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平陆县国企电商售卖伪劣大荔冬枣:七个月无反馈

发布时间:2026-04-13 文章来源:指尖新闻

4月8日,陕西省有消费者向指尖新闻进行投诉。该消费者表示,在2025年9月8日,其向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平陆县市监局)投诉平陆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全资控股的国企电商涉嫌在网络销售伪劣的“大荔冬枣”。然而,在此后的7个月时间里,始终未收到平陆县市监局的相关反馈与处理结果。

4月9日,平陆县市监局工作人员回应指尖新闻记者称,该消费者的投诉已于2025年10月21日在12315平台上予以回复,但相关回复内容对媒体“保密”。

消费者怀疑于直播间购得伪劣“大荔冬枣”。据投诉人孟先生介绍,2025年9月,他留意到众多电商在直播平台以低价售卖所谓的“优质大荔冬枣”。身为陕西本地人,他深知正宗优质的“大荔冬枣”在陕西大荔县的零售价约为10元1斤,然而诸多直播间对外销售的所谓“正宗大荔冬枣”,5斤的售价竟不足20元。

低价销售“大荔冬枣”的直播截图(投诉人供图)

9月5日,孟先生于名为“@池池鲜果”的直播间,花费17.9元下单购买了5斤所谓的“优质大荔冬枣”。订单显示,销售方为名为“新睿甄选”的网店。

数日后,他收到的冬枣,其外包装上亦有“新睿甄选”的字样。然而,令他深感疑惑的是,该冬枣的发货地并非陕西省大荔县,而是山西省平陆县。

他打开包装后发觉,所收到的冬枣与直播中所见的冬枣截然不同。这些冬枣不仅个头偏小、表皮褶皱,还夹杂着烂果与涩果,口感与正宗的“优质大荔冬枣”有着天壤之别。

基于此,孟先生怀疑自己于网上所购的是伪劣的“大荔冬枣”。

消费者实际收到的“冬枣”实物(投诉人供图)

消费者购买的“正宗大荔冬枣”订单(投诉人供图)

消费者称投诉国企电商7个月未获反馈

孟先生表示,通过查看店铺详情,他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大荔冬枣”销量高达1.1万单。“新睿甄选”所属公司全称为平陆县新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睿公司)。经“企查查”查询得知,新睿公司由山西华圣达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而山西华圣达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又为平陆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全资控股,故而新睿公司属于国企电商。

孟先生认为新睿公司的销售行为存在若干疑点:其一,既然销售的是“大荔冬枣”,为何发货地并非产地陕西省大荔县,而是山西省平陆县?其二,销售方为何不计运输成本?其三,正宗的优质“大荔冬枣”在产地的批发价亦不会低至4元每斤,为何新睿公司所售的“大荔冬枣”包含运费后甚至不足4元每斤?

为厘清这些疑问,避免其他消费者也购得伪劣的“大荔冬枣”,孟先生决定亲赴山西省平陆县进行维权。

企查查显示新睿公司为国有企业(投诉人供图)

据孟先生介绍,2025年9月8日,他抵达平陆县后,首先前往新睿公司。然而,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他,新睿公司仅承担“一件代发”业务,冬枣的质量问题需联系供货商山西南礼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礼记公司)解决。

随后,孟先生找到南礼记公司,要求其出示所供应冬枣源自陕西大荔县的进货凭证。尽管对方坚称冬枣产地为陕西大荔县,但却拒绝提供进货凭证,还称相关凭证已提交给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让孟先生前往该局查看。

孟先生在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看到相关进货凭证。于是,他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了《消费者投诉受理登记表》,并明确写明诉求,要求相关公司公开进货凭证。

但截至向指尖新闻投诉之前,孟先生表示始终未收到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反馈,他也无从知晓新睿公司所售的“大荔冬枣”是否为伪劣产品。

消费者在平陆县市监局填写的登记表(投诉人供图)

平陆县市监局称已在12315平台回复投诉

为核实投诉人投诉内容的真实性,4月9日上午,指尖新闻记者首先拨通了新睿公司一位赵姓负责人的电话。针对消费者的投诉,赵经理称新睿公司仅负责代卖业务,市监局并未对新睿公司作出处理。当记者欲进一步询问新睿公司对代卖代发货产品的相关信息是否进行核实之时,对方径直挂断电话,且拒绝再次接听记者来电。

随后,指尖新闻记者与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对于消费者称投诉7个月未收到反馈这一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早在2025年10月21日,他们已在12315平台上对消费者作出回复,消费者只需到平台查询即可。记者欲了解相关回复内容,对方称对媒体“保密”,原因是回复内容仅可提供给投诉人。记者随后提出,希望了解县市场监管局对整个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工作人员表示,最迟在4月10日上午,会有工作人员与记者联系并作出回复。然而,截至发稿前,指尖新闻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4月10日晚,投诉人孟先生告知记者,他于4月9日与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后,4月10日下午,收到一条自称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短信,短信告知他经核查,山西南礼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所销售的大荔冬枣系从陕西省大荔县小荀村采购。

孟先生称,他是亲自前往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并未在12315网上平台投诉,他不理解为何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直接通过电话向他告知投诉结果,而是在网上平台进行回复。他还表示,自己投诉的是新睿公司销售伪劣“大荔冬枣”,并非仅凭进货证明就能证实新睿公司未销售伪劣产品。此外,他对相关进货证明的真伪也存疑。但截至发稿前,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对他的疑问再次作出回应。

投诉人收到的短信回复(投诉人供图,图中2028年为笔误,实为:2025年)

公开资料表明,“大荔冬枣”为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特产,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201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大荔冬枣”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当前,“大荔冬枣”四字已注册为商标,唯有产于大荔县、达到分级标准且获得统一授权管理的主体,方可使用“大荔冬枣”文字或商标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平陆县新睿公司所售的“大荔冬枣”是否为伪劣产品,尚待明确。针对此事的进展,指尖新闻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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