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代言品牌戴可思因"食品级"宣传被立案调查:折戟合规审核

发布时间:2026-02-10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王紫茜)近期,母婴护理品牌戴可思因一款婴儿润唇膏宣称“食品级”等内容,涉嫌违反《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被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月22日,戴可思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称“食品级”宣传用语系公司推广人员对经口毒性测试的理解有误,且相关内容未经公司审核而发出,公司已及时撤回了相关宣传。品牌方同时表示,此次润唇膏争议,仅涉及广告宣传用语层面,不涉及产品本身质量安全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品牌后续宣传审核等内控整改措施,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记者于近日对此展开深入采访调查。

宣传用语违规属实 品牌称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早在2021年,国家药监局便已明确界定,“食品级”化妆品属于误导性表述。化妆品与食品分属不同法规标准,二者在适用标准、原料要求及生产条件方面均有差异,不存在所谓“食品级”化妆品。而据媒体报道,戴可思官方旗舰店在搜索结果界面,将其婴儿润唇膏标注为“食品级润唇膏”,并在商品详情页以“权威检测机构鉴定通过”为宣传点,强调“经口无毒 润唇不怕舔”。

图为此次涉事产品原界面

针对外界提出的“是否用合规毒理试验偷换‘可食用’概念误导家长”的质疑,戴可思创始人张晓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媒体报道的合规毒理检测为经皮毒理测试,主要目的是验证产品经皮肤吸收后,不会对儿童皮肤造成刺激与伤害;而品牌在商品详情页公示的经口毒性检测报告,是在现有法规要求的基础上,额外对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做了补充管控。”其表示,家长的核心诉求从不是让宝宝食用唇膏,而是担忧误舔风险,品牌开展经口毒性测试,也是希望为家长提供更安心的产品选择。同时,戴可思官方强调,此次宣传争议仅为表述不当,与产品本身质量安全无关。

图为戴可思情况说明

对于宣传话术是否违反相关法规,张晓军承认,“确实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相关宣传也存在一定的误导性。”据他介绍,此次天猫平台直通车搜索页面出现的“食品级”表述,系工作人员对法规理解不足导致的失误,且该内容未经公司审核。据了解,戴可思虽已设立合规部门,会对商品详情页、主图等宣传内容进行审核,但此次宣传失当事件,仍暴露出品牌内部审核流程存在疏漏。对此,戴可思方面回复,“目前已第一时间撤回相关宣传,并加强了内部培训。”

图为此次涉事产品现界面

过敏投诉客观存在 假货管控遇维权难题

除了此次被曝光的宣传用语不当问题外,记者注意到,小红书、黑猫投诉等平台有多位消费者反馈称,婴幼儿使用戴可思面霜后,出现了皮肤过敏等症状。

图为消费者在使用戴可思产品后出现过敏问题的投诉

针对该问题,张晓军透露,产品上市前,品牌已完成多项检测,还会招募敏感肌志愿者开展皮肤斑贴测试,只有在这些参与斑贴测试的志愿者均无过敏反应的前提下,产品才会上市销售。

“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如此,化妆品过敏问题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每个人过敏的成分各不相同。尤其是婴幼儿肌肤娇嫩,免疫体系尚未发育健全,对外部环境更为敏感,所以出现过敏的情况也客观存在。与此同时,随着戴可思产品市场销量的提升,市场上已出现仿冒伪劣的戴可思产品,不排除有部分消费者反馈的过敏情况,是因使用了假冒产品所致。”张晓军说。

记者看到,多名消费者反映在拼多多平台购买的戴可思婴儿面霜,经品牌官方鉴定为假货,且后续维权过程遭遇诸多阻碍。作为母婴洗护赛道的头部品牌,如何管控拼多多等第三方渠道的供货链路,又该如何解决假冒产品引发的消费者维权难题?

对此,张晓军表示,市场上的假货并非由品牌生产及流通,而是部分不良企业仿冒销售。“目前公司已成立独立打假团队,我们会对未经授权渠道的产品进行采购验证,然后对假冒产品发起平台投诉并要求下架。同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院等,通过法律途径开展维权工作。”

八轮融资加持仍屡踩合规红线 品牌口碑接连受挫

公开资料显示,戴可思成立于2017年,郭晶晶和刘涛均是其代言人。戴可思共获8轮融资,投资方包括拉芳家化、祥峰投资中国基金、金鼎资本、挑战者资本、华熙基金、彦祖文化等。

即便有明星代言和资本加持,戴可思在合规经营方面却屡现问题。据悉,戴可思关联企业无锡戴可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于2025年12月因虚假广告被罚款5000元。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果显示,戴可思在快手开设的店铺销售“青少年平衡祛痘精华液”,页面商品详情内容中显示有“是否适用于孕产妇:是”字样;在微信视频号开设的店铺销售的唇周霜,页面显示“使用年龄:6个月以下,孕妇可用”、防晒乳也显示“孕妇可用”。同时,其婴儿舒润特护面霜宣称“根源修护”。经核查,“青少年平衡祛痘精华液”、唇周霜、防晒乳三种化妆品均为普通化妆品备案,不适用于孕妇,其他字样宣传也没有相关依据。此外,天猫平台店铺“戴可思旗舰店”销售的驱蚊液为农药类产品,不得标注宣传适用于儿童。监管部门据此认定戴可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图为戴可思受到的行政处罚

从2025年12月因虚假广告被罚,到2026年1月因“食品级”宣传遭立案调查,再叠加消费市场上的过敏投诉、假货维权等问题,戴可思的品牌口碑接连受到冲击,其渠道合作、营收增长是否会受此影响,也成为婴童洗护行业关注的焦点。对此,张晓军坦言,“此次唇膏宣传争议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也暴露出公司在内部管理、宣传审核等方面的不足。”

对于未来如何挽回消费者信任、稳定市场份额及资本预期,张晓军表示,“品牌服务中国宝宝、做好产品的初心不会变,短期的经营波动不会影响品牌长期发展的信心。”

截至目前,戴可思旗舰店售卖的婴儿护唇膏展示页面,已无“食品级”相关表述,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对该事件的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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