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蒙城国资城投公司成被执行人:国资城投公司信用亮红灯
作为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国资委下属的核心城投企业,蒙城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蒙城新城投”)承载着当地城乡基建、房地产开发的重要职能。然而,天眼查披露的司法数据却勾勒出另一番图景:84件司法案件、121项深度风险、1条被执行人记录,叠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核心涉诉案由,这家地方国企正陷入基建业务引发的法律争议漩涡。这些风险的背后,不仅是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更折射出县域城投平台在市场化运作与地方基建需求之间的共性困境。
诉讼数据透视:基建纠纷成风险核心
从司法风险维度看,蒙城新城投的法律诉讼呈现出案由集中、涉诉金额高、合作方纠纷频发的特征。据数据显示,公司现存84件司法案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占比超60%,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争议。公开裁判文书显示,双方因蒙城县涡北小区二期工程项目产生纠纷,重庆建工起初主张工程款7468万元,后增至1.53亿元,核心分歧聚焦于工程结算金额认定、履约保证金返还及停工损失赔偿等方面。这一案件并非孤例,蒙城新城投还与李贺堂等自然人存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涉诉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
除了直接的司法案件,121项深度风险指标进一步暴露了公司的经营隐患。这些风险涵盖工程结算争议、财产损害赔偿、招投标合规性等多个维度,反映出公司在项目施工管理、合同条款制定、款项支付流程等环节存在漏洞。而1条现存被执行人记录、4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则意味着公司曾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强制执行,虽目前无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等严重信用惩戒,但此类记录已对企业信用评级与融资能力产生潜在影响。此外,5条立案信息中,有3条与近期的工程纠纷立案相关,显示涉诉风险仍在持续发酵。
风险溯源:城投平台的多重发展矛盾
蒙城新城投的诉讼困局,本质是县域城投平台在市场化转型中面临的业务属性与经营能力失衡问题。作为国资委下属企业,公司首要职责是服务地方城乡建设,承接的基建项目多具有公益属性,项目回款依赖地方财政拨付,而地方财政的收支压力往往导致工程款支付滞后。以蒙城县为例,其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38亿元,而基建项目投资规模动辄数亿元,财政资金调度的紧张直接传导至城投企业的款项支付环节,进而引发与施工方的合同纠纷。
从企业自身经营来看,县域城投平台普遍存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蒙城新城投的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土地整理等多个领域,但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与法务团队配置不足,导致在工程合同签订时对风险条款把控不严,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结算流程的管理缺乏规范。例如,在与重庆建工的纠纷中,双方对工程签证单的有效性、结算审计的依据存在较大争议,反映出公司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证据留存与流程管理存在短板。
此外,城投平台的市场化融资压力也加剧了风险。近年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趋严,城投企业的融资渠道从传统的银行贷款向债券、信托等多元化方式转变,融资成本上升的同时,对企业的现金流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蒙城新城投的主营业务中,房地产开发板块受市场下行影响,项目去化速度放缓,资金回笼周期拉长,进一步加剧了工程款支付的压力,形成“项目回款慢—款项支付延迟—诉讼纠纷增加”的恶性循环。
破局路径:城投平台的风险化解与转型方向
对于蒙城新城投而言,化解当前的诉讼风险需从短期整改与长期转型两个层面入手。短期来看,公司应成立专项法务团队,梳理现有司法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协商调解、庭外和解等方式妥善解决工程款纠纷,避免涉诉案件进一步累积;同时,建立工程款支付的动态监控机制,根据项目回款情况制定分阶段支付计划,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此外,需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在工程合同签订前引入专业法务人员审核,明确结算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从源头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
长期来看,县域城投平台需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摆脱对地方财政的过度依赖。一方面,可聚焦核心业务,整合蒙城县的基建资源,打造集项目策划、施工管理、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盈利能力与资金回笼效率;另一方面,探索多元化的业务布局,结合蒙城县的产业特色,参与现代农业、文旅产业等领域的投资运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推动基建项目的PPP模式合作,引入社会资本分担投资风险,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从行业层面而言,蒙城新城投的案例也为县域城投平台的发展敲响了警钟。地方国资委需加强对下属城投企业的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排查企业的司法纠纷、债务状况等风险点;同时,推动城投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市场化经营能力,让城投平台从“政府融资工具”向“市场化经营主体”转变。只有这样,县域城投平台才能在服务地方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经营,避免陷入“基建扩张—纠纷缠身”的发展怪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