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殡仪馆260万元项目中标单位无资格投诉成立 中标无效
据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2026年1月28日消息,张家口市财政局发布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张财采投字(2026)3号),认定“张家口市殡仪馆2025年鲜花服务采购项目”投诉事项之一成立,中标单位“河北云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足项目资格条件,其中标结果被判定无效。此事暴露出政府采购评审环节的责任漏洞,引发对专家审核机制的反思。
相关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投诉人为北京芳华瑞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张家口市殡仪馆(采购人)和河北宣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为河北云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
“张家口市殡仪馆2025年鲜花服务采购项目”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11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11月25日北京芳华瑞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向张家口市殡仪馆提出质疑。2025年12月4日北京芳华瑞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张家口市财政局)提起投诉。对投诉内容进行审查、补正后,张家口市财政局于12月10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河北云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项目要求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河北云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有疑问,请针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逐项解答:原材料供应方案及保障措施、制作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布展撤展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工作制度、人员投入方案及保障措施、器材耗材投入方案及保障措施、应急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得分情况。
投诉事项3:张家口殡仪馆对于质疑事项答复含糊其辞。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1成立,认定中标结果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