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流乱象:注销公司仍能放贷?融360被曝为"僵尸平台"开绿灯
融360导流乱象调查:无资质平台隐身背后的金融风险。
“申请5000元到账仅3892元,被扣1108元‘会员费’,事后才发现放贷公司早在一年前就注销了。”近期有用户说,融360的导流乱象,其从“僵尸平台”正常放款,到个人信息被批量共享,再到以“信息中介”名义规避责任,这个曾因“714高炮”被央视3·15晚会点名的平台,六年整改后仍深陷合规泥潭。
2025年10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助贷新规》)正式实施,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助贷平台承担全面审查责任。但小编调查发现,融360平台上的违规业务未受明显遏制,其背后折射出的助贷行业责任界定模糊、监管协同不足等问题,仍在侵蚀金融消费者权益。
向僵尸平台放贷
“随你花”是融360APP首页推荐的一款“低息网贷产品”,宣传页面标注“极速放款、日息低至0.02%”。小编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该产品运营主体“随你花(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状态已显示为“注销”。根据监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注销后,其业务资质应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步撤销。然而,直至2025年12月下旬,该产品仍能通过融360正常接收借款申请、发放贷款。
近期,用户通过融360申请“随你花”5000元借款,填写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并完成人脸识别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即刻放款”。但当日到账金额仅3892元,银行流水显示,1108元被以“会员费”名义划至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全程没有任何提示,也没看到具体的收费说明,联系客服只说‘会员费是借款前置条件’。”李先生说,他后续要求退还费用并注销账户,却被客服引导至另一款网贷产品的申请页面。
小编实测发现,“随你花”的借款协议页面竟是空白文档,仅在页面底部有一个“同意并签署”的勾选框。点击勾选后,系统直接跳转至放款流程,未显示任何关于借款利率、还款期限、费用构成的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标的、价款、履行期限等条款。空白合同因缺少这些必备要素,可能被视为未成立,或将所有解释和补填权利置于提供方手中,将重大风险完全转移给签署的消费者。
“这不是个别现象,很多推荐产品的协议都是空白的。”另一位用户王女士向小编提供的截图显示,她在融360申请“轻松优享”产品时,同样遇到空白协议,“客服说‘签完就会显示内容’,但放款后再查,协议仍无法打开”。
小编进一步核查发现,融360平台上至少还有“多典花”“轻松优享”等6款产品的运营方无金融放贷资质。其中“多典花”运营主体广西云腾智创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批发零售”,未包含金融相关业务;“轻松优享”所属的深圳市昆仑联融科技有限公司,未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小额贷款公司备案名单中。这些无资质产品均通过融360的“智能推荐”系统精准触达用户,推荐理由多为“匹配度98%”“高通过率”。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产品的综合利率远超监管红线。以“随你花”为例,借款5000元实际到账3892元,若按30天还款周期计算,仅“会员费”对应的年化利率就达22%,远超2025年1年期LPR(3%)的4倍(12%)的司法保护上限。而根据《助贷新规》,助贷平台及合作机构需向借款人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区间,且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不受司法保护。以“会员费”名义前置收取高额费用,实质上规避了对综合成本透明化的监管要求。
风控防线形同虚设的背后,是一条更为隐蔽的用户个人信息“收割”链条。
17家第三方信息共享
用户在融360提交借款申请的瞬间,个人信息就已进入一条失控的“共享链条”。小编注意到,融360的《个人信息授权书》中暗藏“陷阱条款”:用户勾选同意后,其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信息、征信报告等将“无偿、永久”共享给包括北京数智纪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融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7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或营销公司,用于“贷款产品推荐、市场推广等用途”。
“我只是注册了账号,还没提交借款申请,就接到了8个贷款营销电话。”上海消费者陈先生向小编吐槽,2025年12月20日他在融360完成手机号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后,当天就接到来自“兴旺花”“快鸟钱包”“猫满花”等平台的营销电话,“对方能准确说出我的姓名和借款意向金额,问他们怎么拿到信息,只说‘合作推荐’”。
小编以普通用户身份完成融360注册,未提交任何借款申请,仅勾选《个人信息授权书》后,24小时内接到12个营销电话、收到13条贷款推广短信。这些来电号码归属地覆盖北京、深圳、杭州等多地,涉及10家不同网贷平台,其中“兴旺花”“快鸟钱包”曾被多地用户投诉“暴力催收”“高利贷”,属于行业内公认的“黑网贷”范畴。
