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满堂被法院询问是否以手机买卖开展借贷 商城溢价达78%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锦桃)“花户开通先享后付额度,优选金玉满堂商城平台。”近期,一种借“分期消费”外壳向用户发放贷款的新型业务模式——分期商城悄然兴起,金玉满堂则是贷款中介们主推的商城之一。
有急用钱的消费者经介绍在金玉满堂商城申请购物额度,并按照指引下单、寄出变现,没想到超高商品溢价、低回收折扣以及签约费等种种“坑”,使其最终被高额待还账单压得更加喘不过气。“这个商城是高炮,说白了就是高利贷,溢价比较厉害。”有中介如此评价到。
商品溢价高达78%,年利率超2400%
“金玉满堂额度秒收”,近期记者在多个贷款中介的社交账号上看到相关广告信息。 据中介的介绍中,金玉满堂商城额度申请要求比较宽松:年龄在 20-50 岁之间,芝麻信用分 600+,只要6个月内无严重逾期的,在租设备低于30台就可以通过申请。从中介的描述可以看出,金玉满堂商城面向的用户群是有合理负债的下沉用户,“明确拒绝网白用户”。 在额度方面,新用户普遍可享5000-20000元的额度,还款周期最长可达120天分12期。所享额度支持购买苹果手机系列、家电等大额商品,基本采用全机审模式,提交申请后很少有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发货。 从上述信息来看金玉满堂商城仅是一个普通的提供“先享后付”服务的电商购物平台。不过,回收中介的加入,让事情“变了味”。 有中介直接给出了该商城变现的具体流程指导:回收商家可以 “提前垫付回收货款” ,消费者在商城下单选购回收商家指定的商品(如品牌手机、黄金珠宝、 3C 电子产品等常见容易流通品类),填写回收商家提供的收货地址,用购物额度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用户需将订单截图发送给回收商家。与回收商家签订电子回收合同,商家确认合同后,按约定将回收货款转入用户指定账户,完成提现。 近日,记者以借款人的身份联系了某中介,对方和记者确认过额度后,给记者发来了金玉满堂商城上一款iPhone 17 256G手机的下单链接,显示售价为10698元。对方称下单后可以按5000元的价格进行回收,即折扣不到5折。为何折价如此低?对此中介表示,金玉满堂商城的商品溢价原本就高。 记者对比发现,在Apple产品京东自营旗舰店同款手机的售价为5999元,由此计算金玉满堂商城的商品溢价高达78%。据另一名消费者近期在金玉满堂的下单信息显示,该商城iPhone 17 Pro Max 1TB手机售价为23299元,同期京东同款售价13999元,溢价也达到了66%。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商品差价,消费者在金玉满堂商城下单过程中,还需要进行一道签约和公证流程,期间另需支付300元到500元不等的签约费。 在该模式下,商城平台可以实现商品溢价+金融服务的双重收入,回收中介可以获得商品买入卖出的差价,所有真实借贷成本最终被转嫁给了急需用钱的借款人。 一位消费者反映,自己于2025年12月15日在客服的忽悠下于金玉满堂平台下单借款,让其用商城的额度购买了一款手表,客服则通过虚拟发货修改地址,后给其转账1200元。“当时客服说好分十期还款,实际改成了三期,第一期于2025年12月25号扣款1367.62元,第二期显示将于2026年1月4号扣款1361.63元,第三期于2026年1月14号扣款899.55元。”也就是说,该消费者实际借款本金是1200元,30天后共需还款3628.8元,根据IRR(内部收益率)计算, 该用户实际支付的月利率为202.4%,折合年利率约为2428.8%。 在互联网投诉平台上,近期消费者对金玉满堂商城的投诉激增。从投诉信息看,有多名消费者表示自己是被“诱导”在金玉满堂商城下单。 有消费者直指是金玉满堂商城方面对商品进行了回收,称是商城客服诱导式购物从而进行网贷服务。据其反映,今年8月在金玉满堂先用后付分12期购买一台苹果16promax 256G手机,购买价格为13599元,购买后填写是本人的收货地址,但是没有收到手机,商城以5500元回收了该手机。 还有消费者投诉称,金玉满堂还款周期设置也存在套路,前三期还款金额非常高,基本上还完本金,后面全是利息。该消费者认为,金玉满堂平台存在变现收取“砍头息”的嫌疑,容易导致还款人无力偿还,只能继续购物套现,直至完全破产。 另一位消费者在金玉满堂商城用先享后付额度16318元下单了一款手机,据其提供的还款明细,其前三期分别需要还款5384.94元、4895.4元、4079.5元,前三期还款比例约占总账单金额的近9成。 截至12月24日,在黑猫投诉平台,近30天金玉满堂的投诉量为143条,投诉总数为505条。在消费保平台上,近30天和金玉满堂相关的投诉有56条,投诉的问题涉及“高利贷”“虚假宣传”等。 