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售"附子理中汤"原料被举报:涉毒药材、无证经营超3万元
“倪师推荐”“附子理中汤原料”“高品质甘草滋养汤包”——这些听起来像是专业中药铺子才该卖的东西,竟然在一个只有食品销售资质的抖音店铺里公开叫卖。
近日,有消费者举报,抖音商城“三省堂滋补甄选”店铺(经营者:兴宁市宝燊通商贸商行)销售的“附子理中汤原料汤包”,涉嫌多项严重违法:产品无生产厂家、无药品批号、含毒性药材炮附子、无证经营药品,涉案金额已超3万元。
产品包装像个药方,却连厂家都没有
举报人于2026年3月2日在抖音“三省堂滋补甄选”下单购买了这款“附子理中汤原料”。产品包装显示,配料为炮附子、白术、干姜、甘草、人参(党参),规格100克/包,包装日期标注为2026年3月,还详细描述了煎煮方法:用水量、浸泡时间、煎煮火候、早晚分服——俨然一份完整的中药处方。
但仔细一看,产品包装上没有任何生产厂家、生产地址、产品批号、药品批准文号,也没有附任何说明书。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八条,药品包装必须按规定印有标签并附说明书,未标明生产批号的按劣药论处;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按假药论处。这款产品,连最基本的药品形式要件都不具备。
营业执照只允许卖食品,却卖起了毒性药材
更关键的问题是:这家店有资格卖药吗?
被举报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包含“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及日用百货,根本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其持有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只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跟药品经营许可完全是两码事。
而涉案产品配料中的炮附子,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所列的毒性中药材品种,人参也属于中药材。这款产品实为中药饮片组合,应按药品管理。一个只有食品销售资质的个体工商户,却通过网络销售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饮片组合,属于典型的无证经营药品,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
炮附子:0.2毫克就能中毒的毒性药材
炮附子是什么来头?它是乌头的子根,含有乌头碱等多种生物碱,对人体毒性极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预警公告反复提醒:纯乌头碱0.2毫克即可使人中毒,2毫克至4毫克即可致人死亡,毒性是砒霜的百倍。
草乌、附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必须凭医师处方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场所更是严禁加工食用。
而这家抖音店铺,不仅公开销售含有炮附子的产品,还直接提供购买链接,未要求消费者提供任何处方,也未进行实名认证。这严重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处方药销售的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更是明确列入《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代客分装”能免责?分装也违法
商品详情中宣称“整包为代客分装”,试图以“初级农产品”名义规避监管。但这套说辞站不住脚:产品明确标示具体药材组成、用法用量、煎煮方法,消费者购买后直接用于治疗目的,完全符合药品定义。
根据《药品管理法》,中药材作为药品销售时,必须符合药品管理规定;分装行为属于药品生产环节,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被举报人无任何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其分装销售行为属于违法生产、经营药品。
涉案金额超3万,已售340单
根据商品详情页显示,该产品“已售339单”,单价88元/单;加上举报人一单538元,合计销售340单,总货值金额达30370元。如此大的销售数量,已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属于情节严重。
监管红线:无证卖药可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经营药品的法律后果相当严重。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类似案件已有先例:有人因无证通过网络销售假药“风湿骨痛丸”,销售金额50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43万元。
一个只有食品销售资质的抖音店铺,公然销售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饮片组合,无生产厂家、无药品批号、无处方销售——这不是什么“滋补养生”,这是拿消费者的命在开玩笑。
炮附子不是红枣枸杞,吃错了是真要出人命的。那些还在直播间里喊着“倪师推荐”卖毒性药材的商家,该收手了。那些刷着手机随手买“中药汤包”的消费者,也该醒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