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临泉固体危废污染治理480万元财政资金背后的多重争议
2024年6月,安徽省临泉县宋集镇的明桥村、宁家空村、马营村陷入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污染危机。周边化工厂未经处理的固体危废被随意倾倒在该村农田低洼处,无任何遮盖措施,刺鼻的恶臭便在村庄间弥漫开来。低洼处积聚的雨水与危废混合后,形成了黑红色的污水,散发的异味更是让村民难以忍受,正常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忍无可忍的村民向中央巡视组举报了这一情况,巡视组迅速督办,地方政府随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按照部署,宋集镇政府与合肥淮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治理合同,财政出资480万元用于危废处置,固体危废以每吨3000元的价格被挖出后运往异地处理。该项目负责人为彭树後,王敬伟。然而让村民始料未及的是,治理过程中产生的黑红色污染积水,并未经过专业处理,而是被直接用泵抽排入小庄沟,最终经苇河流入临艾河,造成全流域二次水污染,村民们不得不再次举报维权。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合肥淮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洪洋,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经营、土壤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等核心业务,目前处于开业状态。但实际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却是彭树俊,王敬伟,这一情况引发村民强烈质疑——他们认为彭树俊本人根本不具备危废处置相关资质。
更让村民疑惑的是项目资金的定价蹊跷。据知情人透露,临泉县相关规定明确,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超过500万元需走招投标程序,而该项目恰好定价480万元,疑似为规避招投标量身定制。
另有消息称,王敬伟并非本地人,是环保局穆局长调任临泉时一同带来的,两人关系密切,这一项目被指存在"照顾自己人生意"的嫌疑。
按照相关规定,谁污染谁治理,企业污染却让政府买单,显然不合理。
受访村民的质疑道出了村民的心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污染担责原则,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对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此次由财政全额出资处置企业倾倒的危废,与该原则相悖。
12月4日上午,公益调查员致电项目负责人彭树俊核实情况。彭树俊回应称,固体危废自2024年6月起已陆续挖出并运往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但土壤修复尚未开展,低洼处积水属于正常情况,后续将先开展地下水和土壤污染调查。针对资质挂靠的质疑,他表示合作公司均具备相应资质,不存在借用、挂靠的情况。
然而彭树俊的回应并未打消村民疑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渣及有毒污染物,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需符合排放标准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而此次污染积水直排河道的行为明显涉嫌违规。村民们坚持认为,污染污水应使用容器罐装后运输至有资质的公司进行专业处理,而非简单直排造成流域污染。
公益调查员至电合肥淮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刘洪洋,该负责人表示,项目施工方有人负责,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宋集镇原分管环保的李镇长已经调走,建议公益调查员去镇里了解情况。
明桥村固体危废挖运走后形成一个大坑,低洼处积满红黑色的液体。浇地的村民告诉公益调查员,红黑色的积水是危废污染产生的,至今没有处理,靠自然蒸发自然渗透。
公益调查员多次至电临泉县环保局穆局长,手机均无人接听。
目前,临泉县宋集镇的危废污染治理仍存在诸多待解谜团:项目定价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彭某俊的施工资质究竟如何认定?污染积水直排的行为是否违反环保法规?480万元财政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透明?村民们期盼相关部门能彻查此事,依法追究污染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真正还村庄一片洁净的水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