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馋了捏造"敲诈"故事诬陷自媒体:以图删除自身负面信息

发布时间:2025-11-30 文章来源:灰度评测

在2025年9月14日,灰度评测于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宝宝馋了“婴标”酸奶无活菌、黑芝麻酱不达标、频被投诉现异物,婴幼儿“舌尖上的安全”,如何把关?》的文章。这篇文章汇总了近期多家媒体与自媒体对婴幼儿辅食品牌“宝宝馋了”的舆情报道,内容涉及该品牌产品在食品安全与品质方面存在的多重问题,包括:

1、抽检不达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其有机黑芝麻酱总钠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2、异物投诉频发: 消费者多次在黑猫投诉等平台举报该品牌产品中发现异物;

3、宣传争议: 号称“婴标”的常温酸奶经过高温灭菌后无活性益生菌,却仍以“益生菌”卖点进行宣传。

文章内容素材来源于《母婴视界》《新京报》《信网》《食品时讯》等等多家自媒体与媒体公开报道,旨在梳理婴幼儿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忧,并对企业可能存在的代工模式品控漏洞和营销宣传争议提出质疑。

整篇文章立场中立、基于事实,引述的每一项问题都有据可查。灰度评测作为自媒体,有责任关注“宝宝舌尖上的安全”,这正是灰度评测发布该文的初心。

婴幼儿辅食行业的质量提升与信息透明,是构建消费者信任的关键。这需要从标准执行、生产管控、营销规范与社会监督等多方面系统推进。

灰度评测作为行业自媒体,关注中国宝宝健康,并持续关注消费品质量与企业责任,推动企业严守质量底线,共同构建透明、健康的消费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总则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社会共治”的原则,这意味着,保障食品安全不再仅仅是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而是需要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全社会各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灰度评测的文章严格遵循真实、公正原则,旨在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益。

宝宝馋了首次投诉

指责抹黑造谣,要求删稿

稿件发布当天(9月14日),灰度评测便收到了来自——浙江宝宝馋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宝馋了”)的投诉通知。

宝宝馋了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投诉,声称灰度评测的文章失实造谣、恶意抹黑公司形象,简而言之,宝宝馋了公司将灰度评测的文章定性为不实“黑稿”,认为作者没有新闻从业资质,不应发布这类负面信息,并以《民法典》中名誉权受侵犯为由要求平台删除文章。

面对这一指控,灰度评测当即对投诉内容进行了研读核实。灰度评测深知文章的汇总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并无任何捏造不实之处。

在法律层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确认了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和批评、检举权利,第五十一条则强调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灰度评测基于公开可查的媒体与自媒体等公开信源,对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提出质疑和分析,属于宪法和法律鼓励的公共监督范畴。

《民法典》人格权编关于名誉权的条款(第1024条及相关条文)明确:只要是基于事实、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报道、评论或意见表达,行为人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没有恶意捏造和侮辱,一般不构成名誉侵权。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换言之,普通公民、自媒体写作者、第三方评测机构,只要基于真实可靠的信息,出于公共利益进行批评和揭露,本质上都是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在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公正客观的审核下,认定宝宝馋了的投诉不符合法定处理条件,不予支持。

捏造敲诈谎言

恶意举报致文章短暂下架

然而,宝宝馋了公司的纠缠并未就此停止。投诉未果,该公司迅速采取了更加激烈且荒唐的手段。2025年9月16日,宝宝馋了第二次向平台发起投诉,这次竟然无中生有地编造了一出“敲诈勒索”闹剧,试图将灰度评测置于敲诈企业的恶意人设之上。

在这份投诉中,宝宝馋了公司声称灰度评测的文章“毫无真凭实据,恶意收集我单位负面”,指责灰度评测在文章中留有联系方式,并进一步捏造情节称:“我单位添加(联系方式)向发布者提起撤稿,发布者要求5000元才可以撤稿”。他们将这子虚乌有的情节定义为“典型敲诈勒索”,并叫嚣道:“难怪(对方)留联系方式。我单位绝对不向恶势力低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相信平台会还我单位公道,请求微信官方下架侵权文章,封禁该账号。”

当灰度评测看到这一投诉内容时,惊愕与愤慨难以言表——宝宝馋了方面完全捏造了一个从未发生过的“敲诈”故事来诬陷灰度评测!

