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6%秒变23% 用户告赢哈啰"臻有钱"被要求撤诉并签协议
向哈啰“臻有钱”借款14500元,合同贷款年利率约定为6%,最后一算账,用户实际支付利率却高达22.98%。用户投诉无果后,将哈啰“臻有钱”告到法院。大众新闻持续关注的这一纠纷案例,有了新进展。日前,哈啰“臻有钱”提出和解方案:用户撤诉就一次性支付补偿金2112.83元,但需严格保密,泄露给媒体等要赔偿违约金10万元。


日前,浙江湖州黄先生向大众新闻反映,他于今年1月23日在哈啰“臻有钱”平台借款14500元,借款合同约定年化利率为6%,实际还款时,却接近23%。黄先生查询发现,在借款时,哈啰“臻有钱”还嵌套了《融资咨询服务合同》《委托担保合同》等多个重要协议,致使借款成本增加。
黄先生说,在与平台方面沟通中,对方以协议签署即为认可约定为由,拒绝退还共计2503.16元的担保费及融资担保咨询服务费。无奈之下,黄先生将哈啰“臻有钱”平台运营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合作单位起诉至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针对黄先生反映的事件,11月25日,大众新闻记者以用户身份致电哈啰“臻有钱”客服时,工作人员表示,哈啰“臻有钱”只是一个助贷平台,在用户借款过程中,平台不会介入。
11月27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哈啰方面提出和解方案,以黄先生结清所有欠款及利息并撤诉为前提,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金人民币2112.83元。
黄先生提供的协议文本显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晓龙,该公司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
协议设置了保密条款:在未经哈啰方面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黄先生不得在任何场合、媒体、网络平台或向任何第三方发表、评论、披露与此事相关的任何信息。若违反该条款,黄先生须向哈啰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哈啰及其合作方后续全部损失。
对于上述条款,黄先生质疑其合理性,要求哈啰删除。截至12月3日11时,黄先生称尚未收到更新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