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催收“迷局”:“律师函”寄件方如“俄罗斯套娃”

发布时间:2025-12-13 文章来源:江苏经济报

市民收到陌生快递,寄件方为京东旗下关联公司,寄件地址却指向另一家企业,对此,京东客服称是官方发送的“律师函”。层层嵌套的催收方式背后,平台操作规范与用户隐私安全引发担忧。

近日,南京市民李先生(化姓)向本报反映,他收到一个来路不明的快递,快递员要求他本人签收。由于无论是寄件人还是寄件地址他均不熟悉,所以他没有贸然签收,而是找到负责投递的京东官方客服询问情况。

李先生告诉记者,京东客服明确表示,快递是京东官方寄给他的,里面是一封“律师函”。京东客服称,因为李先生的账户存在逾期,所以采取多种催款形式,函件寄送是催款方式之一。“如果我有逾期欠款,京东完全可以找到我协商还款或者直接起诉我还款。”李先生说,他查询了快递面单上的寄件人——宿迁钧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他与这家公司并没有财务往来。

“现在京东以与我无关联的第三方公司名义,给我寄所谓的律师函,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让李先生感到奇怪的是,相关快递的寄件地址并非宿迁钧某公司,而是江苏省现某电子支付清算公司。“寄件人是一家公司,寄件地址又是另一家公司,这像‘俄罗斯套娃’一样,不知道京东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记者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调查发现,宿迁钧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多次因隐私权、名誉权等纠纷被起诉,而该公司100%持股股东观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是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另外,江苏省现某电子支付清算公司的两个控股股东均显示经营异常。

在与京东客服沟通的过程中,客服只承认快递是“官方发送”,对于李先生的困扰和不好的体验,客服仅表示“深深致歉”,并未解释京东官方为何采用这样的方式发送“律师函”。

法律相关人士分析认为,寄件方身份被刻意模糊,可能会导致金融消费者产生误解,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催收行为应当清晰、透明,不得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同时,金融消费者有权知悉催收方的真实身份、债权依据及联系方式。使用不透明、层层嵌套的主体发送重要法律文件,如律师函,有可能侵犯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可能影响其对催收行为进行核实、申诉或协商的选择权。

近日,本报记者拨打了京东客服热线,就李先生遭遇的催收情况进行采访,截至发稿前,京东官方暂未回应此事。根据李先生所述,京东此次不透明、易引发误解的“神秘”催收方式,显然存在瑕疵,本报对此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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