事实是,自文章发布以来,灰度评测从未接到过该公司任何形式的联络,更遑论什么“索要5000元撤稿费”。宝宝馋了公司的这一系列说辞纯属无中生有、恶意诽谤,其用心无非是为了给灰度评测扣上“勒索敲诈”的大帽子,以让平台认为灰度评测的行为违规违法,从而强行将文章下架、甚至封号。这种捏造事实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本身就是对灰度评测的名誉权的严重侵犯。

遗憾的是,由于当时投诉内容中出现“敲诈勒索”等敏感字眼,平台方在未进一步向灰度评测核实的情况下,出于审慎考虑在9月17日暂时下架了灰度评测的文章。

这对灰度评测而言是莫大的侮辱:一篇本着为食品安全守候的监督文章竟因对方的恶意捏造而被迫消失。而更让人不安的是,灰度评测辛苦建立的信誉形象因为对方平白捏造的“5000元敲诈”而蒙上阴影。

据理申诉、澄清事实

稿件恢复上线

面对如此颠倒黑白的指控和文章被下架的处境,灰度评测果断采取行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后台的申诉渠道向平台进行了郑重的申诉。我们在申诉材料中有理有据地澄清了事实真相,并提出三点强有力的理由:

文章不存在侵权造谣。 灰度评测提供了文章中引用的媒体和自媒体报道链接汇总,证明文中涉及宝宝馋了的所有负面信息均有可信来源支撑,并非灰度评测空穴来风的捏造。文章内容符合事实,属于合理合法的舆论监督,不应算作对企业的侵权抹黑。

从未有人联系撤稿,更无“索要5000元”之事。 灰度评测郑重声明,自文章发布至今,无论通过电话还是微信,从未有人代表宝宝馋了公司联系灰度评测要求撤稿;更不存在灰度评测索要5000元费用才肯删除文章的荒唐情节。灰度评测请对方若坚持此说法,务必拿出任何联络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否则其投诉理由就是恶意诽谤。

恳请平台重新审核并恢复文章展示。 灰度评测表明愿意配合一切调查,以证明自身清白。

申诉材料提交后,灰度评测也同步通过邮件等方式与平台方进行了情况说明,提供了必要的佐证。经过平台的客观复审,事实真相逐渐明晰:灰度评测的文章内容并无不当,反而是投诉方在罔顾事实。 

最终,在2025年9月23日,微信公众号平台做出公正决定——恢复灰度评测被下架的文章正常展示,驳回宝宝馋了公司先前的恶意投诉。看到文章重新上线,灰度评测深感欣慰: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灰度评测的辛勤付出与据理力争,终于换来了清白和公道。

平台此番纠错,不仅维护了灰度评测作为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向所有试图通过捏造理由封杀批评声音的企业敲响警钟:正常、善意的批评指正不应被恶意打压,网络并非某些企业逃避监督的法外之地。

宝宝馋了穷追不舍

稿件恢复后投诉再起

本以为真相大白、稿件恢复后此事可以告一段落,岂料宝宝馋了公司依然不肯罢休。在灰度评测文章恢复后的半个月里,该公司再度表现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

首先,10月14日左右,宝宝馋了公司第三次针对9月14日文章发起投诉。其投诉理由竟故技重施,大同小异地沿用了之前“敲诈勒索、恶意负面”的指控套路,再次污蔑我们敲诈品牌、传播不实信息。

