”。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早已深入人心,试图通过偷排和删帖蒙混过关,最终只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生态保护没有退路,责任担当不容懈怠。河曲山煤电厂理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主动接受调查,彻底整改污染问题,向受损农民和社会公众作出诚恳交代。更重要的是,所有企业都应以此为戒,摒弃“重效益、轻环保”的短视思维,将生态责任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唯有让法律长出“牙齿”,让问责落到实处,让环保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才能守住绿水青山,守护共同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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