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再添实锤?广州壹加壹整形医院紧急撤换无资质医师

发布时间:2025-11-28 文章来源:一美社

日前,一美社发布的稿件《针尖上的深渊:广州壹加壹美容医院投诉不断,医师涉嫌无证行医》指出,广州壹加壹整形美容医院(以下简称“广州壹加壹整形”)在美团平台上公布的医师团队中,一位名为岑某的医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无法查询到其执业医师资质记录。

然而,在报道发布后不久,广州壹加壹整形迅速在美团页面中撤下了岑某的简介,更换为另一位医师。

这一举动,非但未能澄清事实,反而从侧面加深了其涉嫌使用无证医师的嫌疑。若该医师资质齐全,机构本可通过公示证明文件正面回应质疑;其选择悄然替换,更近似于一种试图切断关联、规避监管与舆论关注的危机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原有指控的可信度。

医疗美容机构使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活动,是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此类行为将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行政处罚。

广东省对此有更细致的规定,例如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机构,若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或低于二万元,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此类处罚在全国范围内有诸多先例。2025年6月,黄冈市黄州区张诗雅医疗美容诊所因安排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进行操作,被处以1.3万元罚款。同年,安徽省宿松县某美容美体服务部也因无证行医被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万元。更早的2022年10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熹美医疗美容因聘请5名无证人员为患者开展项目,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4万元,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当无证行医行为情节严重,例如造成就诊人伤残或死亡等后果,相关责任人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接连出现的医师资质疑点,以及曝光后急于撤换信息的应对方式,无疑使公众对广州壹加整形的内部管理和合规运营产生更深的质疑。面对明确的法律法规与监管红线,任何医美机构都必须将患者安全置于首位,严格审查医务人员资质,方能在这个关于“美”的行业中获得长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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