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市26年的山林纠纷迷局:三份虚假合同吞噬63万元

发布时间:2026-02-01 文章来源:诚搜网

2026年伊始,福建邵武市沿山镇危家戈村的山林间寒意正浓。对于村民池建平而言,这片承载着集体记忆的山场,不仅见证了26年前的一场林权转让,更埋藏着一桩跨越两代村干部、涉及三份虚假合同、金额高达63万余元的经济纠纷。如今,随着福建省巡视组的进驻,这场历时八年、奔波十余个部门的信访维权,终于迎来了揭开真相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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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拐点:1998年的合法转让与2000年的“偷天换日”


时间回溯至1998年12月27日,危家戈村委会经集体研究作出重大决策:将村里三片核心山场出让,分别是坑里宗地(地号111,面积220亩)、雕窠宗地(地号112,面积148亩)、原家排宗地(地号110,面积173亩)。时任村主任虞代根作为法人代表,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山林转让协议,三份合同明确了山场面积、四至界限与转让条款,相关复印件至今完好留存。


未曾想,两年后的权力更迭,成为这场纠纷的转折点。2000年6月,危良胜当选危家戈村主任,上任伊始便与村民危建林合谋,一场针对集体山林的“暗箱操作”悄然展开。二人炮制出三份虚假合同,将1998年的合法协议完全篡改:原雕窠宗地148亩被擅自扩大至199亩,虚增51亩,对应价值98430元;原家排宗地173亩不仅被更名为“小赖窠里”,面积更是徒然增加85亩,达到245亩(含12亩荒山),直接导致集体山场实际面积缩水97亩;而坑里宗地虽面积未改,却被违规登记至危建春名下,雕窠宗地则过户至危庆吕名下,形成“虚假权利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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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发指的是,为掩盖造假痕迹,危良胜与危建林竟用刀片刮去虞代根签署的原始合同关键条款,企图销毁证据。“他们以为毁掉原件就能瞒天过海,却没想到我早就留存了复印件。”举报人手持原始合同复印件悲愤地说,这些带着刮擦痕迹的原件与完整复印件,成为日后指证造假的铁证。


虚假链条:伪造签名与“空中划拨”的85亩山场


如果说篡改合同是第一步,那么伪造第三方签名、虚构林权流转,则让这场骗局更显荒诞。2004年7月20日,一份关键的外业调查文件中,“蔡启明”的签名赫然在列,文件显示其于2004年11月29日从危建春、危庆吕处购买了相关山场,并据此“划拨”85亩山场至原家排宗地。


但这一说法遭到蔡启明本人的坚决否认。2023年8月1日,沿山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清晰记录了蔡启明的陈述:“我从未参与过任何山场交易,也没提供过身份证给别人使用,更不知道所谓的‘购买’和‘划拨’一事。”这份笔录是应邵武市人民政府第一副书记叶永清、市公安局局长郭群的批示开展调查形成的,进一步证实了签名系伪造的事实。


“没有交易,何来划拨?这85亩山场根本就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举报人指出,虚假合同通过伪造签名、虚构流转环节,既骗取了他的购山款,又侵占了集体资产,完全符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情形。这一操作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的“伪造签名偷转林权”案例如出一辙,均是通过伪造材料、规避民主程序实现非法侵占。


维权困境:八年信访十余部门,63万损失谁来买单?


2015年,当举报人发现自己支付的55.4286万元购山款与8万元介绍费(合计63.4286万元)竟流向虚假合同后,一场漫长的信访维权之路就此开启。八年间,他先后向邵武市检察院、公安局、南平市公安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十余个部门反映情况,却屡屡遭遇“踢皮球”。


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明确要求其向邵武市公安局报案,但邵武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多次拒绝受理。2021年,举报人向邵武市纪委举报,纪委干部李建新明确告知:“危良胜1998年未在村委任职,其签署的三份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随后,市林业局相关领导也确认三份合同属虚假合同,定性为“民事合同问题”。


“既然合同无效,又是通过欺诈手段骗取钱财,为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始终无法理解,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应返还财产,而《刑法》中“合同诈骗罪”明确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财物”列为犯罪行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关案例也明确,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合同侵占集体或个人财物,可构成职务侵占违纪甚至犯罪。


更讽刺的是,危家戈村2000年1月10日出具的证明已明确危良胜任职时间为2000年6月,这意味着其签署的所谓“1998年合同”从源头上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即便如此,相关部门仍以“民事纠纷”为由推诿,未对危良胜、危建林的伪造合同、诈骗行为启动刑事调查。

   

曙光初现:省巡视组进驻,盼还公道于民心


2026年,福建省巡视组进驻邵武,让举报人看到了希望。他再次递交材料,恳请巡视组彻查此事:“八年了,我跑遍了所有能找的部门,耗尽了积蓄和精力。虚假合同不仅让我倾家荡产,更践踏了基层治理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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