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点名:柏荟医美违法所得超2100万 旗下机构多项违规被罚
一美社发现,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点名曝光柏荟医疗旗下上海、南京等4家机构长期以渠道医美为核心经营模式,涉及渠道佣金、虚假宣传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经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相关机构累计违法经营额超2100万元,支付渠道提成约896万元,最终被处以合计325万元的罚款。
其中,上海柏荟医美渠道合作疑似跨地域延伸,导致消费者术后维权遭遇阻碍;南京柏荟医美通过美容店工作人员拉客诱导大额消费。此外,柏荟医疗曾因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被罚款。
柏荟医疗:累计违法经营额超2100万元,渠道提成总额约896万元
一美社发现,柏荟医疗旗下4家机构存在渠道佣金、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机构累计违法经营额超2100万元,支付渠道提成约896万元,总罚款金额达325万元,其线上小程序的商品布局进一步印证其渠道医美特征:业务逻辑更偏向通过第三方渠道导流拉客,而非直接对接消费者。此外,柏荟医疗曾因擅自使用特殊标志被罚。
2025年10月26日,央视CCTV13《每周质量报告》推出一期题为《医美行业“渠道佣金”乱象专项调查》的专题调查节目,点名曝光了柏荟医疗旗下相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报道指出,柏荟医疗旗下上海、南京、温州、杭州4家机构自2020年起,通过向服务商支付高额提成的方式引客拉单,利用第三方影响力谋取交易机会,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目前,除南京柏荟医美已注销之外,其余3家涉事机构目前仍处于存续状态。
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4家机构累计违法经营额超2100万元,共支付渠道提成约896万元,总罚款金额达325万元。其中,温州柏荟除了合计110万元的不正当竞争罚款外,还因虚假宣传台湾籍医生情况另被罚45万元。
节目中,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美容产业分会法律顾问李莹提到,柏荟医疗的这种行为之所以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有两个原因:第一,返佣比例高达40%多;第二,根据处罚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认为其行为是“利用第三方的影响力诱导客户到柏荟医疗消费”,因此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第7条第一项第3款的规定,认定这种行为是商业贿赂,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同时,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解读道,认定是“佣金”还是“商业贿赂”最核心的一点是:导购中介对消费者医美消费决策是否有决策上的影响力,或者说基于消费者对导购中介的信赖,降低了部分决策理性、上交或转移了部分决策权,此为认定的核心。
只要具备这个条件,构成商业贿赂的比例高低,数量多少在所不论。医美机构向导购中介支付了财物或其他利益,这个支付利益行为是商业贿赂中的行贿,导购收取这个费用的行为就是商业贿赂中的受贿。
消费者是医美机构的交易相对人,交易相对人支付的价金有一部分被经营者转移到导购中介,就可以认定医美机构和导购中介的行为就构成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违反。
央视曝光的渠道佣金乱象已指向柏荟医疗旗下机构的渠道医美属性,而其线上小程序所呈现的商品信息则从侧面说明了这些机构的核心业务逻辑疑似并非面向普通消费者提供公开可预约的常规医美服务,而是更侧重于通过资源对接进行商业变现。
一美社发现,柏荟医美仅在微信小程序“BSETWAY LIVE”上架了三个商品,其中两个是2026年1月峰会门票,价格分别为5000元和980元,商品页面展示了“限量稀缺席位”“5000元撬动4.98万+无限可能资源创富双爆发!”“10张价值4980元推广神卡直送!立赚49800元,低投入高回报秒变现”等内容。
第三个是「全维抗衰」旗舰套餐(面+眼+颈),商品页面显示原价为19800元,惊艳体验价5800元,且为员工专享福利,似乎并非对外销售的产品。
除前述渠道医美相关违法事实外,柏荟医疗还曾因擅自使用特殊标志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2021年5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柏荟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违法事由为“当事人在其官方微博中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经调查查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登记的特殊标志。当事人未经该特殊标志所有人授权,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在其官方微博中擅自使用上述特殊标志”。因该行为涉嫌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最终被罚款2000元。
上海柏荟医美:渠道范围或跨地域
一美社发现,上海柏荟医美疑似长期依赖“渠道医美”模式,其通过支付渠道商提成拉客的经营方式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受到行政处罚,且渠道合作范围疑似超出本地延伸至其他城市,导致消费者后续维权面临阻碍。
2024年12月30日,温州市市监局对上海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柏荟医美”)不正当竞争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以来,该机构为获取客源、增加交易机会,向服务商支付一定比例提成,利用服务商的影响力引客拉单。截至案发,该公司共支付相关费用860622元,对应违法经营额207.22万元。
从此次行政处罚所涉及的“渠道拉客”行为来看,上海柏荟医美依赖渠道医美的经营模式并非短期形成。一美社发现,其合作的渠道商范围疑似已超出上海本地,还有其他城市。
据爱青岛报道,2022年9月底,王女士先在上海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医美项目,之后四次前往青岛的艾戴克医学美容诊所接受医美服务,该诊所每月都会有上海柏荟的医生来做医美手术,王女士在此做了眼尾、内颧、木偶纹的多层叠加定位手术及下颌注射填充,主导医生均来自上海柏荟医美。
然而,不仅术后效果不理想,还出现头痛症状,就医时医生需其提供此前的医美手术病历进行评估,但上海柏荟与青岛艾戴克两家机构互相推脱,仅提供了一份无法作为病历的上海传真来的注射填充记录单。
后来王女士的外甥女刘女士一行人再次索要病历无果后,记者陪同前往艾戴克医美诊所了解情况,期间市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人员到场,诊所行政总监表示需沟通上海方面才能打印病历,最后提供了一份盖有青岛艾戴克医学美容管理有限公司艾戴克医疗美容诊所公章的病历。不过王女士一家对此并不认可,同时也对两家机构的具体关系及索要病历为何如此困难存疑。
南京柏荟医美:美容店工作人员拉客,违法经营额高达214万
一美社发现,南京柏荟医美通过第三方渠道商获取客源,背后套路分为三步:第一步是拉客,由美容店工作人员持续向消费者推销办卡;第二步是对接,消费者办卡后带领其到店;第三步是转化,通过与店内人员配合,通过面部规划、案例展示、价格优惠宣传及多人劝说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大额消费。
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12月30日,南京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柏荟医美”)因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依法处罚。2020年以来,该公司为获取客源、增加交易机会,通过给予服务商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招揽客户,截至案发,共支付相关费用894520元,违法经营额达214万元。
而南京柏荟医美通过第三方渠道拉客并支付佣金的经营模式并非偶然,此前就有消费者投诉被美容院顾问主动推荐前往该机构。
消费保显示,有消费者投诉其于2023年8月24日被国色天香美容顾问推荐办理柏荟活动卡,拒绝后仍然极力推荐,后在该美容店刘部长带领下前往南京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
经男士老总面部规划、案例展示及多人劝说洗脑,加上刘部长说自己做了多年的鼻子就是打针后的效果,同时强调当下给到的价格很优惠,最终转账6万元购买3次美容针,转账当天就打了第一次针(未做皮肤测试)。因未见到预期效果,剩余2针网友一直未打。2024年5月19日其联系南京柏荟医美工作人员要求退还未打2针的费用,对方以“店里明码标价6万元一针”为由拒绝。
上海柏荟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荟医疗”)成立于2012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余荷叶,股东为郑涵文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瀚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医疗科技、健康管理咨询、医药咨询等领域,其对外投资20家公司,包括上海柏荟医美、南京柏荟医美等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