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患者术后成植物人:家属投诉青岛市立医院存在多重违规
“好好一个人进手术室,出来就成了植物人!一年多来,我们借钱治病,医院停了垫付,卫建委也不回应,只求上级能彻查真相,让医院为过错负责!”近日,山东平度市民孙某手持厚厚的病历与证据哭诉妻子于某的遭遇。2024年10月,于某在青岛市立医院东院接受常规妇科手术后,因麻醉环节一系列违规操作陷入深度昏迷,至今未醒。
梳理多份铁证发现,这起悲剧并非偶然,医院在诊疗、管理、抢救等多环节存在严重过错,事发当日更连续发生两起同类麻醉事故,背后的管理漏洞令人心惊。
孙某提供的《山东省住院病案》、沟通录音、视频等证据,清晰还原了事故始末与医院的违规事实,直指医院对这起悲剧负有不可推卸的全部责任。
术前疏漏:未访视患者漏判困难气道,四级手术配一级麻醉
47岁的于某因“阴道后壁脱垂”需要做阴道前后壁修补术、会阴成形术——该手术分级为Ⅳ级(高风险手术),需配套气管插管全身麻醉。令人费解的是,医院竟将此次麻醉分级定为ASA Ⅰ级(低风险),手术与麻醉风险完全不配适。
更严重的是,术前访视环节存在致命疏漏。据孙某回忆,术前麻醉医师刘某(住院医师)进行访视时,患者因外出散步不在病床,医生未等待其返回,直接让孙某签署了麻醉知情同意书,医生并没有对患者于某进行气道评估。实际上于某属于困难气道,但术前麻醉记录单在医生未对患者进行访视的情况下在气道选项中标注为“非困难气道”。
“若术前按规访视,怎会漏判困难气道?四级高风险手术配一级麻醉,住院医师独自操作,这从一开始就为悲剧埋下了隐患!”孙某愤怒地表示,麻醉前必须对患者本人进行访视,查明困难气道及过敏史,而青岛市立医院的违规操作,直接导致后续突发状况时抢救被动。
抢救失控:违规用药、操作失当,黄金时间彻底延误
2024年10月25日,麻醉诱导给药后,于某突发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持续下降,10时30分更出现心跳呼吸停止30分钟的紧急症状,属于急性上呼吸道梗阻(喉头水肿)但医院的抢救过程,却充斥着违规与失误,彻底错失了最佳救治时机。根据《麻醉记录单》“特殊情况”备注及病案证据,抢救期间的三大致命失误清晰可见:
其一,紧急气道开放缺失。喉头水肿致梗阻时需限定时间内实施紧急气道开放,环甲膜穿刺是可在几秒内通气的关键措施,但医院既未实施环甲膜穿刺,也未及时气管切开,导致于某持续缺氧,最终引发缺血缺氧性脑病。
其二,用药严重违规且涉嫌记录造假。在出现过敏征象至心跳骤停的黄金抢救期,医院未使用过敏休克唯一首选用药肾上腺素,在前期仅仅使用辅助抗炎药甲泼尼龙;同时过量使用胺碘酮150ml i.v,该药的临床常规抢救剂量仅为150mg(约2-3ml),超量50倍以上,且未配合肾上腺素使用,毫无抢救实效;多巴胺、去甲肾上腺素等血管活性药物直至11时24分才启动泵注,距过敏发作已超40余分钟,错过休克早期循环复苏黄金时间。更可疑的是,麻醉记录单补充页虚构“给予静脉注射肾上腺素”,但原始记录单无该药物使用时间、剂量、给药途径,涉嫌伪造病历。
其三,心肺复苏与除颤操作不规范。10时35分出现呼吸抑制,医院迟至10时52分才准备心肺复苏和除颤仪,错过4-6分钟脑保护黄金时间;没有同步使用肾上腺素。
更令人费解的是,麻醉手术当日10时30分至11时43分的抢救用药医嘱完全缺失。“这段时间正是抢救关键期,没有医嘱意味着操作未经审核,事后无人愿意担责!”孙某质疑道。
管理混乱:指导人未到场,一日两起事故仍用问题麻药
这起悲剧的发生,根源在于青岛市立医院麻醉手术管理的严重混乱。麻醉记录单显示,此次麻醉指导人为主任医师时某,但孙某提供的视频证据中,时某明确表示自己未接到医院通知,对该台手术毫不知情,当日并未在现场。
