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举报抖音商家"万康堂"无证生产食品并非法添加药品

发布时间:2026-05-07 文章来源:东方财经

近日,网友“孙清晨”向媒体爆料及在社交平台发文,指抖音商家“万康堂”(临沂市兰山区广权日用品百货店(个体工商户))无证生产食品并非法添加药品,单链接销售额高达75万

于2026年4月1日在电商平台“万康堂”店铺购买了名称为“【买2斤送2斤】正宗五宝粉”的产品。该产品在商品页面及实物包装上宣称配料为:三七、西洋参、天麻、铁皮石斛、紫丹参。该店铺显示该产品已售6961单,按单价108元计算,总销售额约7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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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属于预包装食品,而非“食用农产品”,属于“三无产品”。该产品为预先定量包装(500g/瓶),且经过混合打粉加工,已改变三七、丹参等原料的基本自然形态。然而其包装上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标准,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性规定。

产品配料中的三七、丹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药品。三七、丹参虽可用于保健食品,但涉案产品并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无“蓝帽子”),属于普通食品。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药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构成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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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页面及包装标注“食用农产品”,实际为经过加工的预包装食品;未标注真实生产者信息,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虚假标注”。该行为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属于农副产品、无需生产许可,性质恶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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