然而,经历了上次的波折,平台方对此类恶意举报已有警觉。两天后经审核,平台再次判定投诉不予支持,文章继续保持正常上线状态。宝宝馋了公司的无理要求再一次碰壁。

由于平台对宝宝馋了的“恶意举报”不予支持,“不放弃”的宝宝馋了或许是意识到“敲诈勒索”这套说辞再难以自圆其说,于是“策略”上又有所转变。

不久之后的10月21日,宝宝馋了公司进行了第四次投诉。这次他们更换了话术,不再提此前虚构的敲诈情节,而是改从所谓“失实失准”角度入手。

例如,投诉中称灰度评测的文章“恶意收集并集中发布我司负面信息,多处内容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严重失实”,并辩解说“‘婴标’酸奶工艺符合国家标准,黑芝麻酱抽检问题已及时整改”等,指责我们的报道“以片面信息误导公众,侵犯我司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涉嫌不正当竞争”。最后依然祭出《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要求平台“立即下架处理”。

对于这番“换汤不换药”的投诉,平台方经过审核后依然判定不予通过,驳回了对方的不实指控。

毕竟灰度评测文章中的每一条负面信息都有出处,例如官方抽检通报和消费者投诉,所谓“断章取义”之说根本站不住脚。而对方自己提供的一些辩解(如宣称工艺合规、已整改等),其实也并不能否认先前存在的问题。本质上,这仍是一次试图利用投诉渠道删帖的举动,只是措辞上略作包装而已。

寄不出去的律师函

假地址与失联电话

然而,针对对方屡次三番的骚扰与污蔑,灰度评测深感事态严重。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震慑对方的诽谤行为,灰度评测在11月中旬依法委托律师向宝宝馋了公司发出了律师函。

律师函中,灰度评测重申了事实并进行法律层面的严正警告,核心内容包括:

素材来源合法合规: 律师强调,灰度评测9月14日发布的文章素材均来自母婴视界、新京报等公开信源报道,内容经过律师审核均保持中立客观,仅是对行业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等问题表达隐忧,并无失实捏造。

投诉方两次捏造“敲诈”情节:律师函明确指出,宝宝馋了公司在向平台的两次投诉中,均虚构了“联系灰度评测要求撤稿、我们索要5000元酬金”这一不存在的情节,将灰度评测塑造成涉嫌敲诈勒索的形象。此举已明显涉嫌对灰度评测的诽谤。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捏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是侵权行为,侵犯了灰度评测的名誉权。对方罔顾事实的恶意指控给灰度评测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带来巨大精神压力,也在同事朋友间造成误解,降低了社会评价——完全符合法律上对名誉权侵害的认定。

律师函最后郑重告诫对方,依据《食品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自媒体在公共利益范围内进行的监督报道受法律保护;而宝宝馋了编造谎言滥用投诉,已经侵犯灰度评测方合法权益。如果对方不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灰度评测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封律师函表达了灰度评测的严正立场,也是在法律框架下对企业不当行为的一次警告。

11月14日,灰度评测按照宝宝馋了在平台投诉时填写的联系地址,通过快递正式寄出律师函。但在11月18日,快递物流信息显示该件被退回,退回原因注明为“查无此人/单位”。换句话说,宝宝馋了在对灰度评测发起投诉时所留下的联系地址,疑似为错误地址,导致律师函无法送达。

灰度评测随后又根据企查查等渠道公示的信息,多次拨打宝宝馋了法定代表人预留电话,结果始终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正式沟通渠道形同虚设,使得一家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婴幼儿食品的企业,在沟通环节呈现出某种“失联”状态。

在此情况下,灰度评测只得转而通过电商平台联系其官方旗舰店客服,详细说明律师函事由,请求转交公司相关责任人。先后联系四家平台客服后,只有淘宝平台明确表示可以将情况上报,反馈给上面。

11月28日16:00左右,灰度评测的发函律师接到一通自称来自“宝宝馋了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否认宝宝馋了曾有“编造敲诈情节”的行为,并要求灰度评测拿出具体证据证明其投诉内容存在问题。

