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体验背后的"神药"生意:华康御养司虚假宣传、资质混乱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王琦琛)3月13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针对老年群体的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对一健康管理公司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以“免费体验”为诱饵,推销华康御养司品牌“廿六御方活血排毒保健凝露”,并通过反复播放虚构“居民证言”视频,宣称产品可“改善甚至治愈糖尿病、高血压、飞蚊症”等疾病。
监管部门认定,该产品本质为保健用品,不具备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当事人仍以此进行宣传,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已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调查发现,在多地监管通报及投诉信息中,围绕该产品已形成一套较为固定的营销模式:以“免费体验”引流、以“熟人证言”背书、以“多功效叠加”促销,持续向老年群体渗透。
理疗仪、凝露宣称“包治百病”?多地监管已查处
图为华康御养司虚假宣传治疗仪功效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通报显示,涉事健康管理公司通过提供理疗设备“免费体验”,吸引老年人到店,再配合播放所谓“使用见证视频”,反复强化产品能够“改善甚至治愈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说法。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为已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并依法予以处罚。
类似套路在多地被查处。在广东南澳县,一家健康咨询公司通过集中宣讲、所谓“现场检测”等方式,向老年消费者宣称产品具有“排湿排毒”“血糖下降”等效果,并据此推销相关产品,同样被认定违法。
在监管通报之外,记者在小红书、抖音等平台看到,不少消费者反映,家中老人被门店以“免费理疗”“听讲座送鸡蛋、送礼品”等方式吸引到店。在多次体验和反复宣讲中,销售人员不断灌输相关产品“可以打通微循环、慢慢改善慢性病”“血液净化后血压血糖会恢复正常”“不用长期吃药也能调理身体”等说法。还有消费者表示,店内常以“身边人案例”进行劝说,例如“附近有人用了之后血压降了”“眼睛也看得清了”等,以此增强说服力,让老人逐渐相信产品具有治疗效果。
从实际宣传内容看,相关产品及配套治疗仪被赋予远超其属性的功效:既宣称“打通微循环、净化血液、活化细胞、调理大脑”,又延伸至“消炎镇痛、提高免疫力、分解脂肪、美容塑体、祛风除湿、调节内分泌”等多个方面,甚至直接涉及“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表述。
业内人士指出,这类宣传已明显超出保健用品及相关设备的合规范围,从一般“调理身体”演变为对疾病预防甚至治疗效果的暗示,容易对消费者形成误导。尤其是在针对老年群体的销售场景中,这种“什么都能管”的说法,往往被包装成一套“整体调理方案”,从而放大产品效果预期,诱导消费。
宣传与资质不符 生产企业曾因虚假宣传被罚
与“神药化”宣传形成对比的是,其配套产品本身并不具备相应资质。
图为“廿六御方活血排毒保健凝露”生产信息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包装信息,“廿六御方活血排毒保健凝露”标注品牌为“华康御养司”,运营方为河南白露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河南兴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标注“豫促健用字(2024)第2500号”等编号。同时,部分产品包装中还出现“赣健团标证字(2022)第080号”及仅标注“批准文号:01”等情况。
经核查,上述编号均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批准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亦未批准该产品为药品或医疗器械。业内人士指出,此类以“凝露”为形态的产品,通常属于外用保健用品或日化类产品,仅实行备案管理,不具备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从标识来源看,不同编号指向的主体亦存在差异。其中,“华康御养司”为注册商标,申请人为杨伟祯,注册地位于江西赣州,代办公司为河北权家福知识产权有限公司,2026年4月4日,该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大幅减少至10万元,减资幅度达4990万元。“豫促健用字(2024)第2500号”对应河南体系备案编号;而“赣健团标证字(2022)第080号”则为江西百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保健用品生产条件备案证号,仅对应企业生产条件,并非具体产品批准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询发现,作为包装标注生产方之一的河南兴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曾于2023年因虚假宣传被平顶山市湛河区市场监管局处罚(平湛市监处罚〔2023〕G1号),因使用“除菌99.9%”等表述误导消费者,被罚款5万元。
多地主体交叉 “神药”来源成谜
在进一步追溯产品来源时,记者发现,其背后呈现出明显的多主体交叉特征。
从现有信息看,“华康御养司”涉及多个不同环节主体:商标注册主体位于江西,产品运营方为河南企业,包装标注的生产企业亦在河南,部分产品信息又引用江西企业的备案证号。品牌、备案、生产、销售分布在不同地区,但彼此之间缺乏清晰对应关系。
针对其中涉及的备案信息,记者联系到江西百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公司一位钟姓负责人表示,其企业主要从事保健用品生产,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照备案规范执行,并明确标注“非药品、非医疗器械”。对于涉案产品,该负责人明确称,公司未生产过标注“豫促健用字(2024)第2500号”的产品,亦未与“华康御养司”开展合作;如市场上存在相关产品,不排除存在假冒或冒用企业信息的情况。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公司未收到与相关案件有关的执法文书,对多地查处情况“并不知情”。
在此情况下,链条中的多个关键环节出现“各自否认”的情况:终端销售因虚假宣传被查处,生产企业否认产品来源,品牌与运营主体关系亦未完全明确。产品从生产、包装到销售的完整路径,仍存在断点。
从“免费体验”引流到“神效话术”转化,再到产品资质不符、生产端曾涉处罚以及多主体关系不清,华康御养司“廿六御方活血排毒保健凝露”所暴露的,已不仅是单一产品问题,而是部分保健用品市场中长期存在的链条割裂与责任模糊。
在“谁生产、谁授权、谁销售、谁负责”尚未厘清之前,这类产品如何进入市场并反复被包装销售,仍有进一步查明。本报持续关注事件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