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举报"菲菲平安喜乐"销售违法添加药品三无食品虚假宣传
近日,网友“利剑出鞘qwe”向媒体爆料及在社交平台发文,指快手商家“菲菲平安喜乐”(东莞市南城俊玲丽商贸行(个体工商户))销售违法添加药品的三无食品并虚假宣传。
该网友称,其于2026年4月1日通过快手平台商家“菲菲平安快乐”(东莞市南城俊玲丽商贸行(个体工商户))购买了六宝粉,收货后发现无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批号,经查,该商家违反多重法律法规。商品包装上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厂址、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编号),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

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厂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预包装食品,属于无证生产,严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许可制度。商品配料中含有三七、丹参。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三七、丹参仅可用于保健食品,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即药食同源目录)中,依法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根据快手店铺页面显示:该商品已售1086件,单价99.99元,销售总额约10.86万元。店铺总销量2.5万件,近期销量超99%同行。大量消费者已购买并可能正在食用非法添加药品的三无产品,存在严重健康安全隐患。
根据截取的直播话术,主播在推销过程中明确宣称产品具有治疗功能(例如“你是光主动治疗”),承诺使用效果(例如“喝完之后你会摸着良心回来感谢我”),编造用户案例(例如“6万拿出1万吃吃盒”),并制造稀缺氛围误导消费者(例如“每个人最多就能拍一单”“谁抢到就是谁的机会”)。直播宣传直接违反广告法及食品安全法,构成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治疗功效。

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广东东莞,但商品实际发货地为云南文山。该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25年2月14日,注册资金仅1万元,成立后即开始销售违法产品。店铺名称“菲菲平安喜乐”与营业执照主体名称完全不符,明显是利用异地注册、实际生产销售在外的形式规避属地市场监管。模式涉嫌为非法生产者提供销售渠道,帮助无证生产厂家逃避监管,属于共同违法。
商品在销售链接中标注为“食用农产品”,试图以此规避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然而,该产品是将六种不同的中药材(三七、西洋参、丹参、石斛、天麻、山楂)分别粉碎后按比例混合、分装而成。这一过程已超出法律对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的界定,属于典型的食品深加工行为,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以“食用农产品”名义销售经混合加工、已改变基本自然性状的“六宝粉”,实质上是无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这一行为同时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食用农产品范围的界定,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实质的规避监管行为。
揭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四宝粉”案件中,当事人将田七、石斛、花旗参、丹参四种原材料粉碎研磨成粉末后按比例混合、分装,制成“四宝粉”食品,通过快手平台直播推销。揭阳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最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160元、没收违法经营食品、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宝粉”的违法模式与该案完全一致,且原料种类更多(六种)、销售规模更大(约10.86万元),应当参照该案予以查处。涉案商品以普通食品(无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形式销售,非法添加药品,属于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该行为情节严重,可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