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国控集团陷失信困局:背负巨额执行款 法人被限制高消费

发布时间:2026-01-20 文章来源:财观新闻

2026年1月12日,承德市双滦金源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国控集团”)因拖欠税款被列入欠税名单,引发了公众对区域国资平台流动性的关注。

事实上,金源国控集团深陷“债务泥潭”,近一年以来频繁出现欠税、失信、限高、被执行等负面舆情,公司资金压力凸显。

拖欠税款超7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金源国控集团成立于2016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为5亿元,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资产收购、资产处置及相关的产业投融资、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土地整治服务、企业资产托管、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业务、百货销售、饮料销售、塑料容器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等。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官网显示,2026年1月12日,承德市双滦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披露,金源国控集团存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缴情形,两项欠税余额分别为68993.36元、1999.38元,合计欠税近7.1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沦为失信被执行人

金源国控集团深陷法律纠纷,近一年来频繁沦为被执行人。截至2026年1月15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金源国控集团累计已有14条被执行人记录。其中,金额最高的一笔执行案于2025年7月21日立案,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将金源国控集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410万元,案号为(2025)冀0803执1105号。最近的一笔执行案于2025年12月22日立案,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将金源国控集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1.60万元,案号为(2026)冀0803执23号。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7月9日,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金源国控集团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也被限制高消费,案号为(2025)津0102执恢1287号,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据文书内容显示,该案件涉及政信产品。被告(金源国控集团)应于2023年12月31日偿还双方于2020年12月2日签订的《承德双滦政信宝一号投资收益权产品收益权受让协议》约定的全部借款金额110万元及利息65541.67元,以及双方于2019年10月24日签订的《承德双滦政信宝一号投资收益权产品收益权受让协议》,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254222.22元,以上金额共计1419763.89元。余下双方于2019年10月24日签订的《承德双滦政信宝一号投资收益权产品收益权受让协议》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被告应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分12期偿还。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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