是否涉嫌变相开展网贷业务? 据悉,助贷新规将借款年利率的合规线锁死在24%,助贷平台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一些“增收”花样也随之出现,以金玉满堂为代表的分期商城便是其中一类。近期大大小小的“分期商城”涌现,该模式以消费名义规避利率的监管限制,获得高额利润,已成为信贷资金获客的灰色通道。 不过,尽管融资过程隐匿在消费行为的“外壳”中,行业人士一致认为,商城模式的客户消费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取得贷款而非货物,其本质是借贷无疑。 据公开信息,金玉满堂商城的运营方为桂林金玉满堂网络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实控人为陆佳银,注资为100万元,今年9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柳州金玉满堂网络有限公司,又于12月16日更名为广西金玉满堂网络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等,并不包含放贷等金融服务资质。 记者注意到,金玉满堂将高溢价的商品与分期服务捆绑,以“分期消费”为名、行“高息贷款”之实的业务模式,其合规性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质疑。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近日披露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今年6月、7月,消费者陶某在金玉满堂平台下单iPhone16128G白色手机两部,商品销售价格为8158元/部,总价16316元。因陶某尚有剩余货款7750.1元未支付,金玉满堂公司对陶某进行起诉,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7750.1元,并自违约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剩余全部货款的1‰/天支付违约金。 承办法官庭后在淘宝平台、京东商城等查询iPhone16128G手机的销售价格,其中,淘宝平台AppleStore官方旗舰店同款手机售价不超过5399元,京东自营旗舰店的同款手机售价未超过5,000元,且可以使用补贴优惠以及免息分期支付,售价均低于8185元。基于此,庭审中,承办法官当庭询问金玉满堂公司,“案涉合同是否存在名为手机买卖实为网络借贷的情形”。金玉满堂否认,称与陶某之间确系手机买卖合同关系,不存在其他法律关系。 最终判决结果显示,金玉满堂公司关于陶某超期还款违约金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指出,陶某以8185元的价格分期购买案涉手机,在分期还款期限不足半年的情况下,较官方售价还需多支付2000余元。“陶某超出全款购买多支付的价款,实为某公司在确定分期销售价格时充分考虑购买者在分期付款期间的资金占用成本等费用,以及陶某后续可能不按期还款而对其公司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而进行的价格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金额差部分已足以弥补某公司因陶某逾期付款造成的实际损失。”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公司如何回应?平台是否存在通过商品溢价把真实借贷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的情况?就相关问题记者尝试联系金玉满堂方面。 金玉满堂工作人员回复称平台是正规购物商城,只能购物,消费者看个人需求下单,价格明细所有细节下单前已写明。对于消费者反映的下单需另数百元签约费公证费、且订单取消无法退款等情况,对方表示,是由第三方收取的合约费,费用也是写明的。“这个我们下单前有提示强制阅读需要点同意后才能下单,不认同完全可以不下单。” 记者从行业获悉,这类“商城”模式也已经引发金融监管的关注。有华南某省地方金融监管人士表示,注意到今年下半年来部分商城开设黄金珠宝消费分期业务,同时与回购业务结合。由于此类商品金额大、受众广、热度高,容易滋生新的风险甚至存在洗钱嫌疑,目前正在密切关注。 另据多位行业人士透露,近日多家支付公司已全面暂停了分期商城的支付通道业务,行业其它支付公司是否会跟进目前未知。 以3000元左右消费贷款为主的分期商城模式涉及人群基数较大,其中风险不容忽视,后续监管将如何定性和规范?对此我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