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一乡村整治工程涉嫌明招暗定:招标未落幕 项目已完工

发布时间:2025-11-26 文章来源:诚搜网

近日,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接到山西省沁水县群众投诉,沁水县嘉峰镇卧虎庄村乡村风貌提升和环境整治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存在 “明招暗定”嫌疑 ,该项目仍处于公开招标阶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 日,但项目现场已完成大部分核心工程施工,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建设内容高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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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招标信息显示,该项目招标人为沁水县嘉峰镇卧虎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内容涵盖四大类核心工程:1、5900平方米的路面进行混凝七拉毛铺设沥青、地面透水砖铺设、道沿石铺设、悬浮地砖铺设等项目;2、街道两侧约6000平方米外立面设计粉刷;3、公园改造;4、.附属工程:太阳能路灯、休息电椅、花箱及其余绿化、厕所、日间照料中心、村卫生室、四线入地等改造项目。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7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6个月),目前仍在接受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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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还没结束,施工早就做完了。” 投诉人提供的现场图片及视频资料显示,卧虎庄村相关区域已呈现完工状态:村内道路已完成沥青铺设和透水砖、道沿石、悬浮地砖的安装,路面平整无施工痕迹;街道两侧建筑外立面均已完成统一白色粉刷,视觉效果整洁统一;名为 “怡心园”的公园内,白色太阳能路灯已安装到位,红色柱子连廊搭建完成,休息座椅摆放整齐,花箱内已种植绿植;一座白墙蓝顶的新厕所也已竣工投入使用,上述工程内容与招标公告中列明的建设清单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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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质疑,按照正常招投标流程,项目应在确定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再启动施工,而该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未到期、施工单位未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情况下,已完成核心工程建设,明显违背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涉嫌 “明招暗定”指定施工单位,损害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发稿,招标人沁水县嘉峰镇卧虎庄村村民委员会尚未就该投诉事项作出公开回应,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已介入调查仍不明确。

业内人士表示,招投标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公平竞争选择最优施工单位,若项目存在 “先施工后招标” 或 “明招暗定” 行为,不仅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监管缺失、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问题。

目前,该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益临近,事件后续进展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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