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德韩口腔被控诉违规诊疗:九个月换不上一颗合格牙冠

发布时间:2026-04-28 文章来源:鲁网

近日,招远市民孙女士向鲁网·民生帮办栏目反映,她在招远德韩口腔治疗期间遭遇诊疗纠纷,维权之路更是阻力重重。孙女士指控,德韩口腔招远温泉门诊部长期安排助理医师独立执业、无证护士开展医疗操作,违规诊疗导致其根管内有残留、咬合关系被破坏,历时九个多月未能换上一颗合格牙冠,还涉嫌伪造病历,事后更以“霸王协议”规避责任。

治疗九个月,口内无一合格牙冠

据孙女士介绍,2025年4月8日,她来到招远市德韩口腔有限公司温泉口腔门诊部咨询,计划将原有的22颗烤瓷冠置换为全瓷冠,另有1颗牙齿需先做根管治疗后再戴全瓷冠。当天缴费后,于4月9日正式开始治疗。

然而,从治疗第一天起,该门诊部便安排助理医师温某单独为其进行根管治疗、牙冠预备等操作,全程无执业医师在场指导。治疗期间,孙女士反复试戴、拆除了多副全瓷冠,均因颜色错误、存在缝隙等问题未能成功。

2025年10月,温某调离,孙女士口内仍未佩戴上一颗合格的全瓷冠。此时,其左右两侧共15颗旧牙冠已被拆除,更大的问题随之而来——因两侧上下牙冠被同期拆除,又经历多次反复试戴、拆除,孙女士的牙齿咬合关系遭到破坏,开始出现关节疼痛等症状。

2025年10月29日起,门诊部安排另一名助理医师亓某继续接诊。在对一颗首次根管治疗失败的牙齿进行二次治疗时,亓某未拍摄X光片即行盲操作,导致根管内存在残留。在开展根管治疗、牙冠预备、试戴、拆除等全部操作期间,同样无执业医师在场指导。亓某还多次指派无护士执业证书的实习生孙某,单独为孙女士进行口腔扫描、粘接牙冠等操作。

至2026年1月12日最后一次就诊,孙女士口内仅佩戴着临时树脂冠,咬合关系被破坏,根管内仍有残留,已长期无法正常咀嚼。后经三甲医院口腔医生评估,像孙女士这种情况,整个修复过程保守估计需要一年左右。

多项违规被卫健局立案

2026年1月27日,孙女士携带病历及录音证据,向招远市卫生健康局实名举报该门诊部涉嫌四项违规:伪造病历、助理医师独立执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操作、违规诊疗。

孙女士整理了49份病历后发现,每一份病历均有2人签字,而实际参与诊疗的仅1人。49份病历共涉及7位医生签名,其中4人从未参与过孙女士的实际诊疗。令人震惊的是,已于2024年6月5日从招远德韩口腔离职的医师郭某,其签名仍出现在2025年8月至10月的病历上。

卫健局出具《告知书》

孙女士称,她于2026年1月12日前往门诊部索要剩余四份病历时,该四份病历尚未签字。当她进入诊室找正在接诊的亓医生签字时,护士孙某接过病历后让她到诊室外等候,随后送回时,四份病历均已出现亓某与冯某的双签。孙女士全程在诊室门口等候,始终未见冯医生进入诊室。孙女士当场质问,护士孙某坦言:“都这么签,之前也是这么签的。”门诊部张主任也承认:“因为亓医生跟院长是绑定在一块儿的,以一个科室的形式进行,冯医生是我们的院长,所以这边签字都会有他的名字,但治疗还是亓医生给你做的。”

孙女士告诉记者,招远市卫生健康局已就相关违规行为分别立案:2026年2月3日,执法人员到该门诊部现场调查,初步认定存在助理医师独立执业违规行为,依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于调查当天立案,并向当事人出具了《告知书》;2026年3月17日,就伪造病历问题立案;2026年3月25日,就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操作问题立案。目前,就孙女士反映的“未拍X光片即开展根管治疗、违规同期拆除两侧上下牙冠”的违规诊疗问题尚未立案。

卫健局出具立案《告知书》

孙女士对招远卫健局监督科的执法行为提出质疑:“我提交的证据非常详实,后多次追问是否立案,监督科的答复却多次前后矛盾。工作人员坚持要在查实所有违法行为、找所有人做完笔录、证据闭环的前提下才立案,导致同一时间提交的问题,三项立案时间间隔长达两个月之久。而关于两项违规诊疗的实质行为至今不予立案,理由是需要先做司法鉴定。我认为这是故意混淆立案条件与处罚标准的定义。”

门诊负责人录音自认违规,赔偿方案却仅愿承担两成

2026年1月25日,孙女士应约前往该门诊部协商赔偿事宜。谈话中,门诊部负责人在向上级电话汇报时亲口表示:“我大概看了她的片子,她的咬合得重建。因为之前所有的冠都给她取了,取了之后找不到那个咬合点,所以导致她带的冠就是一直在带,然后她这个患者就是这不舒服那不舒服……”

挂断电话后,该负责人进一步向孙女士解释:“一开始正常来说,不可能一口气把冠全拆了再去找咬合点……正常来说是给你做上面的牙,下面的牙不会给你拆,是局部局部来……但如果同期,上面的牙也拆了、下面的牙也拆了,就找不到这个咬合点了,你不管怎么戴牙都会不舒服。”这段录音,成为该门诊部自认同期拆除双侧牙冠违反诊疗常规的直接证据。

然而,面对孙女士提出的退费及承担后续全部医疗费用的诉求,门诊部仅愿退还治疗费并承担后续医疗费用的20%,遭到孙女士拒绝。

2026年4月14日,德韩方面向孙女士发来一份协议,要求其撤销全部举报、归还所有证据、放弃所有追责权利,并签署单方面违约责任条款。孙女士明确拒绝签署。

门诊部回应:监管部门已介入,将依法依规处理

针对和解协议中要求撤销全部举报、归还证据材料等争议条款,记者电话采访了招远德韩口腔温泉门诊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院方始终秉持最大诚意与孙女士沟通协商,但双方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目前,相关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德韩口腔将积极配合,并依据最终处理结果依法依规办理。

监管部门回应: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记者无权了解调查进展

针对孙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致电招远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了解情况。

医政科熊科长向记者表示,孙女士与招远德韩口腔温泉门诊部确实存在诊疗纠纷。孙女士反映的助理医师独立执业、伪造病历、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操作等问题,也属于违规诊疗行为的范围,目前该局监督科正在调查处理中。医政科负责医患双方的调解工作,德韩口腔方面曾出具调解协议,愿意向孙女士一次性补偿一定金额,但要求孙女士将提交给卫健局的举报证据材料全部取回,遭到孙女士拒绝,调解工作因此未能达成一致。具体调查处理进展需向监督科了解情况。

记者随即拨打了招远卫健局综合监督科的办公室电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了解记者意图后,先是表示要向具体经办人员了解情况后再回复,后又表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监督科对诊疗纠纷的调查处理不属于可公开范围,记者无权向其了解情况。

孙女士历时九个多月,换来的是咬合紊乱、根管残留、长期无法正常咀嚼的困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立案调查,只是解决问题的开始。鲁网·民生帮办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处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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