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观察:借款9000要还10848 民生助粒贷被指年化高达36%

发布时间:2026-03-03 文章来源:Tao财经

借款时承诺“费率透明”,还款时为何多出几千元服务费?

近日,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的一纸罚单,将民生电商旗下的民生助粒贷平台再次推向公众视野。罚单显示,泉州市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民商融担”)因“未按要求按季度报告跨省业务开展情况”被罚款5万元。这张罚单并非孤立的合规事件——与此同时,黑猫投诉平台2026年1-2月新增多起投诉,直指民生助粒贷“高息费”“担保费未归”“违规收取平台服务费”等问题。

作为从P2P转型而来的助贷平台,民生助粒贷的业务版图涵盖小贷、融担、供应链金融等多个领域。在助贷新规落地、行业定价普遍压降至24%以内的背景下,这家累计服务超52万借款人、放款总额破百亿的平台,正面临着合规与风控的双重考验。

担保公司的合规漏洞

民商融担被罚的细节,折射出民生助粒贷在跨区域展业中的合规隐患。

工商资料显示,民商融担成立于2018年8月15日,注册资本3亿元,法定代表人甘青,股东为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95%)、品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3.33%)、福建省品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67%)。企查查数据显示,民商融担曾在2019-2021年期间开发并备案了“民生助粒”APP。

根据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开出的罚单,民商融担的违规事由是“未按要求按季度报告跨省业务开展情况”。这一违规看似属于程序性问题,实则暴露了助贷平台跨区域展业中的监管盲区——当借款人遍布全国、担保方在福建、放款方在各地时,合规报告机制往往滞后于业务扩张速度。

民生助粒贷的业务架构呈现出典型的“运营主体迷宫”特征:根据民生助粒官网下载的APP显示,“民生助粒”由武汉民商惠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民商小贷)开发运营,而民商小贷的唯一股东正是民生易贷(珠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1月新发布的“民生助粒Pro”则由民生易贷直接开发运营;担保服务由被罚的民商融担提供。这三家公司同属民生电商体系,却各自承担不同角色,用户在借款时往往难以厘清自己到底与谁签订合同。

担保费为何不计入综合成本

与监管罚单并行的是消费者的密集投诉。2026年1月31日,有用户在黑猫投诉平台反映,2023年11月20日在民生助粒贷借款9000元分12期,每月还款904.05元,合计10848.6元,综合息费1848.6元,年化利率高达36%。投诉人指出:“中原消费金融违规收取担保费,要求平台退还超出息费”。

另一起投诉更为典型。2026年1月24日,有用户投诉称,其在民生助粒PRO的两笔借款被违规收取平台服务费和手续费共计4687.62元:第一笔2025年1月借款18300元分12期,被收平台服务费438.69元、手续费3184.54元,合计3623.23元;第二笔2025年2月借款8400元分12期,被收平台服务费192.67元、手续费871.72元,合计1064.39元。投诉人指出,该公司“违反消费者八大权益知情权,捆绑销售,违规收取高额平台服务费和手续费”,要求退还违规费用。

小编尝试申请助粒贷发现,借款人需签署综合委托书及综合授权书,签约方为泉州市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及民商数科合作的“第三方机构”——但授权书中并未披露第三方机构的具体名单。这种不披露合作方名单的做法,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关于“告知-同意”原则的要求。

更值得关注的是费用结构的透明度问题。民生助粒官网披露累计借款人52万+,累计借款总额100亿+,平均借款金额1.9万元。平台宣传“年化利率6.5%起”,但用户实际承担的综合成本往往接近36%,这其中差额主要由担保费、服务费、手续费等隐性费用构成。助贷新规明确要求“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民生助粒贷的担保费披露方式是否合规,已成为用户维权焦点。

从P2P到助贷

民生助粒贷的前身民生易贷,曾是中国互联网金融浪潮中的明星平台。2014年7月上线时,主打票据抵押产品,截至2016年5月底累计交易额达2000亿元,维持零逾期记录。2017年,民生易贷战略升级发力个人消费金融,获4亿元A轮融资。2018年,旗下民生转赚退出P2P业务。2021年6月,公司名称由“民生易贷(珠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民生易贷(珠海)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标志着从金融服务向信息服务的转型。

2026年1月,民生易贷发布新产品“民生助粒Pro”,试图在助贷赛道中继续扩张。然而,转型并未彻底解决合规隐患。小编实测发现,民生助粒Pro在携程金融-借钱优选-优享贷产品列表中引流,同时为借钱呗、融逸花、闪钱、花鸭借钱、聚融易、浩瀚钱包等其他借款APP引流,形成了复杂的流量互倒生态。

2025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助贷新规”,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确保借款人就单笔贷款支付的综合融资成本符合最高法相关规定(即24%司法保护上限)。目前助贷行业主流定价已压降至24%以内,民生助粒贷用户反馈的36%年化成本面临调整压力。

更值得追问的是:民商融担因“未报告跨省业务”被罚,是否意味着其跨省展业的存量业务存在合规瑕疵?用户投诉中提及的担保费未计入综合成本,是否违反了助贷新规的披露要求?签约授权书中未披露的“第三方机构”名单,涉及多少家合作方,用户个人信息又被共享给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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