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民办学校被指吃空饷:多名教师在编不在岗 工资流入校账

发布时间:2026-04-28 文章来源:诚搜网

财政拨付的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本该专款专用、直达教师个人账户。然而在山西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这笔钱却走了样:多名事业编制教师长期不在岗,财政工资未进入教师本人账户,而是全部流入了学校的对公账户,成了学校可以随意支配的“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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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名在编教师,多人长期“挂名”不上课

公开资料显示,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是一所经吕梁市政府与教育局批准、于2004年创建的民办公助性质的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对所有就读的残障儿童实行“全免费”入学。

据了解,该校虽然是一所民办学校,但一直受到吕梁市教育局和财政的大力扶持,其中60余名在编教师的工资全部由财政支付。

然而,从2007年开始,陆续有薛某、孙某某、吉某、郭某、任某某、高某、张某某、白某某、李某等多位教师长期脱离教学岗位,从未在学校履职尽责,属于典型的“挂名空岗、虚占编制”。

奇怪的是,这些在编不在岗的教师,吕梁市的财政拨款并未因此停发。吕梁市教育局依旧按期足额将这笔专项“人头费”拨付出去,但款项没有进入这些教师本人的账户,而是全部打入了学校的对公账户,被学校长期掌控、私自处理。

学校辩称“发给社会招聘老师”,专家:这是挪用财政资金

对于这种做法,学校负责人高某给出的解释是:“编内教师不在岗,就把财政工资发给社会招聘老师。”

表面上看,学校似乎是在“变通”解决用人问题。但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财政拨付的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是针对特定在编在岗人员的薪酬专款,所有权和使用权都明确归属教师个人,绝非给民办学校的办学补贴,更不是学校可以随意挪用的“自留资金”。

学校以“缺师代课”为借口,将原本属于在编教师个人的财政经费,变成弥补开支、发放外聘人员工资的“自留资金”,这完全脱离了财政监管体系。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截留、挪用财政资金,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对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乃至开除处分。

相关专家表示,这种行为已严重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涉嫌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问题存在多年,监管部门去哪儿了?

更让人质疑的是,如此长期、明显的违规行为,为何无人监管、无人制止?

吕梁市教育局作为主管单位,对辖区内学校教师在岗情况、编制使用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负有直接监管责任。一个学校出现多名教师长期不在岗,并非隐秘问题——只要开展一次常规在岗核查、一次资金流向对账,就能立刻发现问题。

但遗憾的是,主管部门长期失职失责,对“吃空饷”、资金截留问题视而不见,不清理、不叫停、不追责,被指放任学校持续侵占财政“人头费”,让财政监管形同虚设,也让教师编制管理沦为一纸空文。

截至发稿,吕梁市教育局尚未就该校到底有多少教师编制在空转、到底截留了多少财政拨款给出明确说法。

残疾人教育资金被挪用,公益事业蒙尘

残疾人职业教育是饱含公益属性的民生事业,每一笔财政扶持资金都承载着对残疾群体的关爱。然而,吕梁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却被指背弃办学初心,把国家扶持的财政“人头费”当成“唐僧肉”,将公共财政资金变为学校小金库。

目前,这起事件已引发广泛关注。相关部门是否会立即介入,全面彻查资金截留数额、依法追缴违规资金,并对学校违规操作、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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