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整形:用户做双眼皮手术至大小眼 关联机构违规使用器械

发布时间:2025-12-04 文章来源:一美社

颜值风云发现,杏林整形涉多项合规与诚信问题,其医疗操作不规范甚至违规,擅自更换手术所需医疗器械;消费环节缺乏诚信,存在隐形消费与虚假宣传的问题,例如直播宣传时隐瞒额外费用、在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医院面膜等;同时,其关联机构曾违规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违反相关监管规定,且该涉事机构已注销。

辽宁杏林整形外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杏林整形”)曾用名为辽宁杏林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178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国芳,经营范围涵盖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等领域。

爱企查显示,杏林整形的股东为史灵芝(持股比例66.7%)和史宝印(持股比例33.3%)。

此外,杏林整形对外投资两家企业,分别是沈阳和平鑫杏林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鑫杏林”)与沈阳和平杏林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杏林”),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国芳。

沈阳鑫杏林的股东为杏林整形和宋天琦,前者持股70%,后者持股30%;沈阳杏林的股东为杏林整形和张铁柱,前者持股70%,后者持股30%。

操作流程不规范、消费环节缺乏诚信

颜值风云发现,杏林整形在服务各环节问题频发,涉及医疗服务层面的操作合规性与术后权责纠纷,以及宣传与消费环节的隐形消费、线下送赠品刷好评等行为。

新浪微博平台显示,2025年9月7日,有网友发文爆料称她在杏林整形由医生房某进行双眼皮手术后遭遇诸多问题,并附上眼部照片。

该爆料者称,术中房某操作不规范,未术前画线,凭肉眼操作致其“两眼大小不一”,且术后拒绝让她查看伤口“直接用纱布封上”;术后维权时机构工作人员不解决问题,反将问题归咎于顾客。

事实上,该机构的眼部整形手术相关争议并非孤例。2023年就有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自己因轻信该院宣传而经历了两次失败的眼部手术。

2023年12月8日,有消费者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杏林整形外科医院涉嫌虚假宣传致其眼部受损。她称先是在小红书看到该院软广推荐,以为是真实案例,后来先后两次在该院做双眼皮及修复手术。

2022年10月第一次术后三个月左右出现双眼皮耷拉下垂及内双问题,她去医院协调时,医院推脱让其等一年后再处理,8个月左右双眼皮已经没有了,再次多次找医院,后于2023年9月进行二次修复手术,却再次出现“线条不对称、眼尾过长、左右眼不对称,过几天后发现下眼皮凹陷严重,出现了一个大凹坑,双眼皮下眼肌肉被切除,脂肪组织全被掏空”的问题。

她通过咨询医生和上网查询得知这种切除眼肌的情况无法修复,且修复费用特别高,最低需5万元。后来她多次找医院协调,院方均以恢复时间短为由拒绝处理,且不承认是医生问题,还说她自身条件不好。

黑猫投诉同样有用户反映自己在杏林整形做双眼皮手术失败的案例,该用户表示:“本人于2020年6月5日在辽宁杏林整形外科医院接受双眼 皮全切修复+内眦修复项目,支付费用9800元……因辽宁杏林整形外科医院过错导致右眼闭眼瘢痕严重,双侧眼型不对称,眼睛干痒症状以及心理创伤,遭受严重精神痛苦。”

新氧也有一些用户表示在杏林整形的体验一般,一位用户表示“做的开眼角,冲着专业做眼睛来的,结果效果一点不好,眼角跟没开一样,回缩了,白白遭罪了。”

还有用户表示,态度非常敷衍,打瘦脸针医生不面诊直接打,第二天跟没打一样。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该整形机构的投诉类型并非仅局限于手术效果,另有消费者反映其在价格宣传、消费流程等方面也存在问题。

东北新闻网显示,有消费者先后两次投诉杏林整形存在隐瞒真实价格、误导性宣传、未告知真实信息等问题,并提供了发票、微盟直播小程序商品截图、协议书和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据。

一是隐瞒真实价格,在2024年9月26日的周年院庆直播中宣传轻龄美眼术时,杏林整形称原价15000元、直播限时特价5380元,没有明确说明还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却在手术时告知消费者选择不拆线需额外付费2000元。

此外,纹眉等项目直播销售及代购券使用上也存在价格隐瞒情况,直播时消费者购买了纹眉相关代购券,以为可以按照直播后台解答的那样用来纹眉、洗眼线,但2025年3月28日约定纹眉时却被告知代购券已用完。

二是存在误导性宣传,2025年3月28日该院医生向消费者推荐了丝雾眉纹绣及医生,后因该医生技术问题手术失败,经过协商院方也承认是医生操作及技术问题,虽同意退款并提供一些补偿性服务项目,却要求消费者签订霸王条款协议书。

最终,经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已同意退款并完成退款,间接说明杏林整形确实存在消费者所反映的相关问题。

除此之外,抖音团购板块显示,杏林整形疑似存在强制消费、隐形消费和送赠品换好评的问题,例如不提前通知顾客有团购套餐外的额外消费,做完项目后要求顾客购买医院面膜。

有消费者在评论区吐槽,“面诊时候没说还有其他消费,做完光子说必须用面膜,又花了好贵的价钱买面膜,有被套路的感觉”“护士会强行让你买500多一盒的面膜,里面有5片。做完项目必须用医院的这个面膜,自带的面膜不允许用”“在直播间团的时候说到院没有任何消费,一再确认,结果到院了,又说做完水光必须马上贴面膜,而且是额外消费的”;而当顾客自带面膜时,却有医生当着她的面表示“以后自带面膜的顾客不用管让他们自己敷,从医院买的咱们给敷”。

杏林整形还可能存在线下给赠品换好评的问题,例如有顾客提到“线下刷好评,评分上来了涨价”“线下给面膜刷好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诊疗失范、违规使用未注册医疗器械

颜值风云发现,杏林整形关联机构存在违规使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操作不合规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的问题,且涉事公司已注销。

2022年10月21日,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沈阳杏林整形外科医院作出行政处罚,案由为该医院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对于该院2019年购进的Nd:YAG皮秒激光治疗仪,初始的医疗器械注册仅批准单光束手柄作为合法组成部分,合同配置单也未包含532nm和1064nm点阵手柄,这两个点阵手柄在2021年1月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批准前,属于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尽管医院声称这两个手柄仅用于安装、校准调试,但该行为也是为后续开展医疗诊疗服务做准备,属于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使用环节,并非单纯的闲置或无关操作,同样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禁止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规定。

该医院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之规定,已构成涉嫌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鉴于其具备合法医疗资质,涉案的532nm点阵手柄、1064nm点阵手柄未直接大量用于患者操作,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较小,同时案发后医院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停止使用相关器械,执法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上述两款涉案手柄的处罚决定。

爱企查显示,沈阳杏林整形外科医院已于2023年1月30日注销,且涉及司法案件65件。

同时,颜值风云发现,沈阳杏林整形外科医院的投资人张国敏曾是辽宁杏林整形外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此之外,央视曾曝光沈阳杏林整形美容医院曾存在擅自更换手术假体、病历管理不合规的医疗操作违规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长期的身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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