多份家属与医院的沟通录音更印证了医院的管理漏洞与推诿态度:2024年12月2日首次沟通时,主管副院长承认住院医师需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全麻手术;12月13日却改口称指导老师可不在现场;2025年5月16日,主管副院长先谎称时某与麻醉科主任毕某均在现场,在家属拿出两人不在场证据(毕某当日在ICU抢救)后,又改口称刘某有独立实施麻醉的资质;2025年9月4日,院方再次辩称指导人无需在现场,如果当时医院指导人在场,后果不会这么严重。
低年资住院医师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ASA Ⅰ-Ⅱ级麻醉,是没有独立实施麻醉手术权限的。青岛市立医院既无法提供刘某独立实施该麻醉的权限授权文件,又让其独自操作高风险麻醉,完全超出其执业权限。
更严重的是,事发当日上午7-8时,青岛市立医院已发生一起使用同类麻药的过敏事件,但医院仍未停止该麻药(集采药)的临床应用,并且在10时继续用在于某麻醉,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一天内连续两起同类事故,这绝不是偶然,而是医院风险管控的严重失职!”孙某激动地说。
维权困境:医疗鉴定终止,停费后家属借钱治病
事故发生后,于某虽被抢救回生命,却陷入深度昏迷,至今仍为植物人状态。2024年12月24日的会诊记录明确建议病情稳定后尽早行高压氧治疗,直至2025年1月底,在家属多次要求下,医院才安排转至八医治疗,延误了最佳恢复时机——而高压氧治疗仅开展两天,于某就出现眼睛能转动、高烧消退、尿崩缓解的好转迹象,更印证了延误治疗的遗憾。
2025年9月4日,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事故鉴定突然终止,而家属的维权之路更显艰难。孙某表示,2024年12月事故发生后,医院为平息事态主动垫付了医疗、护工等费用,但2025年9月22日家属出院后,医院立即停止垫付。“一年多来,治疗费花了几十万,现在每月的医药、康复、护理费都是巨额支出,我们只能靠借钱维持,多次向青岛卫建委反映停费问题,却始终没有回应。”
让孙某寒心的是,只有住院医师刘某说过一句“对不起”,青岛市立医院无任何负责人表达过安慰,反而试图阻挠其维权,甚至编造“家属是以此赚钱”的不实言论推卸责任。在关于后续费用的垫付方案过程中,“他们不让我们上访、不让我们起诉,可我妻子变成这样,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家属诉求:彻查违规事实,追责整改防悲剧重演
目前这起事件背后暴露的医院手术分级管理漏洞、风险管控缺失、诊疗规范执行不到位、病历记录造假等问题,已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我们之所以站出来,不仅是为了给妻子讨回公道,更是希望上级部门能介入彻查青岛市立医院的违规行为,对医院进行严厉处罚,督促其全面整改!”孙某表示,向青岛市卫建委反映了市立医院的上述问题,但青岛卫建委没有找孙某质证,也没有认真看孙某提交的材料,单方面听了医方的回复就做出“末发现市立医院违法违规的决定”。
医疗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绝不能让此类因医院失职导致的悲剧再次上演,“我们必须站出来,让医院认识到错误,让上级部门责令整改患者才能安全、安心”。为寻求说法,孙某多次向青岛卫建委反映停费及医院违规问题,却始终未获回应。无奈之下,他先后两次向山东省卫建委邮寄材料,还现场提交过一次,可每次材料都被山东省卫建委转回青岛卫建委,问题陷入“闭环踢回”的僵局。孙某如是说,这不仅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更是对患者的一份责任。
截至发稿,青岛市立医院及青岛卫建委均未对此事作出明确回应。对于此事的进展,将持续追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