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家传胃科长期以脉诊诊治脾胃 “验方”实为颗粒粉剂饮料
近年来,西安城区许多核心街区,特别是临近大型综合医院周边,出现不少“家传胃科”等门店。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些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情况下,以“非遗传承”名义,通过“脉诊”确定消费者体质及症状,然后通过门店品牌“验方”高价销售。同时,该品牌主体企业曾多次申请“家传胃科”相关或相近商标,也多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
街头门店牌匾标识醒目 宣传“家传胃科”系“非遗传承”
西安市城区某主要街道,一家名为“董世恩家传胃科传承所”店铺,门店典型中式风格,闪亮着褐黄色大字,字体醒目,初看上去像是一家中医诊堂。该门店“家传胃科”“老字号”“非遗传承”诸多字眼很有视觉冲击力。
西西新闻记者在店内环境看到,亦仿照中医诊所布置,墙上悬挂“五代家传”、“百年非遗”等宣传物料,设有脉枕等工具。当记者称“胃部不适”时,工作人员未要求出示正规诊断报告,直接引导“脉诊”。一名自称“唐都医院教授”的男子搭手几十秒后,即断定记者是“脾胃虚寒、肝郁气滞”,并称不调理“易发展成慢性胃炎”,随即推荐其“祖传方子”,一个疗程定价1700至1900元,并“建议至少服用两个疗程”。记者注意到,其所说的“方子”实为“颗粒粉剂(固体)饮料”类的食品,具体成分不明。
经过多日调查,记者走访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莲湖区、新城区等多处同一名称“家传胃科”门店。店内工作人员对来访者的接待话术大同小异,都表示自己属于品牌直营分支机构,对脾胃不适,有隐疾或长期慢性身体问题的人士进行“调理”,通过“望闻问切”等方式判断身体问题,并推荐套餐或者方案。
交流中,门店工作人员多数也称自己不是医院或中医诊所,但也不算是养生保健机构,就是“非物质文化”传承,推广几代名医留下的“验方”加工成的“产品”,手续审批上属于固体饮料制品或者食品,实际上有药用治疗作用。
非医疗机构“脉诊”开方是否属于非法行医?
据调查,“家传胃科”的众多门店实际经营范围仅为“健康管理咨询”和“食品销售”,并不包含“诊疗”或“医疗”服务。
走访过程中,记者感受到,“家传胃科”常以“脉诊”作为核心要点,然后进行“开方”制定疗程,若无“诊脉”仅凭口头交流,难以判断消费者的体质或健康程度,那么这是否属于“诊疗行为”呢?
记者采访了多位中医行业人士,其表示,社会上一些非医疗机构且无医师资质的人员,通过“脉诊”去“辨识体质”,然后开出所谓的“验方或者药食同源产品”,其实就是一个医疗诊治的过程,通过分析因果关系,判断身体问题,按照个人情况配伍、定制、指导服用就属于处方行为。
经记者向卫健部门了解到,“脉诊”“开方”是中医诊疗活动的核心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在注册的医疗机构内进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从业人员未取得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即构成 “非法行医”。
“验方”究竟是“神药”还是“食品 ”?
经查询,门店所宣传的“董氏家传胃病诊疗技艺”确实被认定为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门店工作人员介绍称,主打产品就是董氏名医数代人传承的“验方”,有很多典型治愈案例,但他们也承认,这些产品属于食品饮料颗粒物或者代茶饮产品。
“非遗属于文化传承,不是医疗资质,中医文化传统传承精华很多,消费者要注意分析,非遗技艺不等于能夸大宣传、开方卖药。”受访的中医人士强调,“经方”“验方”来源于传统医学的精华传承,属于医学诊疗范畴,药食同源不等于“治病”,其产品只能是食品类,绝对不能替代药品,食品不得宣称治疗功能的规定,否则属于虚假宣传。
注册于西安碑林区,“家传胃科”的主体企业陕西红顶名医堂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公司在西安实行“只直营不加盟”。根据有关信息,目前“家传胃科”在西安为总部,在市区创建数十家门店,同时快速扩展面向全国,各种加盟、合作门店超过100家,门店多为个体工商户或健康管理公司。
在网络平台,有网友对“家传胃科”投诉指出,孩子普通胃痛被推荐“中药饮料”,两个月花费超三千元。多位网友反映,经“脉诊”后均被推荐高价“方子”,一个疗程1700-3600元不等,三个疗程费用近万元,所购实为“食”字号固体饮料,价格高昂但效果存疑。 2025年12月,有外地媒体曝光其加盟店存在违法行医问题。
记者还查到,陕西红顶名医堂药业有限公司出品的“冠中牌黄芥佛手固体饮料”在省食药监局抽检中,因菌落总数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家传胃科”相关商标多次被驳回或者待审
“家传胃科”店在门头招牌上大量使用“董世恩”“家传胃科”、“传承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及“百年老字号”“弘扬中医文化”等极具权威性和历史厚重感的字样。那么,这些是否经过合法注册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信息显示,该企业数年来曾多次申请“家传胃科”相关或相近商标,其中申请商标的设计中多次把“家传胃科”四个字置于显著位。然而这些商标要么“无效”“驳回”或“申请中”。目前有“董世恩家传胃科传承所”这一组文字(无其他图标)通过商标注册。
记者实地探访中看到,“家传胃科”品牌门店的外宣展示方式有所不同,有的门店直接将“董世恩家传胃科传承所”全名展示,有的将“董世恩”“传承所”几个字缩小,突出“家传胃科”四个字。虽然有门店展示了商标全称,但在室内接待区仍然要突出“家传胃科”的标识。
经查询,目前已成功注册商标的“董世恩家传胃科传承所”属于第35类商标,涵盖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等领域。记者注意到,“董世恩家传胃科传承所”的已注册商标使用领域包括市场营销、广告、特许经营商业管理、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货物展出等类别。
西安市知识产权届一位知名律师告诉记者,第35类商标是服务商标,单一注册35类并不完整,涉及到某特定商品销售仍需对应具体产品类别。“若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与实际经营项目不一致,会让相关公众产生欺骗性误认。”
律师认为,目前看“家传胃科”不少门店,自行设计改变原商标形态,同时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西安老字号”等其他不同行业标识,以上标识之间是否有实质关联性,能否组合进行商业宣传,形成夸大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仍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确定。
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已注册商标,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情形的,由商标局宣告无效;其他单位或个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委)宣告无效。
走访调查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一个特别现象,西安城区内的“家传胃科”不止一家品牌,还有其他缀名的“家传胃科”以及各种“家传皮肤科”“家传女科”等等门店,多打着中医养生调理或者特色传承的名义进行活动,“家传XX”现象的泛滥也考验着职能部门的监管研判能力和执法力度。目前,西西新闻记者已将相关问题反映多个职能部门,等待有关监管单位进一步深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