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调查:"缅甸熊胆粉"直播间被投诉 被指涉嫌走私拒开发票

发布时间:2026-03-09 文章来源:诚搜网

“咱们这个是缅甸来的”“野生熊胆粉买卖在国内当然是违法的”——这样的话,不是来自缉毒片场,而是来自抖音一家店铺的客服聊天记录。

近日,有消费者向本网举报,抖音平台“亲亲优品小铺”(经营者:五华区慧谊百货店)涉嫌通过直播销售野生熊胆粉,涉案金额超百万元。更令人震惊的是,商家在聊天中亲口承认产品从缅甸走私入境,且明确知道“在国内是违法的”。

2025年12月4日,举报人在抖音店铺“亲亲优品小铺”下单购买了“金胆粉”,订单号为6948635905144919859。商家在推销时声称是“野生熊胆粉,含量高,功效好”。

收到货后,举报人发现产品是“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号。更关键的是,在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中,对方多次明确承认:“咱们这个是缅甸来的”“野生熊胆粉买卖违法。在我们国内当然是违法的”“我们是从缅甸那边自己收回来自己弄的”。当被问及是否走私时,对方刻意回避。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该店铺多个链接在售卖金胆粉,销量巨大。其中一个链接显示已售2057单,单价350元,单链接销售额就超过71万元。其他链接均售出几百单,累计销售额预估已超百万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方面,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该案涉案金额已远超刑事立案标准。

举报人依法要求商家开具发票,遭到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商家拒开发票,已构成违法。

更重要的是,拒开发票的核心目的,是使这笔超百万元的非法交易流水不留存任何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合法凭证,从而彻底隐匿收入,逃避缴纳各项税款。“拒开发票”和隐匿收入,是其掩盖走私、非法经营等刑事犯罪行为的经济链条的关键环节。

该产品实物无任何合法标识,属法定“三无产品”。销售此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商家无法提供《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等任何合法许可文件。

客服还指导“泡水泡酒喝”,但“熊胆粉”从未被纳入国家“药食同源”目录,严禁作为食品原料。客服同时宣传其可治疗“肿瘤结节、甲肝乙肝、肝硬化”等疾病,违反《广告法》,对商品作虚假、违法的医疗功效宣传。

举报人将该商家举报至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立案调查并移送公安。但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联系不上”为由不予立案,表示已将该商家列为异常。

举报人申请行政复议后,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将该商家的营业执照撤销,没有任何列为异常的记录。这一处理方式引发质疑:是正常执法,还是在帮商家“销声匿迹”?

熊胆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严禁非法交易。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方面,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案中,商家自认从缅甸走私野生熊胆粉入境销售,涉嫌同时触犯走私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涉案金额巨大,依法应予严惩。

一个抖音店铺,卖着从缅甸走私来的野生熊胆粉,客服亲口承认“在国内违法”,涉案金额超百万,还拒开发票偷逃税款——这样的商家,是怎么通过平台审核的?监管部门“联系不上”就不立案,行政复议后直接撤销执照,又是在保护谁?

野生熊胆粉的背后,是濒危物种的血泪。每一克这样的“三无产品”,都可能意味着又一头黑熊在非法养殖场遭受折磨。这不是普通的消费纠纷,而是涉及走私、危害濒危野生动物、偷逃税款的重大刑事案件。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彻查此案,追究刑责,别让“联系不上”成为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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