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助贷调查:融360贷超合规存疑 被指导流变相“AB贷”

发布时间:2026-03-13 文章来源:新快报

AB贷俗称“人情世故贷”,是典型的金融黑灰产。据公开信息,AB贷业务不仅对借款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且也会影响金融秩序,给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带来安全隐患。

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大AB贷乱象治理力度,一众从事AB贷业务的不法贷款中介落网。尽管AB贷遭严重打击,但借助话术包装的变相AB贷业务仍存于贷款中介行业。

所谓AB贷,是指贷款中介让征信存在瑕疵的借款人A,寻找征信良好的亲友B充当“加分人”“担保人”“还款监督人”等角色,承诺A是借款还款人,B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实际上,贷款中介使用B的身份申请贷款,B成为实际借款人,并需履行还款义务。

新快报财经调查发现,当下变相AB贷犹存,离不开部分贷超平台的导流支持。经贷超平台导流,借款人信息被匹配至线下贷款中介,贷款中介邀约借款人到店贷款,以个人征信资质不足为由,让借款人寻找征信较好的亲人、朋友,借用第三者身份信息申请贷款。

一旦贷款获批,贷款中介便能获得相应比例的服务费用,无辜第三者成为这场贷款骗局的受害人,而为贷款中介导流的贷超平台却被较少关注。

被指导流线下AB贷

近期,王先生向新快报财经投诉称,其于2026年1月在融360平台申请贷款,平台匹配了一家名为北京鑫诚恒润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贷款中介。与该贷款中介电话沟通时,王先生被反复要求寻找信用较好的还款监督人帮其下款,其认为该业务疑似AB贷。

“接到(中介)公司电话后多次沟通,一直让找信用好的还款监督人,而且反复强调下款到对方账户内,最后中介才表示需要别人帮忙贷款。”王先生说。

据王先生提供的资料,实际上,王先生起初只是想自己申请贷款,并与贷款中介签订了数十万元的贷款服务合同。但在服务过程中,贷款中介称王先生个人征信资质较差,未能有效获得贷款。

随后,贷款中介为其提供了一个服务方案,并表示能马上拿到钱。王先生说:“贷款中介告知我银行资方要求找一个还款监督人,理由是资方连续放款两次,都未能放款成功,系统显示我为高风险金融客户,所以要找一个第三方还款监督人,来监督我后续还款。”

当王先生问及还款监督人的条件时,贷款中介称“需要是关系好的”“需要征信良好”“不能有过高负债”。明明是王先生自己贷款,为何此时会出现第三者介入?

王先生对该贷款流程提出质疑,贷款中介说出了缘由。贷款中介表示,这笔贷款是先转到还款监督人的账户上,然后再由还款监督人转给王先生,这笔钱是王先生借用,跟还款监督人没有任何关系,只是用还款监督人的账户帮王先生收钱。

在王先生带亲戚去贷款中介公司后,发现贷款中介要求查看其亲戚的征信情况,此时王先生察觉该笔贷款实际由亲戚申请,于是不再配合贷款中介办理。拒绝贷款中介后,王先生仍接到贷款中介打来的电话,继续让其通过寻找还款监督人来办理贷款。

王先生透露,贷款中介在电话中多次强调相关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只是还未转到王先生的账户上,只要王先生找到还款监督人,按照贷款中介说的方案执行,100%能拿到钱。

至于该笔贷款最终将在谁的名下,贷款中介未直接说明,仅表示只是用还款监督人的账户收钱而已。而对于还款监督人所承担的风险,贷款中介也只是模糊表述,并承诺只要把前因后果说清楚,借款人二次还款,还款监督人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按照正常的信贷服务流程,申请授信必须是借款人本人,且用款和还款为借款人本人。上述贷款中介提供的贷款服务方案,实质是由第三者贷款,然后再将贷款资金转给原贷款申请人,本质属于AB贷。

据公开资料,AB贷就是原借款人A征信评分不足,贷款中介让A寻找征信良好的第三者B帮助贷款,最终贷款人变成了B。通常贷款中介会以“加分人”“还款监督人”等噱头包装AB贷,并对相关借款人称借款人和还款人依然是A。

引人注意的是,在上述贷款中介服务流程中,融360扮演了获客导流的重要渠道。就融360被指存在导流AB贷以及导流贷款中介的准入标准等问题,新快报财经此前向其发送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现金贷导流合规存疑

作为头部贷超平台,融360除了为线下贷款中介导流,还给线上现金贷产品匹配流量。

根据融360服务协议,融360由北京融三六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融七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运营。融360服务页面显示“贷款年利率7.2%-24%”“极速放款”“高通过率”,而事实上融360平台并不直接放款。

相关协议显示,融360主要提供贷款咨询推荐、产品/服务推荐等服务,主要为用户推荐贷款咨询服务和贷款产品。此外,融360另与用户约定,融360平台作为移动金融智选平台,本身不从事放贷业务,其向用户展示的贷款产品或贷款咨询服务系由贷款服务机构/咨询顾问提供。

同时,融360还约定若借款人对借款或还款相关事宜有任何异议、问题,需由用户直接与贷款服务机构协商处理,与融360平台无关。

免责协议背后,新快报财经发现,在实际展业过程中,融360被众多借款人控诉,融360及其关联贷款平台所导流的线上贷款产品被指息费畸高,甚至存在收取高额会员费、权益费、服务费的情况,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被大幅抬升。

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借款人表示,其在融360平台上的中润钱包申请了一笔8000元的贷款,分12期还款,每期应还906.67元,其中包含103.01元的咨询服务费。该用户认为贷款平台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属于变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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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户提供的贷款数据,上述贷款按照IRR口径计算,不含咨询服务费的年化利率已达36%,包含咨询服务费的真实综合年化利率约61%。

不只是融360导流贷款频遭投诉,融360关联贷款平台时光分期的贷超导流业务亦遭大量借款人投诉,涉及导流的贷款产品收取高额会员费,叠加会员费后贷款综合息费年化超36%的情况。

借款人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中表示,曾在时光分期平台中的青松融申请借款3000元,借款时没有勾选会员服务,但仍被扣了449元的会员费。该笔贷款分12个月还款,每月需还301.36元,再加上449元会员费,年化利率已超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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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时光分期产品信息,其资金来源和助贷机构为鹰潭融世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企查查平台显示,该小贷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融360联合创始人陆佳彦。

除了导流第三方现金贷产品,融360、时光分期平台也开展会员权益等增值业务。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服务信息,时光分期借款服务设置会员权益,会员享优先审批特权,开通会员免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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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时光分期会员权益与借款审批挂钩是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变相增加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以及融360导流的贷款产品叠加会员费等费用后的综合息费水平是否超出36%等问题,新快报财经曾向融360采访核实,截至发稿亦未得到回复。

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甘小俊律师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融360作为助贷平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监管规定,负有资质审核、风险排查义务。若消费者遭遇“AB贷”等欺诈性借贷,平台应立即停止导流、下架违规产品并向监管报告。若未尽审慎义务,平台可能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在当前严监管形势下,相关平台应主动自查自纠,清理“AB贷”、高利贷、强制搭售等违规项目,压实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同时,面对“AB贷”等套路贷陷阱,消费者自身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无需资质、低息秒批等诱导性宣传,不随意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不签署空白或模糊合同。一旦发现涉嫌欺诈、强制收费等行为,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向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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