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臻颜荟医美围猎老人与"拼房客":擅用无资质医师三次被罚
一美社发现,上海臻颜荟黛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臻颜荟医美”) 疑似为渠道医美机构,通过美容、美发等第三方场所搭建拉客链条,由“医托”以内部低价、熟人推荐为幌子引导消费者到店,再通过营造消费氛围、阶梯式推销等方式趁机推销高价套餐,同时以“美丽金”返利机制激励介绍人持续拉新。
此外,该机构还存在“医美拼房”式诱导消费的问题,宣称拼单更优惠,实则拼单者也是“托”;通过垫付等套路诱导老年人借款上万元消费,还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规行为三次被罚。
“美丽金”还是“渠道佣金”?
一美社发现,上海臻颜荟医美疑似为渠道医美机构,通过美容、美发等生活美容场所等渠道搭建拉客链条,其拉客套路可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先由店员或扮演老顾客的“医托”相互配合,以特定话术伪装熟人推荐,降低消费者戒心并引导前往机构;
第二步:消费者到店后,会有专人刻意演绎带动氛围,制造“变美需高投入”的认知;
第三步:通过“先推高价套餐、遭拒后下调至较低价折中方案”的阶梯式推销,搭配拼单减半等优惠降低决策门槛,倒逼即时成交;同时以“美丽金”按新顾客消费金额给介绍人返利,且消费越多返利越高,激励介绍人持续拉新,形成“拉客—消费—返利—再拉客”的循环。
据东方卫视《看东方》报道,不少上海市民反映,在接受美容、美发、美甲服务时疑似遭遇“医托”:这些人会以闲聊的方式主动“种草”医美项目,吸引周边顾客参与讨论,最终引导消费者前往上海臻颜荟医美进行医美消费。
消费者小林反映,她在美容店做脸部清洁后休息时,听到店员夸赞一位老顾客“最近做了什么项目?脸变得这么好看”,这位老顾客随即回答侄女是某整形机构总监,能拿到1088元的内部价格。
小林加入话题并转账给老顾客后,与美容店工作人员相约前往上海臻颜荟医美,前后在该机构消费近6万元,直至做完太阳穴填充项目后再次遇到相似的对话场景,才警觉对方可能是医托,“里面有个年长的在那里聊,过了一会儿,又来一个稍微年轻的,我觉得这一堆都是‘医托’”。
消费者小金也遭遇了类似套路,相识两年的美发师主动和她聊起变美话题,以“亲戚能搞定内部卡”诱导她前往上海臻颜荟医美。到店后,一名“全场最有钱”的顾客刻意带动氛围,称自己带儿媳妇来打针且花了不少钱,还向小金推荐12万元的套餐。小金以价格过高拒绝后,对方又转而推销5万多元的项目,甚至提议让她与朋友拼单,各付一半。事后,小金在某平台看到该机构的同类受骗案例,才察觉自己陷入套路,随后联合其他消费者上门维权。
针对投诉,上海臻颜荟医美的医疗纠纷负责人称,会向介绍新顾客消费的老顾客提供“美丽金”(可在后续消费中抵扣,相当于现金优惠),且新顾客消费越多老顾客拿到的“美丽金”越多,但否认安排医托演戏,辩称销售因有业绩要求会推荐项目,最终消费决定权在消费者。
“医美拼房”陷阱
一美社发现,上海臻颜荟医美存在套路高度一致的“医美拼房”式诱导消费问题:其先通过“托”(如自称老顾客、内部员工亲属等)接触消费者,以“内部价”“组团拼单优惠”为诱饵劝说。当消费者犹豫拒绝时,对方会以同伴施压或直接催促付款,迫使消费者预付费用。
例如有消费者提到“说我们有一千元卡,是内部价,3个人组团的话,可以便宜好多,甚至便宜上万。我说我不做,我没钱,但是她们又把亲戚叫过来,让便宜,我还说不做,她亲戚都生气了,后来我没办法,就交了钱”“二个一起就便宜1万”“三个一起参加团购活动总监可以再便宜5千”。
从法律层面分析,该机构的“医美拼房”行为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
其一,以“内部价”“拼单优惠”为噱头诱导消费,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的规定;
其二,通过施压、催促付款迫使消费者消费,侵犯《消法》第九条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其三,若其虚构“内部价”“托”的配合话术等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还可主张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诱导老年人借款消费
一美社发现,上海臻颜荟医美存在针对老年人的诱导借款消费问题,具体表现为借助第三方场所引流、以“内部优惠”为噱头、通过欺诈话术甚至垫付套路引导老人付费。
消费保显示,73岁的张某在常熟织发馆等待时,被店员以“内部价1600元,外面要2万多”的说法诱导扫码付款,后续又被带至医美总监处,对方以“脸部很严重”为由推销项目,并提出“帮我先垫付八万,先让我付两万”,最终其“留着看病用的2万元被拉掉”,1600元定金也被抵扣;
另一位60多岁的老人则是在美发店被以“内部折扣美容卡”为由诱至该机构,对方“未让我阅读条款,即催促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以欺诈话术诱导我当场支付2万元”。
这类行为精准利用老年人不好意思拒绝、消费认知相对薄弱的特点,不仅通过第三方场所“围猎”老年消费者,还动用老人的看病资金,甚至以垫付为名降低付款门槛,加重老人经济负担。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以欺骗、误导等方式侵害老年人的消费权益,该医美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诱导老年人动用看病资金的行为,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消费权。
三次被罚
一美社发现,上海臻颜荟医美在医疗管理规范方面存在问题,其连续两年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这一违规行为三次被罚。
企查查显示,2024年9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上海臻颜荟医美作出处罚,违法事由是其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规行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该机构于被处以1.5万元罚款。
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官网的行政处罚公示,2023年7月20日,上海臻颜荟医美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该机构最终被罚款1万元。
2024年9月14日,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依法对上海臻颜荟医美作出处罚决定,因2024年7月2日执法机关对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治疗室内两名护士持《护士执业证书》,却为两名患者进行面部皮肤激光治疗,属于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被认定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上海臻颜荟医美被罚款1.5万元。
除了反复出现的“违规用人”问题,上海臻颜荟医美在医疗管理规范方面也存在漏洞。
2023年5月31日,上海臻颜荟医美因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上海臻颜荟黛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仇明军,股东为上海臻颜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博沃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和美甲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