更离谱的是,融360在授权条款中明确写明:“融360无法保证所有合作伙伴都能按照要求采取安全措施,不承担因信息泄露产生的任何责任。”北京某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师张敏向小编分析,该条款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需对第三方的安全措施进行定期检查,且不得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这种‘免责条款’将信息泄露风险完全转嫁给用户,在司法实践中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事实上,融360早已因个人信息收集问题被监管部门盯上。2025年9月,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在《关于问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通报》中,明确指出融360APP“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要求其限期整改。但小编调查发现,截至2025年12月,融360的《个人信息授权书》未作任何修改,信息共享范围仍为17家第三方公司,整改流于形式。
用户信息泄露还引发了更严重的诈骗风险。小编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2025年以来,关于融360的投诉中,有相当比例涉及“信息泄露后遭遇诈骗”。用户赵先生的经历颇具警示性:他在融360提交借款申请后,接到自称“融360客服”的电话,对方准确报出其借款信息,以“账户需要激活”为由,诱导他向陌生账户转账8000元。“转账后再联系融360官方客服,才知道是诈骗,但平台只说‘与我们无关’。”
换帅难掩合规顽疾
融360的种种乱象,根源在于其“责任模糊”的助贷商业模式。小编查阅融360用户协议发现,平台在多处强调“仅提供信息推荐服务,不参与借款交易,法律关系存在于用户与借款平台之间”。这种定位设计,使其在用户遭遇“砍头息”、高利贷、暴力催收时,能以“信息中介”为由推卸责任。
但事实上,融360通过向合作机构收取技术服务费、流量分成等方式获取巨额收益,与合作平台存在紧密的商业利益绑定。业内人士透露,融360向合作方收取的技术服务费通常为借款金额的3%-5%,按其2024年披露的“年促成借款金额超2000亿元”计算,仅该项收入就极为可观。“既收取高额费用,又不承担审核责任,这种‘只享收益、不担风险’的模式,必然导致对合作方的资质审核流于形式。”
2025年10月实施的《助贷新规》,试图扭转这一局面。新规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合作助贷平台实行名单制管理,需对助贷平台推荐的借款人资质、合作机构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查,承担共同管理责任。但小编调查发现,融360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46家银行存在合作关系。在监管新规已明确银行主体责任的背景下,此类由已注销公司运营的违规产品依然畅行无阻,不免让人质疑合作银行的穿透式审查是否流于形式。
“银行把风控责任变相转移给助贷平台,助贷平台又以‘信息中介’为由推脱,最终形成监管真空。”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向小编坦言,部分银行为了拓展业务规模,降低对助贷平台的审核标准,“只要助贷平台能提供足够多的客户,就默认其推荐的产品合规,这是行业普遍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融360的合规问题由来已久,且非首次受罚。早在2019年,其运营主体就曾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同年,央视3·15晚会曾点名其平台存在“714高炮”(期限7-14天、利率超1000%的高利贷)乱象,当时融360发布声明致歉,表示将开展内部整改。但六年过去,平台乱象非但没有根治,反而从“显性高炮”转向“隐性违规”,以“会员费”“服务费”等名义变相收取高息,规避监管审查。
2025年11月,融360宣布高层“换帅”,创始人叶大青卸任CEO,由具有传统金融机构风控背景的龚翊升接任,被外界解读为“强化合规的信号”。但小编调查发现,换帅后平台的违规操作未出现任何改观,“随你花”等僵尸产品仍在推荐列表,空白协议、信息共享等问题依然存在。技术出身的高管团队、AI风控的宣传口号,与平台上触目惊心的违规事实形成鲜明反差。
监管部门的处罚力度与违规收益相比,也显得不相称。小编梳理发现,2019年以来,融360因信息收集等问题被通信管理部门通报,但相对于其业务规模,威慑力有限。张敏律师建议,应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由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协同发力,对助贷平台的合作机构审核、信息保护、收费模式等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行为依法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资质。
采访中,一位用户的投诉留言让小编印象深刻:“他们说帮我注销网贷,结果让我借了更多。”这句话或许正是当前部分助贷平台的真实写照——以“解决负债”“低息借款”为噱头,实则通过导流违规产品、变相收取高息、泄露个人信息等方式,将用户推入更深的债务陷阱。
随着《助贷新规》的落地实施,行业迎来新一轮洗牌。但融360的案例警示我们,助贷平台的合规转型不能仅靠“换帅”或表面整改,更需要打破“责任模糊”的商业模式,建立真正有效的风控体系和用户权益保护机制。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唯有强化协同监管、提高违规成本,才能遏制行业乱象,守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