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混凝土企业因技术装备问题被整改 "合格"企业的资质之谜

发布时间:2026-02-10 文章来源:江苏经济报

2026年1月15日,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一则公告让当地预拌混凝土行业陷入争议。

公告称,该局对全县2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开展专项检查,11家因“技术装备不符合资质管理要求”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2026年1月15日至3月14日)。然而,公告未披露另外10家企业的核查依据及资质合规证明,引发涉事企业及市民质疑:未上榜企业是否真的完全符合资质要求?检查的完整性与可验证性何在?

11家企业的“硬件之痛”:经营压力下的被动选择

“我们的技术装备确实存在问题,但这是经营压力下的无奈之举。”公告涉事企业沭阳县中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仲召帅坦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低迷,企业不得不转让部分混凝土运输车辆及设备,以维持运转。他指着设备铭牌上的薄灰说:“去年卖了三台车,搅拌楼降频运行,每月能省八万块油费和人工。”

图为公告涉事企业之一现状,已经停工一条生产线,曾经的车水马龙已然不在

另一位公告涉事企业沭阳县仁和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新春则表示:“我们企业原本有10多辆混凝土运输车,如今只剩3辆,费用节省近七成。”“但技术装备相关运输车辆转让并不影响混凝土质量——实验室检测数据一直很稳定。”他指着墙上张贴的近期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补充道。

图为公告涉事企业之一,目前只零散开工,勉强维持运营

记者走访发现,部分涉事企业的现场状况印证了他们的说法:离城区较近的一家公告涉事企业,沭阳县大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石材仓库空荡荡,水泥罐已清空,搅拌楼已经降低运转频次,有些设备已经封存着;仓库角落的挖掘机履带蒙尘,驾驶室玻璃已经有零星的蜘蛛网;偌大的搅拌楼旁,空置的输送带静静垂着,仿佛在诉说经营的困境。还有几家公告涉事企业还在零星地接一些小型工程业务,勉强支撑着企业运营。

图为公告涉事企业之一,场地空荡荡

“合格”企业的“合规之谜”:检查的完整性与可验证性遭质疑

“我们不是反对整改,但希望主管部门能一碗水端平,不能选择性执法。”仲召帅把《江苏省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复印件拍在桌上,声音提高了几分,“要是未上榜企业真的全部符合‘自有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10辆’等相关标准,我们心服口服。但我们明确知晓未上榜的企业中,有的是通过临时借设备、报假资料蒙混过关,而我们这些老老实实承认硬件问题的企业却被选择性整改,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沭阳县大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斌也攥着实验室检测报告,语气里带着委屈:“技术装备问题我们认,但我们手中掌握着确凿证据,同样的‘技术装备’条款,有的企业在场车辆明明不足10台却没被通报,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只希望所有企业都按同一个标准核查。”两人的话语明确道出了11家被通报企业的核心诉求——希望沭阳县住建局摒弃疑似“选择性执法”的作为,用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企业,让整改真正公平、透明。

主管部门回应:将重新核查,未提供书面回复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屡次联系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郝建华,均未得到正面回应。该局分管副局长魏善龙出面表示:“不能保证另外10家企业在专项检查后是否会转移或改变设备,抑或是存在上报虚假材料的情况,更不能承诺在此次专项检查时,材料完全符合要求,并表示‘马上进行重新核查’”。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该局任何书面回复。

律师说法:若执法不公,可能触碰这些法律红线

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韦伟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检查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其行为将构成行政违法。被处罚企业如果有证据或有线索能证明另外10家企业也同样存在“技术装备不符合资质管理要求”的情况,住建部门应对该专项检查的完整性与可验证性进行说明,回应社会质疑。如果既不回应,也不再次检查,可能会构成行政不作为。

待解问题:整改期限将至,“谜”能否解开?

目前,涉事企业的整改期限已经过半,未上榜企业的“合规之谜”仍未解开。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重新核查”能否回应质疑?检查的“完整性”与“可验证性”如何保障?若是未通报企业中,一两家企业存在材料作假,则更多责任在涉事企业,但若是未通报的大多数企业上报的材料存在虚假,那就可能是主管部门疑似渎职,或是更大的问题了。

国家的硬性规定,我们当然要执行,但如何让执法有“温度”,在不违反国家大政方针的前提下,能“柔性”执法,平衡混凝土企业“经营压力”与“资质要求”之间的矛盾那是最好的。该如何平衡?既要规范行业秩序,又要考虑企业生存现状,这需要主管部门拿出更精准的监管方案。

江苏经济报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追踪“重新核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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