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河南分行屡遭处罚仍中标洛阳社保资金项目 合规性引疑
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下称“国开行河南分行”)因多项信贷违规行为被罚21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追责。值得关注的是,该行此前已因重大违规曾被处以260万元罚款,而这一处罚记录与其中标洛阳社保资金存款项目的资格要求存在明显冲突。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南监管局
最新处罚信息显示,国开行河南分行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贷款支付审核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审慎,以及为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办理续贷等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下称“河南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2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豫金罚决字[2025]162号。
同时,时任国开行河南分行客户七处副处长、安阳工作组组长徐智鹏,因资本金审查未尽职行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处罚文号:豫金罚决字[2025]163号);时任客户八处副处长王凡、客户六处副处长杨惠娟、客户三处副处长董道元,均受到河南监管局的警告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南监管局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2023年1月4日发布的豫银保监罚决字[2022]1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早在2022年12月30日,原河南银保监局就已针对国开行河南分行的多项严重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包括违规转嫁抵押登记费和押品评估费、向不合规项目发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审查不尽职且重复融资、固定资产贷款受托支付未收集用途资料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归还本行前期贷款本金、银团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等违规行为,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经营通知》(银监发[20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对国开行河南分行处以260万元罚款。
据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内容显示,国开行河南分行于2025年3月13日中标“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伊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期存款项目”。

图片来源: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该项目采购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项目采购需求为选择区级社保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涉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7000万元,存款期限1年。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明确,申请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该规定其中第五项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图片来源: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2022年1月5日发布的财库〔2022〕3号意见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为200万元以上(相关领域有更高标准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见,国开行河南分行于2022年12月30日被处以260万元罚款,该处罚金额已达到“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且处罚时间距2025年项目投标处于“前三年内”的期限范围中,显然不符合“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伊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期存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成立于1987年04月03日,属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单位,该单位于2018年8月至今已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原河南银监局)多次作出行政处罚,被罚总金额达7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