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和万家医院因过度诊疗、 变造文书等违法行为被罚466万

发布时间:2026-03-13 文章来源:传统文化网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 “涪陵区医保局”)发布涪陵医保处罚字〔2026〕第 10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庆和万家医院存在的虚构医药服务、伪造病历、挂床住院等 8 类严重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作出追回医保基金 180.18 万元、罚款 466.02 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根据康复专项、重庆市医保局飞检移交处理工作安排,涪陵区医保局于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12 月 3 日对重庆和万家医院开展监督检查,现查明,该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变造医学文书、挂床住院等 8 项违法违规行为,其具体内容如下: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该医院将一根艾条分成四段,每段对应一个艾箱孔,点燃后置于艾箱盒内,对患者病患部位进行治疗。按照一段艾条对应一个穴位计算,一根艾条可进行 4 个穴位的隔物灸治疗。盘点该医院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艾条进销存,期初结余 200 根,期间进货 24570 根,期末结余 610 根,期间共计消耗 24160 根,可治疗 24160×4=96640 个穴位,应收取隔物灸法治疗 96640÷2=48320 组费用。盘点期间该医院隔物灸法治疗费用上传医保系统为 96280 组,存在虚构 96280-48320=47960 组隔物灸法治疗。该医院隔物灸法治疗单价为 20 元 / 组,涉及违规费用总额为 47960 组 ×20 元 = 959200 元,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727169.52 元。

伪造、变造医学文书,一是该医院康复科自 2025 年 2 月以来,注册医师仅有陈 **1 名,为科室主任,另有技师三名,负责书写病历等,陈某某主任负责审核病历、签字及进行有创操作。审核该院住院病历,发现病历中陈某某签字字迹存在不一致现象,询问陈某某表示,部分病历由理疗技师李某某、黄某等人代签,涉及 8 人次。二是该医院康复科住院患者陈某某,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7 月 1 日、7 月 7 日至 7 月 12 日在医院住院,查看住院病历发现,两次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开始时间分别为 6 月 26 日、7 月 7 日,结束时间均为 7 月 12 日,且重复时间段病历雷同,两次住院诊断一致,治疗项目几乎一致,涉及 2 人次。

挂床住院,一是该医院部分职工住院期间同时上班,除治疗时间外未以病人身份在院,住院所产生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涉及 15 人次。二是 2025 年 11 月 30 日对该医院住院病人在院情况开展夜查,该医院全院患者 27 人,在床患者 13 人,在院率 48.15%,违反住院病人在院率不低于 80% 的规定。不在院的 14 人中,3 人预出院,剩余 11 人的请假条均无医生签字,在病程记录或护理记录中也未体现请假。

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注射用法莫替丁适应症为:1. 消化性溃疡出血;2. 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粘膜损害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消化道出血。该医院为不符合适应症的患者普遍开具法莫替丁注射液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涉及 7768 人次。

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该医院部分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无依据,将可门诊治疗的患者收治住院,存在降低入院指征的情况,涉及 67 人次。

分解住院,该医院存在将应当一次住院完成的诊疗过程分解为两次及以上住院诊疗过程的行为,涉及 1 人次。

串换项目,该医院把部分党参段、党参串串换成党参片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一是该医院未根据每个病人的病情开方、研粉、调制,使用已调制好的成品放于敷贴作用于相应穴位上,按照穴位贴敷治疗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涉及 3437 人次。二是该医院由无煎药资质的人员开展煎药,按煎药机煎药项目收费并纳入医保报销,涉及 3450 人次。三是推拿限一天报销一次,该医院超医保目录限制次数,对部分患者收取超一次其他推拿治疗费用并纳入医保报销,涉及 2 人次;电针限一天报销不超过 6 组,该医院超医保目录限制次数,对部分患者同一天收取超 6 组电针费用并纳入医保报销,涉及 4 人次。

该医院上述违法事实,主要证据为:涪陵区医保局检查笔录、涪陵区医保局询问笔录(陈某某、卢某等 2 人)、病历资料复印件、进销存记录及图片、定点医药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明细表、现场检查笔录、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询问笔录(李某某、晏某某、陈某某等 3 人)、飞行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问题表、考勤表复印件、重庆市 2025 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病人在床情况表、在院病人明细截图、请假条复印件、专家审核意见表、药品说明书、执业证复印件、卫健委多点执业情况查询照片打印件、执法记录仪夜查视频资料、问题违规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此次处罚的核心依据包括检查笔录、病历资料、进销存记录、夜查视频、专家审核意见等多项铁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涪陵区医保局于 2026 年 2 月 4 日依法向该医院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医院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认可全部违法事实。

涪陵区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相关裁量基准,对该医院不同类型违法行为实施差异化处罚:对挂床住院、过度诊疗等行为按 1.4 倍罚款,对性质更严重的虚构服务、伪造文书行为按 4.1 倍罚款,最终合计追回医保基金损失 180.18 万元,罚款 466.02 万元,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高额处罚触及政采红线,或将影响后续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该医院因本次被处以 466 万元罚款,该金额已达到财政部财库〔2022〕3 号文件中 200 万元以上 “较大数额罚款” 的认定标准。此次处罚同时触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即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满足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此举或将对该医院后续经营及参与政府采购相关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罚 “已注销医院” 却用 “存续公司” 代码 涪陵医保局执法严谨性存疑

另外发现,涪陵区医保局出具的涪陵医保处罚字〔2026〕第 10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处罚对象列为重庆和万家医院,但工商信息显示该主体已于 2017 年 8 月注销;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02MA5UPBDK6G,而处罚决定书所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2597989391H 据工商信息显示对应的系重庆市和万家医院有限公司(存续状态),二者名称、代码、经营状态均有差异,仅法定代表人相同。

        【声明: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