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称因桔子酒店的回访电话 行程被全部暴露、致其家庭破碎

发布时间:2026-04-20 文章来源:深圳晚报

近日,一条酒店差评引发关注。发布者控诉因为酒店的回访电话,行程被全部暴露,致其家庭破碎,为此要追责酒店。

酒店App显示,大同政务大厅万达广场桔子水晶酒店有1万条评价,其中差评52条。网传评论的客户账号名为“董**,金会员”,其称自己2026年3月入住,“第二天因为你们打电话,下午让我们给个好评,就是你这个电话导致这几天全部暴露!”

对此,酒店回复称,酒店仅按正常服务流程进行入住后回访,且并未接通电话。而且店任何回访电话都不存在胁迫、诱导好评、泄露客人隐私等违规行为,手机通话记录可佐证。“我们也已经就此与相关部门沟通,彻查事情经过。”

据红星新闻报道,4月19日,记者联系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确认,董**确系会员并在该酒店入住,才会进行评价,而回复也确为酒店发布。酒店打回访电话,不会强制性地让客人点评,只是询问客人入住感受,不会泄露客人的隐私。前台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目前领导在处理,不知晓具体情况。

当事人的家庭矛盾

和酒店的回访电话之间

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酒店给消费者电话回访是否合法?

一起来看律师解读

江苏爱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汤磊指出,根据媒体报道,酒店虽然拨打了电话,但“电话没有接通”。在未接通的情况下,不能认定酒店单方面公开或泄露了当事人的入住信息。他明确表示:“入住信息确实属于当事人不想被人所知的隐私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但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是酒店泄露了该信息。”也就是说,一次未接通的回访电话,与后续的家庭变故缺乏法律认可的因果关系。

汤磊表示,构成侵犯隐私的关键在于“公开”并使“第三人知悉”。他举例说明:“如果酒店把消费者的入住信息核实后让第三人知道的话,我认为是侵犯个人隐私的。如果电话由当事人丈夫接听,酒店工作人员未经核实对方身份,便将入住信息透露给他,那么就构成侵犯隐私。”

对于当事人声称要起诉酒店的情况,汤磊进一步解释说,去法院起诉需要明确的请求权基础,即酒店有何违法行为、造成了何种权益损害。“当事人可能主张酒店侵犯其隐私权,但从酒店的行为来看,打了电话没有接通,不能视为酒店方把消费者曾在该酒店入住的信息给公开了。”他认为,这件事有巧合的部分,当事人最多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对酒店进行警告、规范。即使起诉,酒店也基本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在该事件中,也有一些网友关心,酒店拨打消费者电话进行回访的行为,是否合规?对此,汤磊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以索要好评为目的的回访电话,显然具有商业性质,哪怕只拨打了一次。

汤磊也提醒,对于频繁商业电话骚扰问题,除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外,如果电话频繁且已明确拒绝仍持续,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他也指出,诉讼途径周期较长,从立案到判决可能耗时半年以上,虽具威慑力但并非最快解决方式。

来源:红星新闻、大象新闻、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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