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被查处:罚款逾1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5-12-22 文章来源:探针财经

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12月19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衡资规罚字(2025)第001号),对衡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于2024年5月至12月期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桃城区郑家河沿镇三杜庄村集体土地,用于建设滏阳路(南外环)三杜庄段提升改造项目。违法占地面积总计44355平方米,其中硬化道路面积26634.6平方米,便道及绿化面积17720.4平方米。占用土地涉及地类包括:农用地12931平方米(其中耕地4654平方米,非耕地农用地8277平方米),建设用地31424平方米。上述地块均位于“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及《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试行)》(冀自然资规〔2023〕3号5)的规定,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44355平方米土地退还桃城区郑家河沿镇三杜庄村;

2.没收在12931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3.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100.41万元。其中,对非法占用的4654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800元处罚,计372.32万元;对8277平方米非耕地农用地按每平方米500元处罚,计413.85万元;对31424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处罚,计314.2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衡水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金亮,注册资本15418.4247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衡水市桃城区,属公共设施管理业国有企业,由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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