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惊现的豪华"祠堂墓" 生态开发不是违规建设的遮羞布

发布时间:2026-04-27 文章来源:极目新闻

“长春南”“上风上水”“新中式水景艺术园林……”这是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伊通县)的长庚生态园,公开销售墓地的营销卖点。

该公墓与附近村屯仅一墙之隔。村民们反映,项目征地之初,对外宣称要开发生态旅游项目,时隔近8年,却只见墓地,不见其他生态项目。

长庚生态园“锦绣苑”北侧已建成的35座超标豪华“住宅式”墓地(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摄)

长庚生态园号称占地2300亩,央广网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这里不仅涉嫌违规大面积建设超标豪华墓地,还涉嫌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建墓地。

名为生态园,实为豪华墓,不见生态农业和文旅项目,只见墓碑林立,这座长庚生态园玩得好一手偷梁换柱。

长庚生态园导览图(来自吉林长庚生态园有限公司官网)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长庚生态园区位图(来自卫星地图)

据记者实地调查,该项目涉嫌违规之处,比比皆是。

其一、违规占地。《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公墓需选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当地村民却反映,长庚生态园违规占用耕地林地。当地2025年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也显示,对该公司非法占用的3609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处以8元罚款,共计24,552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处每平方米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可见,该公司确实违规占用耕地,处罚却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

其二、超标建墓。吉林当地规定双人合葬墓穴占地不超1平方米,而园区内35座“祠堂墓”,独门独户,上下两层,单套面积超30平方米,是法定标准的30倍。而且,园内私人定制墓地按平方米售卖,6平方米起售,变相推高价格,明目张胆违法违规,助长奢华殡葬之风。

其三、挂羊头卖狗肉。该项目备案名义是“生态园”,2018年时伊通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信息显示,项目用途是发展田园农业,压根没有“墓地”二字。但现实中,墓区已集中开发三十余亩,剩下的土地也准备继续建墓地,生态农业和文旅项目不见踪影。规划中所谓的“生态农业区”,农产品也不对外销售,只“提供给客户”,谁是客户?答案不言自明。

2018年12月伊通县政府官网发布的长庚生态园相关项目情况介绍

事实昭然若揭,这个长庚生态园所谓的生态农业、文旅景观,完全是“画饼”和噱头,其本质就是将豪华墓地包装为生态园林,将高价卖墓伪装成文旅开发,“生态”二字沦为违规行为的遮羞布。

更值得追问的是,当地的监管为何如此软弱迟缓?早在2024年,该项目就已被列为民政系统重点整治的“危险户”,可近两年过去,工人仍在开挖新墓穴,新的墓穴仍在销售。项目存在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等多项问题,却仅收到3条行政处罚,合计罚款约17万元,跟一座200万元的豪华墓售价相比,简直不值一提。监管如此“蜻蜓点水”,与纵容何异?

2017年4月长庚生态园卫星遥感影像现状图(来自中国科学院)

2026年3月长庚生态园卫星遥感影像现状图(来自中国科学院)

法规红线如此清晰,却没能挡住违规行为,而伊通县自然资源局甚至表示要为违法占地项目补办手续,这般 “包容呵护”,到底是执法权在基层打了折扣,还是利益链条已盘根错节?村民被所谓的生态项目蒙骗征地,耕地被非法占用,投诉举报后问题依旧,群众权益又有谁来保障?

长庚生态园的这些乱象,暴露出某些地方在生态建设中的形式主义顽疾。一些企业将生态项目异化为圈地敛财的工具,而监管部门或因“利益关联”选择默许。生态搭台,资本牟利,耕地被占,农民叫苦,违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让无辜民众承担了权益受损,环境被破坏的沉重代价。

生态项目建设的核心是守护绿水青山,推动可持续发展,严管殡葬用地更事关土地资源保护和民众切身利益,二者都容不得半点违规操作。生态项目不是违规建墓的挡箭牌,耕地保护红线更不是可松可紧的“橡皮筋”,打着生态的幌子拿地,却用来建超标墓,这样的行为绝对不能容忍姑息。

当务之急,当然是由上级监管部门介入彻查,该拆除的拆除,该追责的追责,绝不能以“补办手续”或“罚款了事”敷衍过关。那些被变更的土地用途,被弱化的处罚标准,被拖延的整改指令,究竟是怎么一路绿灯的?也要调查清楚,追究到底,整改到位。

这一案例也提出深刻警示,必须对类似项目进行全链条、全周期的深入监管,从规划审批到建设运营,每一个环节都要公开透明,每一寸土地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唯有同时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安全底线,才能让生态建设回归本义,造福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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