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介休市龙头村民宋建平实名举报村委主任任清斌违法乱纪

发布时间:2026-01-10 文章来源:东方财经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龙凤镇龙头村村民宋建平实名举报龙头村委会主任任清斌引用起烧伤事故,骗取医保资金,以及背后暴露出的企业资质审核缺位、政府施工监管失职、村委人选审查不严等系列严重问题,恳请各相关部门正视问题、彻查真相、严肃追责,还受害人公道,维护法治尊严与民生底线。

山西省介休市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资质审核形同虚设,致重大安全事故

2013年,山西省介休市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将寿阳县温家庄大东庄新建电厂部分工程,违法发包给无任何施工资质的任清斌。作为建设单位,该公司未履行基本的资质审核义务,对承包方的施工能力、安全管理水平未做任何核查,直接将工程交由不具备资质的个人,为事故埋下致命隐患。

工程施工期间,工地无任何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无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未与包括举报人在内的务工村民签订用工合同,更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此等“三无”施工状态,完全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最终,2013年12月17日,因工人在密闭电缆沟燃柴取暖引燃化学稀料引发爆炸,举报人被烧至特重度烧伤,身心遭受毁灭性打击。该公司的违法发包与失职管理,是此次事故的直接源头,必须依法追究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违法发包责任。

寿阳县相关监管部门:施工监管全面缺位,漠视民生安全

寿阳县住建、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作为辖区内工程施工的监管主体,对山西鑫世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新建电厂项目的施工过程,未履行任何有效的监督管理职责。

监管部门未定期巡查工地安全状况,未发现并纠正“无资质承包、无安全防护、无用工合同”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施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漠视务工人员生命安全的问题视而不见,完全背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要求。正是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让违法施工行为得以持续,最终酿成特重度烧伤事故。事故发生后,监管部门亦未及时介入调查、追责,反而放任后续骗保、侵权行为发生,此等监管失职,实质是对民生安全的漠视,必须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任清斌:骗保侵权、滥用职权,触碰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

任清斌作为无资质承包方,在事故发生后不仅未承担应尽责任,反而以极端恶劣手段侵害举报人权益,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1. 事故后推卸责任:2014年1月27日,举报人在太钢总医院治疗尚未康复时,任清斌以“各种不正当理由”相要挟,软磨硬逼迫使举报人提前出院,置其生命健康于不顾。

2. 伪造材料骗保:出院后,任清斌骗取举报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医疗卡,伪造村委会虚假证明,于2014年4月9日骗取新农合医保金15万元,后分21次私自取走该款项;2016年3月31日,又伪造“举报人在家中烧伤”的假证明,从介休市人民医院急诊科骗取医保补偿金3万元,款项去向不明,其行为已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骗保违法犯罪。

3. 串通掩盖罪行:2018年,任清斌为隐瞒骗保事实,串通纪检组长王丽琴出具虚假说明,试图掩盖犯罪行为;2020年举报人起诉后,其因担心罪行败露,才于2021年3月12日退还15万元医保金,而介休市纪检委仅以“诫勉谈话”草草了事,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质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

4. 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任清斌担任龙头村村委会主任后,非但未反思过错,反而对生活已陷入绝境的举报人“雪上加霜”,擅自取消国家给予举报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致其失去基本生活来源,生活彻底陷入极度困难。

龙凤镇党委政府:村委人选审查失职,让“问题人员”掌权

龙凤镇党委政府作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指导、审查主体,未履行基本的人选资格审查义务,将存在骗保嫌疑、漠视群众权益的任清斌纳入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并使其成功当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村级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候选人应具备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能维护群众利益。而任清斌在当选前已涉嫌骗取医保基金、侵害务工人员权益,镇党委政府未对其背景、品行、违法违规记录进行核查,导致“问题人员”掌权,后续甚至出现其滥用职权取消举报人低保的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与基层组织公信力。此等审查失职,必须追究镇党委政府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

举报人宋建平因此次事故,已妻离子散(与妻子离婚多年,儿子下落不明),身体重度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如今艰难度日,是此次系列问题的直接受害者。而任清斌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企业的违法发包、政府部门的监管与审查失职,共同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且至今未得到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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