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珺顺美沐等多款纤体霜仍用过期“特证”忽悠消费者

发布时间:2026-01-30 文章来源:诚搜网

根据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等5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正式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然而,新规落地近一个月,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健美类(如纤体、瘦身)化妆品市场依然乱象丛生,多款产品仍在违规销售,并利用已过期的“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国妆特字)进行误导性宣传。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看到,多款纤体产品将“持证纤体 安全放心”作为核心卖点。例如,在“珺顺美沐”和“多多减肥记”等店铺中,两款不同品牌的纤体霜均醒目展示着同一个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200209”,并宣称产品经过国家认证、检测严苛。

然而,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发现,这个被多家店铺当作“金字招牌”的批件,对应的实际产品是“韩熙纤体霜”,其批准日期为2020年2月13日,有效期4年,目前早已过期。批件备注信息明确指出:该产品可销售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得销售。 此外,批件明确注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这意味着,该批件本身并不代表官方认可其宣称的“纤体”功效。

调查进一步揭示,“国妆特字G20200209”这一过期批件,俨然成了部分商家通用的“宣传道具”,在“多麦国际化妆品专营店”“诺维斯健康护理店”等多个店铺中被反复使用,用于销售不同包装、不同名称的纤体霜,商家对批件过期和产品已禁售的事实只字不提。

除了滥用这一个批件,其他过期的“国妆特字”批件也被违规使用。例如,“国妆特字G20120494”(对应“御雪秀而美苗条霜”)和“国妆特字G20151882”(对应某纤体霜)等批件,均已在产品详情页中被商家用于宣传,而这些产品同样已超过规定的最后销售期限。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商家将普通化妆品“伪装”成具有特殊功效的产品进行销售。在“GoodFortune护理店”和“美德裴丽工厂”等店铺,记者发现多款仅具“保湿”功效的普通化妆品(备案号为“妆网备字”),在其商品页面却被宣传为具有“纤体塑身”“燃脂”“紧致收身”等健美功效,备案信息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中国消费者报此前的系列调查显示,在5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禁售规定实施后,育发、脱毛、美乳、除臭类产品同样存在大量违规销售现象。这些行为利用消费者对“国妆特字”的信任和对新规的不了解,极易造成误导,侵害消费者权益。

315诚搜网提醒广大消费者,自2026年1月1日起,市场上任何宣称具有“健美”(如纤体、瘦身)、“育发”、“脱毛”、“美乳”、“除臭”功效的国产化妆品,如仍标注原“国妆特字”批件,均属于违规销售产品,切勿购买。

购买化妆品前,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或使用“化妆品监管”APP,输入产品标注的备案编号或批准文号,核对其真实性、有效期以及官方备案的功效信息。普通化妆品(妆网备字)不具备特殊功效。


对宣称“快速瘦身”“持证特效”等用语保持警惕,不要轻信商家展示的单一批件截图,注意查看批件备注的销售截止日期和功效说明。


购买时索要并保留好发票、支付记录等凭证。如发现购买到违规禁售产品或遭遇虚假宣传,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举报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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