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运科橡胶涉嫌违规中标国铁采购项目 瞒失信记录参与投标
近日,国铁采购平台公布的一则成交公告引发关注—— 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江苏运科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运科橡胶”),成功中标中国铁设飞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鄱阳县分公司(以下简称 “飞泰交通鄱阳县分公司”)的橡胶制品采购项目。
时间线梳理显示,该采购项目的招标与江苏运科橡胶的失信认定存在清晰的时间重叠与矛盾。
2026 年 2 月 9 日,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飞泰交通鄱阳县分公司,在国铁采购平台发布橡胶制品采购公告(项目编号:2026-TS-WZ-FTPY001),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橡胶制品。该采购公告明确设定了严格的投标人资格门槛: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在国铁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图片来源:国铁采购平台
公告同时明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13 日,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与报价开启时间均为 2 月 13 日 15 时,地点位于飞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D103 室,该项目采购人为飞泰交通鄱阳县分公司。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官网
然而,就在报价截止次日(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外公布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直指该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江苏运科橡胶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经税务部门检查确认,该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份,涉及金额 89.20 万元、税额 11.60 万元,案件性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情形。
依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五项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范畴。税务部门依法对江苏运科橡胶作出追缴税款 11.60 万元、处以罚款 40.32 万元的处理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更为关键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江苏运科橡胶已于2026年2月13日——即该项目报价截止当日——被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正式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依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失信主体确定文书送达后的次月15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据此推算,江苏运科橡胶在投标截止前应已收到相关文书,早已知悉自身被认定为失信主体的事实。

图片来源:国铁采购平台
尽管存在上述失信情形且已知晓自身资格不符,江苏运科橡胶仍参与了该采购项目的投标。国铁采购平台官网信息显示,3 月 2 日公布的该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江苏运科橡胶已被成功认定为成交候选人;3 月 9 日,该平台发布的成交公告进一步确认,江苏运科橡胶成为该橡胶制品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显然,该公司在投标及候选、成交全过程中,疑似未向采购人飞泰交通鄱阳县分公司告知其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核心信息,涉嫌隐瞒不良信用记录、违规参与投标。

图片来源:国铁采购平台
根据《国铁采购平台供应商用户注册审核及管理规则(试行)》第四章账号管理第十四条规定,平台有权对存在以下情形的供应商用户账号采取限制操作、临时性或永久性关停、注销等措施,其中就包括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江苏运科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813982869418,成立于2014年7月9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88万元,住所位于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南海路289号,经营范围包括橡塑制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目前,该企业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