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武县乡村振兴项目招标未落幕施工已收官 涉嫌明招暗定
“财政资金项目,招标还没结束,工程已完工,这不是拿程序当摆设吗?”近日,山东成武县永昌街道郜西村村民郭先生向315诚搜网公益调查员反映,当地郜鼎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项目涉嫌“明招暗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项目工程已完工,与招标公告载明的建设内容高度一致。

公益调查员根据郭先生提供资料,在成武县永昌街道郜西村、郜东村,实地核查投诉情况。走进郜西村可以看到,村内道路两侧的民居已统一粉刷为白色墙面,主干道已铺设成平整的沥青路面,标线清晰,两侧便道铺设完毕,新栽的绿化树苗排列整齐,根部培土痕迹清晰,整个村落已初具乡村旅游景点的风貌。

“2025年6/7月份前后就开始动工了,刷墙、铺路、种树,前后忙活了好几个月,现在都已经干完了。”一位村民介绍说,村民们起初都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后来听说有想接工程的人说,这都是内定好了的,项目还在公开招标,大家才觉得“不对劲”。

随后,公益调查员来到郜东村,村内主要街道已浇筑为水泥路面,路面明显已经使用一段时间,相较于郜西村这里只是铺设了水泥路面。对照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ZSCWGC-202500002001)核实,公告明确的“道路优化、建筑物构筑物、景观园林”等核心建设内容,与两村已完工的施工部分完全吻合;项目地点、涉及村落等关键信息,也与现场情况一一对应。

“我是1月初偶然看到招标公告的,当时就纳闷,村里的活儿都快干完了,怎么还在招标?”投诉人郭先生向公益调查员出示了他保存的招标公告截图、现场视频及照片。郭先生表示,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应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最优施工单位,保障项目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现在招标还没结束,施工都快收尾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施工单位早就内定了,招标就是走个流程。”他表示,这种“明招暗定”“未招先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权,也让村民对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透明度产生质疑,“财政的钱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不能这么不规范地花”。
针对此事,公益调查员咨询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专注招投标法律事务的刘律师。刘律师表示,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招标程序。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订立后才得以开工。”张律师强调,该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到、中标人未确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与招标内容一致的施工,已构成“未招先建”“明招暗定”双重违规,“这种行为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可能导致财政资金流失、工程质量缺乏保障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核实项目违规施工的原因及相关情况,公益调查员于1月13日下午多次联系该项目招标人——成武县永昌街道办事处,先后拨打了办事处办公室公开电话、项目负责人预留联系方式,并通过官方邮箱发送投诉资料,就“项目为何未完成招标即开工”“是否已内定施工单位”“是否存在程序违规”等核心问题寻求回应,但截至目前,均未收到答复。
据招标信息显示,该项目招标公告明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据业内人士介绍,“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与“定标”分离,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推荐结果自主确定中标人,其核心是保障招标人的自主选择权,但同时对程序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评定分离’不是‘任意定标’,更不能成为‘明招暗定’的挡箭牌。”招标人仍需严格遵守招标程序,在中标人确定前不得开展实质性施工,否则仍属违规行为。此次事件也引发公众对“评定分离”模式下程序监管的关注,如何防范权力滥用、保障公平竞争,成为此类项目监管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