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残疾人技能学校将财政人头费变成私人小金库 监管何在?
财政人头费,本是国家为保障事业在编人员薪酬而拨付的专项经费,这项专属经费必须严格监管,专款专用、专人专领,绝不容许截留、挪用、侵占。然而,这条不可逾越的财政红线,却在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被肆践踏,多名事业编制教师长期“在编不在岗”,本该发放到教师个人账户的财政工资,却堂而皇之流入学校账户,彻底变成了学校随意支配的私人小金库。

公开资料显示,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是一所经吕梁市政府与教育局批准,于2004年创建的民办公助性质全日制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该校占地面积3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863平方米,对所有来校就读的残障儿童全部实行“全免费”入学。
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据了解,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虽然是一所民办学校,但办学以来,一直受到了吕梁市教育局和吕梁财政的大力扶持,其中在编教师60余人工资拨款全由财政支付。
然而,从2007年开始,陆续有薛某、孙某某、吉某、郭某、任某某、高某、张某某、白某某、李某等多名教师长期脱离教学岗位,从未在校履职尽责,完全是挂名空岗、虚占编制。
可是,就是这些在编不在岗的教师,吕梁市的财政拨款并未因此停发,吕梁市教育局依旧按期足额将这笔专项人头费拨付出去,最终款项没有进入这些在编不在岗的教师本人账户,而是全部流入到了吕梁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的对公账户,被学校长期掌控、私自处理。
对于这种在编不在岗的教师人头费,学校负责人高某给出的解释是:“编内教师不在岗,就把财政工资发给社会招聘老师”。吕梁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的辩解看似合情合理,实则完全是在无视财政资金管理的刚性规定,刻意混淆“财政专项人头费”与“学校办学经费”的本质区别。财政拨付的事业编教师工资,是针对特定在编在岗人员的薪酬专款,所有权、使用权都明确归属教师个人,绝非给民办学校的办学补贴,更不是学校可以随意挪用的“自留资金”。
吕梁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长期以来多名教师编制空转,学校坐收财政持续拨付的这笔“无本之财”,以缺师代课为借口,将原本属于在编教师个人的财政经费,变成了学校弥补开支、发放外聘人员工资的“自留资金”,完全脱离了财政监管体系。
吕梁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这种行为,绝非简单的人事管理不规范,而是完全无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赤裸裸地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把国家财政资金当成了学校的私人财产,肆意侵占、违规使用,不仅造成公共财政资源的严重流失,也让教师编制管理形同虚设。
更令人质疑的是,吕梁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如此长期、明显的违规行为,为何无人监管、无人制止?吕梁市教育局作为主管单位,对辖区内学校教师在岗情况、编制使用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负有直接监管责任。
四海瞭望将吕梁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长期存在教师编制空转,财政拨款被挪用的情况向吕梁市教育局负责人反映后,该校到底有多少教师编制在空转,到底将多少财政拨款截留成了“自留资金”,目前吕梁市教育局都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一个学校出现多名教师长期不在岗,并非隐秘问题,教育监管部门只要开展一次常规在岗核查、一次资金流向对账,就能立刻发现问题。
遗憾的是,吕梁市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肩负着教师编制管理、在岗履职核查、财政教育经费监管的重要职责,却长期失职失责,对“吃空饷”、资金截留问题视而不见,不清理、不叫停、不追责,放任学校持续侵占财政人头费,充当了违规行为的“保护伞”,让财政监管彻底失灵,也让教师编制管理沦为一纸空文。
残疾人职业教育是饱含公益属性的民生事业,是帮助残疾学子掌握生存技能、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平台,每一笔财政扶持资金,都承载着对残疾群体的关爱与保障。
可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却背弃办学初心,钻政策监管空子,把国家扶持的财政人头费当成“唐僧肉”,将公共财政资金变为学校小金库,不仅践踏了财政纪律,更是对残疾人教育公益事业的亵渎,严重损害了教育公平与政府公信力。财政资金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规范使用,任何单位、任何人都无权将专项财政人头费挪作他用,更不能将其变成私人小金库。
小金库更是党纪国法严禁的禁区。这种将财政人头费变相转为学校小金库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嫌挪用财政资金、违规侵占公共资产。
针对吕梁市这起明目张胆的违规事件,相关部门是立即介入,全面彻查资金截留数额、依法追缴违规资金,对学校违规操作、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堵住监管漏洞,还是选择视而不见,放任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乱象继续发生,继续让残疾人教育扶持政策沦为违规敛财的工具?四海瞭望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