通话结束后,灰度评测将宝宝馋了此前在平台上多次发起投诉的完整截图、平台处理结论以及相关时间线整理打包,通过对方提供的渠道转交给这位法务。目前,双方仍处于沟通与举证过程中。

截至目前,宝宝馋了针对灰度评测的多次投诉,均已在平台审核中“以失败告终”:平台多次认定其投诉“不符合法定处理条件”,灰度评测的稿件也在申诉后恢复并保持正常公开。

而向宝宝馋了发出律师函,并不是为了“对抗”,而是希望在法治与规则之内,厘清边界:企业可以为自身形象辩护,但不能以捏造事实为代价;平台可以受理投诉,但不能成为不实指控的“传声筒”;

自媒体有责任监督食品安全,也同样有权利不被恶意诬蔑。

灰度评测将继续通过正当渠道,等待一个公正、透明的结果,也会持续向读者和公众公开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捍卫自身名誉,更捍卫基于事实的舆论监督空间。

扣帽“黑公关”

不如反思自身问题

灰度评测的文章属不属于合法的舆论监督?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在法律层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确认了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和批评、检举权利,第五十一条则强调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灰度评测基于媒体和自媒体等公开信源,对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提出质疑和分析,属于宪法和法律鼓励的公共监督范畴。  

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社会共治”的原则。这意味着,保障食品安全不再仅仅是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而是需要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全社会各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而《民法典》人格权编关于名誉权的条款(第1024条及相关条文)明确:只要是基于事实、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报道、评论或意见表达,行为人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没有恶意捏造和侮辱,一般不构成名誉侵权。

换言之,法律保护善意且有据的批评。灰度评测这篇针对“宝宝馋了”的报道,引用官方通报和多家媒体的公开信息,旨在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隐患、促使企业改进。这完全属于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的范畴,理应受到法律和平台的支持。而事实证明,平台在多轮审核后也认可了这一点。

相比之下,宝宝馋了公司的所作所为却一再越过道德与法律的边界。从最初指责灰度评测“博眼球”到不惜捏造敲诈谣言,再到换用“不实失实”的借口,该公司为了删帖可谓胡搅蛮缠、花招迭出。这种行为背后反映出的是对批评声音的极度不容和对自身问题的视而不见。

据企查查信息,“宝宝馋了”电商旗舰店所对应的品牌方为“舟山馋文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2.380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保平。主要面向0-6岁的婴童群体,为用户提供淡干海米、淡干干贝、野生海银鱼、水头紫菜、淡干虾皮等产品,通过淘宝等第三方购物平台进行售卖。

根据公开信息,行业报道将“宝宝馋了”定位为自舟山起家的零辅食电商品牌,创始人郭保平早期从海鲜干货(如淡干虾皮)类目切入,后扩张至婴童零辅食,并对外宣称完成过亿元A及A+轮融资。

在互联网时代,监管部门和平台为保护版权、名誉权设立了投诉机制,本意是打击造谣侵权等不法内容。但少数企业却把它当作封杀异见的武器:凡有不利报道,先冠之以“失实”“抹黑”之名投诉删除,投诉不成就升级为“敲诈勒索”等严重指控,以期一招制胜。

有些企业面对公众合理质疑和正当监督时,不思积极整改,反而滥用投诉权利,企图通过删除负评等手段来压制正常舆论,逃避社会监督。这种做法不仅有违商业道德,更可能触犯法律。要知道,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宝宝馋了公司妄称灰度评测“敲诈勒索”的恶意举报,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维权的范畴,其行为实际上破坏了网络公共舆论生态,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遇到安全隐患和质疑时,切莫将正常批评与恶意中伤混为一谈,不要随意给批评者扣上“黑公关”的帽子来转移视线。企业真正该反思的是自身产品和服务的问题,而非急于消灭提出问题的人。接受监督、勇于纠错,才是赢回消费者信任的长远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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