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苏朗美容:未经监护人同意为未成年人做医美手术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12-10 文章来源:一美社

一美社发现,南京苏朗美容疑似为渠道医美机构,靠美容院、医托等第三方“渠道商”拉客,主流平台无官方预约渠道且部分显示歇业。

同时,该机构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例如没有相关检测资质却违规出具检测报告、未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为未成年患者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等,遭相关监管部门多次处罚。

无相关资质违规开展检测

一美社发现,有消费者反映在南京苏朗美容做隆鼻术后出现不适,同时指控该机构无相关资质却为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经查该机构确因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备案被罚,即此前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行为在当时就已属于违规操作。

新浪微博平台显示,有用户发布博文称自己2023年6月在南京苏朗美容接受隆鼻手术后,手术失败导致其鼻子出现歪曲的情况甚至嗅觉也受到影响。此外,她指控该医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未取得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却开展梅毒螺旋抗体等检测等行为。

该用户发布的图片中可以看到,南京苏朗美容在2023年6月3日出具了检测包括梅毒螺旋抗体和丙型肝炎病毒抗体在内的报告单。

根据国家卫健委相关规定及法定要求,开展梅毒螺旋抗体和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的实验室,必须是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将梅毒螺旋体列为第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其血清学检测需在二级及以上级别实验室开展,丙型肝炎病毒虽为第三类病原微生物,但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操作仍需符合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

按照规定,相关实验室需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提供实验室基本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具备检测条件后完成备案。

若实验室未按要求备案即开展相关检测,将被认定为违规行为,可能面临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等处罚,这一要求既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必要举措,也是规范传染病检测工作的法定准则。

而在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示的2023年12月16日-31日传染病卫生监督日常检查事项中,南京苏朗美容医院因存在“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备案”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传染病防治相关法规,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由前文可知,这家医院早在2023年6月就已出具过包含梅毒螺旋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的检测报告单。由于开展这类检测依法需具备经备案的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质,该医院在此前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的行为在当时就已属于违规操作。

疑似为渠道医美机构,靠美容院、医托拉客

一美社发现,南京苏朗美容疑似为渠道医美机构,有不少消费者反映被第三方渠道引导至该院,这一情况与渠道医美依赖第三方获客的核心特征契合。此外,美团等主流生活服务平台均未查询到该院官方预约渠道,部分平台显示其“已歇业关闭”,进而加剧了对其未通过正规途径获取客源的质疑。

消费保平台上针对南京苏朗美容的三起投诉反映出该机构疑似存在采用渠道医美模式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2025年4月26日,有用户被医托带至南京苏朗,原本仅计划做提眉项目,医生却让她做双眼皮,术后持续出现眼睛难睁、肿胀不适的问题。

2023年4月24日,另一用户投诉其被雅梵美容院以“门票费999元拼单”的虚假宣传引流至南京苏朗美容,院方夸大手术效果、隐瞒手术风险,诱导其花费9.8万元做大小腿抽脂手术,甚至诱导其使用网贷支付高额手术费用。

2020年5月29日,有用户称其被常州美容院诱导至当时名为南京柏盛(后更名南京苏朗)做全脸及脖子的童颜美雕项目。院方以“脸部凹陷影响风水、影响财运、影响夫妻感情”等说辞诱导消费,过程中既未提供病历,也未说明注射产品的成分与包装,甚至缺乏基础消毒设施,术后用户出现全脸注射物异常、过敏红肿、发痒发烫、淋巴结结节等不良症状。

这三起患者经历存在多个显著共同点:一是获客方式均依赖第三方渠道,要么是美容院的转介诱导,要么是医托的直接带诊,并非用户自主选择该院;二是都存在过度诱导消费的行为,院方通过夸大身体问题、捆绑项目等方式,引导用户支付超过初始预算的费用甚至网贷;三是医疗流程不规范,缺乏病历记录、资质公示、正规票据等基础医疗服务环节;四是消费者术后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

除此之外,在抖音APP搜索“南京苏朗医美”可看到有相关评论称“三年前我就和一个美容院老板做朋友,然后被带到苏朗医院做的项目,花了10万多。本来同样项目做一万,我做了就是一倍多”,还推测该美容院老板”估计就是我的钱她拿的提成”;另有评论直接指出“办公室里全是中介”。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与中国消费者报曾对“渠道医美”作出明确界定,这是一种非正规医疗美容获客模式,其核心特征是消费者未通过医美机构官方预约挂号等正规途径就诊,而是经生活美容院员工、美甲师、熟人等渠道商推荐,被引导至特定医美机构接受服务。

央视CCTV13《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曾对“渠道医美”进行过专题报道,报道中提及渠道人员主要来源于三类群体:理发店、美容院等生活美容机构从业人员,医美机构自行培养的市场人员,以及由熟人关系发展而来的渠道中介。

渠道医美本质是依赖美容院、医托等第三方渠道拉客,需向渠道支付高额返佣,因此会通过诱导消费抬高客单价以覆盖成本;同时,其重心放在获客与盈利而非医疗安全,会主动压缩医疗流程、忽视合规要求,导致操作不规范、术后风险高发。

南京苏朗通过美容院工作人员、医托等外部渠道完成客源引流,且存在诱导消费、不符合医疗规范等行为,这些细节都指向其疑似为渠道医美机构。

此外,一美社发现,在一些主流生活服务平台例如美团、大众点评、抖音团购等搜索南京苏朗美容,均显示没有其官方预约渠道,不仅未找到对应的官方服务号或可直接预约的入口,部分平台的搜索结果甚至还显示该商家“已歇业关闭”。这也从侧面说明南京苏朗美容或许并非依托大众生活服务平台获客的常规医美机构,而是通过某些特定渠道进行客源对接。

未取得监护人同意违规接诊未成年

2025年9月8日,南京苏朗美容因未履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的义务,涉及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要求,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被南京市卫健委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20日,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6月1日至15日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行政检查事项。其中,南京苏朗美容在此次检查中被发现存在“涉嫌未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为未成年患者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违规行为。针对这一问题,南京市卫健委对该院作出了责令整改、立案调查的处理决定。

而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南京苏朗美容再次出现违规行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南京苏朗美容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原因是该院存在“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的问题。

南京苏朗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蒋国旗,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经营范围包含生活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和医疗服务等领域。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