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羽绒被因抽检不合格被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疑"被删除"

人民网江苏频道百家号
据中国山东网、人民网江苏频道报道,近日,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的《卡尔》精品羽绒被抽检结果不合格,以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被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756.03元,罚款51584.93元的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5年10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卡尔》精品羽绒被进行抽样。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测,纤维含量、绒子含量项目与其实际标注不符,要求面料100%聚酯纤维,检验结果为83.3%聚酯纤维(16.7%为棉);绒子含量50%(允许偏差:﹣5.0%),检验结果为32.1%。依据《羽绒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纤维含量、绒子含量项目不符合QB/T1193-2012标准,抽检结果为不合格。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卡尔》精品羽绒被是由江苏宝阁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供货,共购进200件,进价为298元/件,共计59600元。
同时,在调查中发现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卡尔》精品羽绒是从江苏宝阁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但合格证上标注的制造商为江苏悦达家纺制品有限公司。经核查,合格证由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由江苏宝阁瑞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加挂。
综上,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江苏悦达家纺制品有限公司销售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羽绒被的行为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合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756.03元,罚款51584.93元的处罚,共计罚没款73340.96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
4月28日,《今朝新闻》接到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反馈,该行政处罚信息已删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搜索涉事公司“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一栏显示,“暂无行政处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